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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卫股份:南卫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并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均为会计、经济和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现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常桂华女士、李媛女士和吕腾飞女士。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1、常桂华女士: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10月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4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4年1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李媛女士: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7年至2011年任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至2018年12月任江苏永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吕腾飞女士: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9月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信息专员,2012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区域产品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区域品牌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浙商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杭州普利复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杭州树兰俊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常桂华101090043
李媛101090043
吕腾飞101090042

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为江苏医药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常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严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我们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鉴于申聿忠对于上海美莲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及补偿的相关承诺未按约定履行,公司已就此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发布《南卫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报告期内,除以上事项外,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全体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工作,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流程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十二)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保障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经营决策。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独立董事:常桂华、李媛、吕腾飞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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