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监函〔2019〕0099号
关于对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
时任董事会秘书周秋英予以监管关注
的决定
当事人: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好太太,A股证券代码:603848;
周秋英,时任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18年4月13日,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太太或公司)拟出资2.15亿元购买房产,用作公司运营办公场所,该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9月18日在对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相关交易事项。
公司此次购买资产的交易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则及时披露,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 条、第2.3 条、第9.2 条等有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秋英作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 条、第3.2.2 条的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周秋英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