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补充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的通知,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姜香蕊
质权人:海通证券
质押股份数量: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本次质押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00,000股,是姜香蕊女士对其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9日分别与海通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质押期限自2019年6月5日起分别至2020年9月18日、2020年10月8日。原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及2017年10月1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截至目前,姜香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484,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9%。本次质押后,姜香蕊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的17,088,00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43.28%,占公司总股本的7.40%。姜香蕊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同为一致行动人,苏同、姜香蕊和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苏同持有其100%股权的公司)
合计持有公司131,614,6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96%。本次姜香蕊女士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64,563,8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94%。
二、 本次质押的目的
姜香蕊女士本次与海通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主要是针对其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三、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发生风险及应对措施
姜香蕊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在待购回期间,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姜香蕊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履约保障措施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