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584,684股新股。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6,936,880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26,399,672股变更为253,336,552股,本次发行新增的26,936,880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639.967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5,333.6552万元。有鉴于此,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