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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开展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审批和执行,审慎地选择较为优质的主体作为受托方,确保委托产品为中低风险等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会计准则开展相关账务核算,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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