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松炀资源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享有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二)经监事会委托,核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查阅薄册和文件,有权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三)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情况下,建议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第六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享有了解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二)经监事会委托,核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查阅薄册和文件,有权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三)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情况下,建议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
2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第十八条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即使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第十八条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即使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和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召集人根据实际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要求,可以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以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有效方式)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三)事由和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召集人根据实际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可以于会议召开两日以前,以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有效方式)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4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但本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特有的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本规则的修改须由监事会拟定修改议案,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则的修改须由监事会拟定修改议案,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