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之一陆金澈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之一陆金澈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之一陆金澈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08月05日10时至2021年08月0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陆金澈持有的公司1,41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之一陆金澈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本次参与网络拍卖总共十四个标的,合计1,414万股股票。其中竞买成功六个标的,合计606万股,八个标的合计808万股因无人竞拍,处于流拍状态。

一、本次司法拍卖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1执恢88号之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陆金澈”)持有的1,414万股鼎胜新材(证券代码603876)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予以拍卖。其中606万股成交,另808万股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后续拍卖。

现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终结本院(2021)浙01执恢88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陆金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及过户登记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东持股比例按照截止2021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3,660,339股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金澈持有公司股份8,931,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均处于质押状态。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