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584,684股新股。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6,936,880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26,399,672股变更为253,336,552股,本次发行新增的26,936,880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639.967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5,333.6552万元。
有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39.967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333.6552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639.967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639.9672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5,333.655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333.6552万股。 |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