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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东宏股份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聚乙烯,聚氯乙烯,热轧卷板等。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期货、期权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二)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三)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套

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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