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工作制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首席运营官、首席营销官、首席信息官、总编辑助理设为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并相应修订《公司总裁工作制度》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编辑、副总裁、常务副总编辑、副总编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编辑、副总裁、常务副总编辑、副总编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运营官、首席营销官、首席信息官、总编辑助理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常务副总编辑、副总编辑、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常务副总编辑、副总编辑、财务总监、首席运营官、首席营销官、首席信息官、总编辑助理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十二条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编辑、副总编辑、财务总监; … | 第十二条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编辑、副总编辑、财务总监、首席运营官、首席营销官、首席信息官、总编辑助理; … |
第十四条 公司设总编辑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常务副总编辑一名,副总编辑一名,财务总监一名。 | 第十四条 公司设总编辑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常务副总编辑一名,副总编辑一名,财务总监一名,首席运营官一名,首席营销官一名,首席信息官一名,总编辑助理两名。 |
修订后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