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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3,000,000元。本年度公司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7,980,482.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798,048.22元,当年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11,842,973.82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0万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审议程序

2019 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实行

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五、相关风险提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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