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3日16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总结的议案》;
同意《2020年半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