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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金生辉持有公司5,942.85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22%;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分别持有公司2,38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2537%、

0.4923%、0.1477%、0.1477%。本次质押后,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累计质押数量分别为5,942.8594万股、2,38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均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17.2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661%;累计质押数量30,855.549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1589%,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988%。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票为场外质押,质权人为银行,质押融资用途为偿还借款,缓释股票质押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金生辉,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的通知,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分别将其持有公司4,182.8594万股、85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

82.706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本次股票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 (万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 用途
金生辉4,182.85942020.6.152023.6.15青海银行70.3846%7.4693%偿还借款,缓释股票质押风险
金飞梅852.07252020.6.152023.6.15青海银行35.7702%1.5215%
金飞菲275.68802020.6.152023.6.15青海银行100.0000%0.4923%
王生娟82.70642020.6.152023.6.15青海银行100.0000%0.1477%
马金龙82.70642020.6.152023.6.15青海银行100.0000%0.1477%
合计/5,476.0327/////62.4688%9.7786%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金生光14,925.527326.6525%14,924.200014,924.200099.9911%26.6502%0.00000.00000.00000.0000
金生辉5,942.859410.6122%1,760.00005,942.8594100.0000%10.6122%0.00000.00000.00000.0000
金阳光投资5,244.41009.3649%4,984.02004,984.020095.0349%8.9000%0.00000.00000.00000.0000
金飞梅2,382.07254.2537%1,530.00002,382.0725100.0000%4.2537%0.00000.00000.00000.0000
李建莉2,181.29633.8951%2,181.29632,181.2963100.0000%3.8951%0.00000.00000.00000.0000
金飞菲275.68800.4923%0.0000275.6880100.0000%0.4923%0.00000.00000.00000.0000
王生娟82.70640.1477%0.000082.7064100.0000%0.1477%0.00000.00000.00000.0000
马金龙82.70640.1477%0.000082.7064100.0000%0.1477%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31,117.266355.5661%25,379.516330,855.549099.1589%55.0988%0.00000.00000.00000.0000

注:金阳光投资系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4、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均为0股。截至目前,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其他收入,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

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7、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的资信状况截至目前,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其他收入等,偿债风险可控。

8、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最近一年,不存在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为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

生娟、马金龙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9、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质押为场外质押,质权人为银行,质押融资用途为偿还借款,缓释股票质押风险。目前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股票质押率虽然较高,但不存在强制平仓风险,质押风险总体可控。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金生辉、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将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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