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 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立家 石向欣 杨晓辉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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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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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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