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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19-02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营销咨询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商业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有关广告的各种印刷品及纪念品制作”,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内容,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年4月23日,公司完成了对离职激励对象陈牧川、马译斐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万股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102,670股变更为230,060,110股,对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改。

同时,公司拟根据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对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10.267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6.011万元
2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营销咨询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商业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有关广告的各种印刷品及纪念品制作。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3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010.26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10.267万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006.01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06.011万股。
4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5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6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7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职工代表董事。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职工代表董事。
8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与决策、审计、提名与薪酬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与决策、审计、提名与薪酬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
董事会制定、修改。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结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改。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结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9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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