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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3年3月2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锦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并签署《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

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8月26日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按照合伙协议书相关约定于2021年9月8日完成实缴,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33.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外投资标的公司成立后,相关项目进展缓慢,未来经营发展不确定性较高,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投资项目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3.33%的财产份额作价人民币10,8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层在其相关权限内办理与本次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办理工商退出登记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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