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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正平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正平股份股票代码:60384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金生光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金生辉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金飞梅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李建莉

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金飞菲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王生娟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马金龙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9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 1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票情况 ...... 11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正平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三人
金阳光投资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
报告书、本报告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修改的《公司章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金生光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301051965****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金生辉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301041974****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金生光注册资本:五亿元整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0日营业期限:2008年12月10日至2028年12月09日经营范围: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

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金飞梅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321241978****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姓名:李建莉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301051971****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姓名:金飞菲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321241980****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安市雁塔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姓名:王生娟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301031974****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八

姓名:马金龙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301051973****住所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阳光投资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金生光 董事 男 中国 陕西省西安市 无金生辉 董事 男 中国 陕西省西安市

无谈立明 董事 男 中国 甘肃省榆中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直接和间接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为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金生光、金生辉分别持有金阳光投资70%、30%股份。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因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账户所持正平股份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但由于公司向21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39,619,037股普通股,使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1.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减持其正平股份股票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1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619,037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8月17日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9,623,23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11.0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一致行动人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减少

11.0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比例(%)金生光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49,255,273 26.65149,255,273 21.33金生辉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9,428,594 10.6159,428,594 8.49金阳光投资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2,444,100 9.3652,444,100 7.50金飞梅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3,820,725 4.2523,820,725 3.40李建莉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1,812,963 3.9021,812,963 3.12金飞菲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756,880 0.492,756,880 0.39王生娟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27,0640.15827,064 0.12马金龙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27,0640.15827,064 0.12

总计 311,172,66355.56311,172,663 44.4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股票质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股)

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金生光 149,255,273 21.3313,7956,864

92.43 19.72

金生辉 59,428,594 8.4959,428,594

100.00 8.49

金阳光投资 52,444,100 7.5052,444,100

100.00 7.50

金飞梅 23,820,725 3.4023,820,725

100.00 3.40

李建莉 21,812,963 3.1221,812,963

100.00 3.12

金飞菲 2,756,880 0.392,756,880

100.00

0.39

王生娟 827,0640.12827,064

100.00

0.12

马金龙 827,0640.12827,064

100.00

0.12

总计 311,172,66344.48299,874,254

96.37 42.86

除上述权利限制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

金龙的身份证明文件,金阳光投资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表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
股票简称正平股份股票代码6038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金生光 2、金生辉 3、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金飞梅 5、李建莉 6、金飞菲 7、王生娟 8、马金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1、陕西省西安市 2、陕西省西安市 3、青海省西宁市 4、青海省西宁市 5、陕西省西安市 6、陕西省西安市 7、青海省西宁市 8、青海省西宁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持股数量: 311,172,663 持股比例:55.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减少11.0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1年8月17日 方式: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 否?

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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