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财政部出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现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追溯调整不会影响以前年度损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