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23 股票简称:百合花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ly Group Co., Ltd.(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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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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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上交所审核有条件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陈立荣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2)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3.0股。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39元/股调整为9.3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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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450.1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437.4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 | 39,102.77 | 26,732.44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705.00 | 33,705.00 |
合计 | 72,807.77 | 60,437.44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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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因下游需求疲软与激烈市场竞争相叠加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2023年1-6月公司业绩存在下滑。该事项在本次发行通过审核前可以合理预计,并已经充分提示风险,且不会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本次募投项目、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立荣先生,陈立荣先生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陈立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立荣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发行前,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64.04%的股份;陈立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4%的股份,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股东董事长,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立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98%的股份,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55.37%的股份。陈立荣先生通过持有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和直接持有本公司15.98%的股份控制本公司,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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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上交所审核有条件通过,尚需履行如下批准程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六、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1、行业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国内有机颜料行业集中度整体上仍然不高,全国近70家有机颜料生产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受到国家环保政策、市场环境、国家安全要求不断提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行业集约化发展历程往往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市场竞争依然激烈,无序竞争严重,公司面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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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竞争压力,可能面临在行业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地位的风险。
2、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油墨、涂料及塑料等是有机颜料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因此公司的业绩与油墨等下游行业的景气度直接相关。国内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变化将对油墨等行业产生周期性的影响,进而导致有机颜料市场需求发生周期性的变化,引起有机颜料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面临行业下游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3、环保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精细化工领域,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若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属于精细化工领域,生产中涉及的化学品,存在由于不当操作、管理疏忽、设备故障、外界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随着国家对危化品行业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如果公司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亦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国际贸易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市场,海外市场所在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状况、贸易法规、关税水平、非关税贸易壁垒及突发性国际事件等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国家调整出口退税也会对出口业务造成影响。
6、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64.04%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立荣。本次发行前,陈立荣直接持有发行人2.84%的股份,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处于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陈立荣仍处于控股地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利用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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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不当控制的风险。
7、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0,508.03万元、245,729.56万元、246,804.49万元和113,140.31万元,其中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长
0.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960.77万元、31,187.33万元和21,450.03万元和5,489.77万元,其中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31.22%。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均呈现同比下降状态。公司上述经营业绩的波动受到包括行业市场竞争、国际贸易环境、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未来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或国际贸易环境、下游行业需求持续下行,同时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于固定资产,将导致折旧费用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如果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公司未来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节能审查批复尚在办理中。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工程施工进度、宏观经济及政策环境、行业竞争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受近年国家环保安全监管的加强、供应的不确定性大幅加大,价格波动很大。
公司产品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明显的影响,并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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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引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新投建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及内蒙金属钠项目,发行人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项目每年新增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若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营销措施不当或力度不够,发行人产能将难以消化,进而无法实现预期销售和预期收益,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变动势必对公司的出口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随着公司国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出口规模的增长,将对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自身资产质量状况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但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或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有可能面临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上交所审核有条件通过,但尚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以及该等审批事项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而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在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所下降,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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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然而,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也受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25.90 | 为发行人持有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否 |
2 | 其他应收款 | 532.79 | 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应收出口退税、代扣社保公积金、工伤医疗费、往来款等 | 否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410.21 | 主要为预缴所得税以及留抵增值税等 | 否 |
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45.00 | 系2013年对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持有的3.75%股权 | 是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3,193.97 | 为发行人对内蒙新材的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 否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持有与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44%,未超过相应指标的30%。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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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 2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 4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5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5
六、特别风险提示 ...... 5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9
目 录 ...... 10
释 义 ......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2
四、公司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 44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48
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2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62
八、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3
九、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68
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9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70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 75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7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8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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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9
八、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 7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 8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8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86
四、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8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8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8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8
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9
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 8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90
三、财务风险 ...... 91
四、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9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 9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9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9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97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98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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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普通术语
百合花、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 指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2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百合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本协议 | 指 | 百合花与发行对象就其认购百合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百合花有限 | 指 | 百合花集团有限公司,后整体变更为百合花集团股份公司 |
百合花控股、控股股东 | 指 | 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立荣 |
宣城颜料 | 指 | 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 |
源晟制钠 | 指 | 内蒙古源晟制钠科技有限公司 |
百合实业 | 指 | 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新材 | 指 | 内蒙古美力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2、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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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 | 指 | REACH是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共同通过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法规的英文词头的组合缩写,各自代表的含义为,R(Registration注册)、E(Evaluation评估)、A(Authorisation许可)、CH(Chemicals化学品) |
2-3酸 | 指 | 2-羟基-3-萘甲酸,是生产有机颜料的中间体 |
乙萘酚 | 指 | 2-羟基萘,是生产2-3酸等产品的原料 |
色酚AS系列 | 指 | 由2-3酸与不同芳香胺反应生成的用于合成有机颜料的中间体 |
色酚类 | 指 | 由色酚系列中间体作为偶合组分合成制得的偶氮颜料 |
DMSS | 指 | Dimethal Succinylsuccinate,丁二酰丁二酸二甲酯,是合成喹吖啶酮类颜料的重要中间体 |
DB-70 | 指 | 对氨基苯甲酰胺,是一种颜料中间体 |
RTO | 指 | 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蓄热式热氧化器,是在热氧化装置中加入蓄热式交换器,预热VOC废气,再进行氧化反应 |
偶氮颜料 | 指 | 以其分子中含有一个以上的偶氮基(-N=N-)连接不同的取代芳环为特征的颜料 |
杂环颜料 | 指 | 分子中含有杂环结构,主要是氧杂环或氮杂环作为发色体系的颜料 |
DPP颜料 | 指 | Diketopyrrolo pyrrole pigment,吡咯并吡咯二酮类颜料,行业内习惯称“DPP颜料”,是一类高性能有机颜料;通过取代基改变、晶体结构调整和粒子大小的控制,形成系列商品颜料;色谱包括橙色、黄光红、大红、蓝光红 |
酞菁颜料 | 指 | 即酞青颜料,具备各项优异性能的一类颜料,主要包括铜酞青、氯代铜酞青、无金属酞青及铜酞青色淀;铜酞青有鲜明的蓝色,因此又称酞青蓝,有高的着色力;能耐酸碱、耐溶剂,又有极好的耐光和耐气候性 |
EHS管理制度 | 指 | 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两体系的整合。EHS是环境 Environment、健康Health、安全Safety的缩写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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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Lily Group Co., Ltd. |
注册资本 | 412,160,476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立荣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1995年8月11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2年12月4日 |
上市日期 | 2016年12月20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 |
邮政编码 | 311228 |
电话号码 | 0571-82965995 |
传真号码 | 0571-82961000 |
互联网网址 | www.lilygroup.cn |
电子信箱 | wdm@lilygroup.cn |
经营范围 |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1 | 百合花控股 | 263,941,361 | 64.04% | - |
2 | 陈立荣 | 11,689,363 | 2.84% | - |
3 | 陈鹏飞 | 5,844,683 | 1.42% | - |
4 | 苏灵 | 4,225,000 | 1.03% | - |
5 | 陈卫忠 | 3,506,809 | 0.85% | - |
6 | 孔益萍 | 3,100,040 | 0.75% | - |
7 | 杭州和泰青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27,724 | 0.73% | - |
8 | 王雅香 | 3,007,342 | 0.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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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华夏基金-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798,146 | 0.68% | - |
10 | 张俊彪 | 2,703,936 | 0.66% | - |
合计 | 303,844,404 | 73.72%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百合花控股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263,941,361股,持股比例为64.04%,是百合花的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 | 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立荣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577331242P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一工段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经销:纺织品、轻纺原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
百合花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总资产 | 360,028.32 | 389,361.39 |
净资产 | 245,705.59 | 250,609.70 |
净利润 | 9,790.37 | 21,749.23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立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4%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股东董事长,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陈立荣先生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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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细分行业为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中的染料制造(C2645,指有机合成、植物性或动物性色料,以及有机颜料的生产活动)。
有机颜料制造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各地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等工作。
有机颜料制造行业内部管理机构是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及下属有机颜料专业委员会。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由从事染料、有机颜料、印染助剂、中间体和色母粒的生产、科研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组成。协会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参加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分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提供信息服务与技术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素质;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目前,有机颜料制造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只对本行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具体业务管理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
(二)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法律法规
有机颜料生产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 | 实施/修订日期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2年6月5日 |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0年9月1日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2月29日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全国人大 | 2018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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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 | 实施/修订日期 | 备注 |
常委会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0月26日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0月26日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月1日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5年1月1日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1年9月1日 |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1年4月29日 | |
1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7年3月6日 | |
12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国务院 | 2014年7月29日 | |
13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3年12月7日 |
上述法律、法规对包括有机颜料行业在内的精细化工行业项目建设、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噪声处理等环保方面以及安全生产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2、产业政策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实施,其中颜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产品编码:32041700)出口退税率提高到了13%。 |
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将“高色牢度、功能性、低芳胺、无重金属、易分散、原浆着色的有机颜料”、“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列入鼓励类投资项目。 |
3 |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 将“千吨级酞菁颜料、杂环有机颜料和偶氮型有机颜料连续化生产工艺及装备”列为石化和化学工业重点发展方向。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将“高品质有机颜料”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
5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将“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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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概况
1、有机颜料概况
公司所生产的有机颜料属于着色剂。着色剂主要分为染料和颜料两种,染料是指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颜料则是不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主要以细微颗粒分散在使用介质中着色。除了具有与染料类似的耐光性、耐气候性、耐酸碱性、耐溶剂性、耐迁移性等特性之外,颜料还具有其特定的性能,如色光、着色力、分散度、遮盖力、耐热性、耐渗水性、耐翘曲变形性等。颜料按结构可分为有机颜料和无机颜料两大类。无机颜料主要包括天然矿物及无机化合物,如钛白、炭黑、铬黄、氧化铁红等;有机颜料主要指有机化合物制成的颜料。与有机颜料相比,无机颜料成本较低,生产工艺较简单,产量上高于有机颜料,具有优良的耐光性、耐热性和耐气候性,适用于建筑涂料、玻璃、陶瓷、橡胶及塑料的着色。而与无机颜料相比,有机颜料不仅品种繁多,而且色谱广泛、颜色鲜艳、色调明亮,具有极高的着色力,适用于油墨、涂料及塑料等领域的着色。有机颜料通过深加工可制备出满足不同应用需求(如高着色强度、高透明度、高流动性等)的专用商品剂型,其中高性能有机颜料具有优异的耐光性、耐热性、耐溶剂性等应用性能,符合中高档油墨、涂料及塑料等领域的着色需求。
有机/无机颜料性能比较
性能 | 无机颜料 | 有机颜料 |
品种色谱 | 品种较少,色谱较窄 | 品种较多,色谱较宽 |
颜色特性 | 鲜艳度较低,较暗 | 鲜艳,明亮 |
着色强度 | 着色力低 | 着色力高 |
专用剂型 | 较少 | 多种商品剂型 |
耐热性 | 多数较高 | 一般较低,高性能品种耐热优良 |
耐久性(耐光、耐气候) | 多数品种较高 | 高性能品种耐久性优异 |
耐酸碱性 | 部分品种变色、分解 | 较好,优良 |
耐溶剂性 | 优良 | 中等至优良 |
毒性(重金属) | 部分品种毒性较高(铅、铬、汞等) | 无毒、低毒 |
成本 | 较低 | 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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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机颜料的分类
(1)按颜色分类
有机颜料按色谱可分为黄色、红色、橙色、蓝色、绿色颜料等。
(2)按应用领域分类
有机颜料按应用领域可分为油墨用、涂料用、塑料用颜料等。
(3)按颜料分子的化学结构分类
有机颜料按化学结构分为偶氮类、酞菁类、稠环酮类、杂环类等:
颜料大类 | 主要细分类别 |
偶氮类 | 单偶氮类、双偶氮类、偶氮缩合类、苯并咪唑酮类、偶氮色淀类 |
酞菁类 | 铜酞菁类、卤代铜酞菁类、酞菁色淀类 |
稠环酮类 | 蒽醌类、芘酮类、硫靛类、苝系 |
杂环类 | 喹吖啶酮类、吡咯并吡咯二酮类、异吲哚啉酮类、二噁嗪类 |
不同化学结构的有机颜料分子中含有不同的发色基团,使其呈现不同的颜色。目前,黄色、红色、橙色颜料以偶氮类颜料为主,少量为稠环酮类和杂环类颜料;蓝色、绿色颜料以酞菁类颜料为主,少量为稠环酮类颜料。
(4)按产品性能分类
有机颜料按产品性能高低可分为传统颜料和高性能颜料。传统偶氮有机颜料的色彩较鲜艳,但其耐光性、耐热性等性能无法达到不断扩展的应用领域所要求的水平。高性能有机颜料使用时展现出更优异的物理化学特性,既具有传统偶氮颜料颜色鲜艳、色强高的优点,又能满足中高档涂料、油墨、塑料等领域对耐光性、耐热性、耐溶剂性等更高性能的要求。
从产品安全环保角度而言,食品接触材料、塑料玩具及生态纺织品等与人体接触相关的颜料下游行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不断提出更高要求,重金属、芳香胺、表面活性剂等有害物质残留指标符合下游行业产品相关法规要求的颜料称为环保型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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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机颜料行业发展和竞争情况
(1)国际有机颜料制造业发展状况
有机颜料制造业历史悠久,是精细化工产业中的重要分支。世界有机颜料制造业始于19世纪末,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在世界有机颜料市场上,欧美国家长期占据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有机颜料生产逐渐由欧美向亚洲低成本的国家转移。目前有机颜料主要生产地区包括中国、印度、欧盟、美国、日本等。
近年来世界有机颜料行业保持平稳发展,有机颜料行业市场需求量和产量基本保持均衡,2017年至2022年消费量增长率为2.6%左右,预计2022年全球有机颜料消费量约为40.7万吨。从全球消费区域看,欧洲、中国、美国是有机颜料最大的消费市场。
(2)国内有机颜料制造业发展状况
进入21世纪,我国逐渐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球最重要的消费市场。基于产业配套需要、国内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生产成本优势等因素,世界有机颜料产业向亚洲转移趋势日益明显,我国快速承接了世界有机颜料产能和制造技术的转移,有机颜料行业迅速发展。
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数据,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有机颜料最大的生产国,近年来我国有机颜料制造业全行业的产量约为22万吨,产量多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2019年,受环保政策、国际贸易关系等因素影响,我国有机颜料产量略有下降;2020年,有机颜料产量和2019年基本持平;2021年,有机颜料产量大幅回升,达到26.5万吨。随着未来环保工艺的不断提升、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善、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我国有机颜料市场将持续保持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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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21年我国有机颜料产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3)行业竞争情况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下,跨国公司不断进行收购兼并和业务重组,不断调整产品和业务结构,全球有机颜料生产集约化不断提高,并形成了巴斯夫、辉柏赫和DIC株式会社三大全球性有机颜料供应商。经过市场竞争的不断淘汰和整合,我国有机颜料生产的集中度在不断提升。我国有机颜料产业已经形成了若干产业集群,如萧山、常州、上虞、龙口等,促进了颜料产业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拓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也形成了发行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美化学集团有限公司等优势企业。但是,国内有机颜料行业主要产品以及企业的集中度整体上仍然不高。全国有近70家有机颜料生产企业,但大多都是中小企业,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质量、环保要求参差不齐,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从行业的长远发展看,随着有机颜料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国家环保政策不断趋严,行业内不具有规模优势的小企业将难以生存,行业竞争格局未来将得到优化,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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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世界有机颜料产业持续转移
由于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投资和运营成本太高,欧美发达国家的有机颜料制造企业不断将产能向亚洲转移,在中国、印度等国家建立合资企业,或与当地的制造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同时,随着国际有机颜料市场特别是传统偶氮颜料市场竞争加剧,世界有机颜料产业转移未来仍将持续进行。在此背景下,我国的有机颜料制造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一方面,我国是全球最主要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国际制造能力转移有利于我国继续强化有机颜料最大生产国的地位。
另一方面,国内优秀企业通过与全球性有机颜料制造商的合资合作,可以快速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并有望利用本地化优势在合资合作中占据主导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实施国际化战略,不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2)国家产业政策扶持
有机颜料广泛应用于油墨、涂料及塑料等各个领域,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油墨、涂料及塑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有机颜料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作为国民经济的传统产业,我国极其重视有机颜料行业的发展,近年来不断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引导有机颜料行业加大技术投入、优化产品结构,支持有机颜料行业从传统产业逐步向集约化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变。
相关产业政策的落实,有助于我国有机颜料行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3)下游市场以及应用领域不断发展
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必将推动我国油墨、涂料和塑料行业的结构升级和稳定发展,由此也将推动与之配套的有机颜料行业的持续增长。
在现有应用领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色彩创新的需求越来越新颖,高性能有机颜料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各领域的渗透率不断增加;食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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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玩具等与人体接触相关的应用领域对有机颜料的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将促进环保型有机颜料占据更大的份额。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有机颜料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应用于微电子领域的纳米级高性能有机颜料的研究开发取得初步成效,并已在彩色喷墨打印技术和彩色液晶屏显示技术上成功应用。另外,与现代多学科技术相结合,有机颜料不断向高新技术应用领域的“功能性颜料”方向发展,即打破有机颜料的颜色属性并赋予新的光电学性能,将现有高性能有机颜料的分子结构实施改造后向光致发光材料、电致发光材料、荧光探针材料、信息储存材料、能量储存与转化材料(例如有机太阳能电池)、航天隐身材料等方向发展。新的应用领域不仅将带来有机颜料行业新的技术革命,还将提供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4)本地化资源优势
经过改革开放后多年高速发展,我国已形成了从化工原材料到中间体、建厂投资专用设备、下游应用市场等完整的精细化工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体系完善。
相对于欧美国家,我国有机颜料生产企业在土地、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和能源方面具有相当的资源或价格优势。随着有机颜料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提高,与之配套的生产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大型化、工艺控制自动化等关键设备已成功应用。
石油、煤炭工业均是我国的优势工业,为有机颜料行业提供了原材料和能源保证;我国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原材料、人工等方面具备综合成本优势。我国是全球最主要的精细化工产品消费市场,有机颜料具有稳定的市场基础。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有机颜料行业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且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受到地缘政治、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原材料供货紧张或原材料价格上涨,将会较大程度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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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保政策变化压力
我国目前环境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与修订对行业内企业也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有机颜料行业上游的化工行业同样面临着环保政策持续收紧,监管日益严格的情况。在多重因素驱动下,环保政策的变化将对有机颜料生产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
(3)行业集约化程度不高,无序竞争严重
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的整体集约化程度仍然不高,国内有机颜料生产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产品以附加值较低的中低档颜料为主,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且无序竞争严重,扰乱了整个行业的秩序,降低了整个行业的盈利水平,进而影响了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
(五)行业上、下游情况
1、有机颜料行业上游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有机颜料,苯、萘系列产品和相关中间体、“三酸”(盐酸、硫酸、硝酸)和“二碱”(烧碱、纯碱)等基础化工产品是生产有机颜料的主要原料,有机颜料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中间体精细化工和基础化工行业。
苯系列产品属于石油化工行业,萘系列产品属于煤化工行业,生产有机颜料的相关中间体为上述产品经过进一步加工合成后的产物,因而有机颜料与原油和煤炭的价格有一定的联动性。此外,近年来由于受到国家环保安全监管的加强,世界地缘政治的波动,以及经济下行的影响,使得上游行业企业生产、发货及运输情况均受到了一定影响,从而导致上游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2、有机颜料行业下游情况
有机颜料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油墨、涂料和塑料等,最终广泛应用于儿童玩具、食品包材、印刷、汽车漆、工程机械、船舶防腐、建筑装饰、轨道交通车辆、数码喷绘等领域。
油墨是有机颜料的第一大应用领域,油墨是由颜料微粒均匀分散在连接料中并具有一定黏性的流体物质,主要由颜料、连接料和助剂构成。其中颜料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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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墨的颜色、光泽、透明度,承印物材料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陶瓷和织物等,近年来在电子产品和建筑装饰材料等领域也得到应用。随着油墨应用范围和品类明显增多,对颜料的需求量和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全球油墨第二大生产国。全球油墨年产量约为420至450万吨,其中国内油墨产量约占全球油墨总产量的17%,从2012年的61.5万吨,发展到2019年的79.4万吨,复合增长率约为3.7%;2020年,我国油墨产量约为80万吨,受经济下行的影响,我国油墨产量增速有所下滑,同比仅增长0.8%。同时,我国油墨行业产销衔接较好,产销率均在99%以上。
涂料有望成为高性能颜料的重要下游需求。我国涂料产量呈现持续稳健增长。我国涂料产量约占全球1/3,从2016年的1,900万吨上升到2020年的3,800万吨,复合增长率12.25%。从下游应用领域里来看,2019年全球建筑涂料占比53%,工业涂料占比29%。建筑涂料主要应用在墙面涂料和地坪涂料,对颜料的环保和高性能要求较高;工业涂料则主要应用在汽车领域,对颜料的耐候性、鲜艳度等要求高,是高性能有机颜料和珠光颜料的重要市场。
由于塑料的优异性能和以塑代钢的行业发展趋势,我国塑料需求量巨大。塑料是高分子化合物加入适当填料和其他添加剂,经加工成型的塑性或刚性材料。树脂的本色大都是白色半透明或无色透明的,需要根据制品的应用要求进行着色处理,以起到色别标识、美观的作用。在包装材料、工程塑料、日用塑料等行业,大多以色母粒的形式为塑料着色。色母粒是以合成树脂为载体,添加高比例的颜料和分散剂等助剂,通过一系列工艺制得的一种新型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颜料是色母粒的重要组成部分,含量一般在20%至80%之间。我国色母粒行业规模180万吨,约占塑料规模的2%。
(六)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追溯世界有机颜料的发展历程,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其技术发展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而每一个发展阶段的主要驱动力来源于当时工业的发展背景,同时也依赖于各个阶段化学、物理学和材料学等基础学科的发展水平。
第一阶段是20世纪初20~30年代。由于彩色印刷工业的兴起和发展,要求颜料的色谱更加丰富、着色强度和颜色鲜艳度更高,而无机颜料无法满足,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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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量传统偶氮有机颜料的开发生产,包括单偶氮黄、双偶氮黄、色酚、色淀红等,同时也诞生了非常重要的酞青蓝系列颜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彩色印刷工业对颜色和性能上的需求。第二阶段是二战结束后20世纪50~60年代。世界经济开始复苏并稳定发展,尤其是石油化工业开始向精细化发展,产生了多种高分子材料,出现了多种工程塑料制品、民用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迫切需要耐光性、耐热性、耐溶剂性、耐迁移性和分散性与之相适应的着色剂。与此同时,欧美国家汽车工业开始崛起,要求耐候性、耐热性、耐溶剂性等性能优良的有机颜料用于汽车涂料着色。这一工业背景催生出了部分高性能有机颜料的萌芽和发展,喹吖啶酮、高性能偶氮、喹酞酮系列、苝系列、异吲哚啉和异吲哚啉酮等高性能有机颜料相继研发成功并实现产业化,满足了汽车涂料、工业涂料及塑料等领域的着色需求。
第三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化学及物理学等基础学科快速发展,先进的现代分析仪器设备和分析测试水平日趋成熟,并在有机颜料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化合物分子结构的表征技术、微观粒子形态的观测技术、有机合成及其反应机理的研究成果、结晶学及超分子化学的研究成果等,都深刻地影响和推动着有机颜料基础性研究和产业化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一阶段有机颜料行业的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高性能有机颜料技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吡咯并吡咯二酮”(DPP)新型结构的高性能有机颜料成功开发,提升了红色颜料的应用领域。同时,晶体结构诱导控制技术、固态溶液制备技术、衍生物表面处理技术、高分子表面活性剂的处理技术、颜料合成技术及分离技术等都得到快速发展,丰富了高性能有机颜料的品种和规格,极大提高了高性能有机颜料的品质。
其二,以适应人类高品质生活要求的安全环保型有机颜料开发成为行业共识。与人体接触相关的颜料,对所含重金属、芳香胺、表面活性剂等成分实施去除或严格控制,以确保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无不良影响。欧美全球性有机颜料供应商、发行人已经开始研发环保型有机颜料,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仍将持续。随着世界各国不断加强产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和监管,环保型有机颜料将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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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传统有机颜料的应用研究开发继续快速发展,产品质量和性能得到全面提升,更为优异的个性化颜料纷纷推向市场,各类溶剂体系油墨用颜料、水体系油墨用颜料、胶印油墨用颜料及塑料用颜料得到全面发展。
(七)行业进入壁垒及公司竞争优势
1、进入有机颜料行业的主要壁垒
(1)生产技术和工艺壁垒
有机颜料生产工艺涉及复杂的化学反应及物理变化,尤其是高性能有机颜料的合成、分离和后处理工艺复杂,涉及的合成步骤长,对技术水平要求高。国内外产品和市场准入法规对产品安全的重视越来越突出,一系列规范标准限制或禁止使用具有危害性的化学物质,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方法和生产设备都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高了行业进入壁垒。
此外,除了有机颜料的化学合成步骤外,还需要依据具体应用介质的特性,对颜料进行颜料化处理,包括调整颜料粒子的物理特性和表面性能等。因此,有机颜料的生产技术主要包括颜料合成和颜料化两部分,相关技术、工艺横跨了物理和化学两个学科,需要有机颜料生产商具有强大的技术与研发实力。
(2)资金和规模壁垒
为了保持长期竞争力并满足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日益趋严的要求,有机颜料行业内企业需要持续加大设备、研发、市场开拓和环保投入,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设备,加强新产品的研发与新技术的应用,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这对企业的资金实力和综合实力都有较高的要求,行业外企业进入有一定的风险和难度。高端颜料市场领域面临研发投入大、产品认证和市场培育周期长等困难,行业内规模性企业市场竞争优势明显,而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的有机颜料企业则很难涉足此领域。
随着行业内的竞争日趋激烈,规模大、品种全、技术强、集约化程度高的综合性企业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品种单一、规模不经济的行业进入者抗风险能力低,面临被淘汰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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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保壁垒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国家在有机颜料环保方面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对有机颜料在生产技术与工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能减排已成为我国有机颜料乃至精细化工行业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有机颜料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三废。行业内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环保设施进行相应的投资,按照要求处理三废。环保设施的初始投资较大,其后生产过程中的较高的运行成本也提高了行业进入壁垒。
规模化的有机颜料企业由于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可以按照要求对三废进行环保化处理。小规模的有机颜料企业由于实力薄弱,无法在三废的环保处理上投入科研经费以及兴建规模化的三废处理设施,企业的发展必然受到国家环保政策的限制,最终退出有机颜料行业。
(4)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壁垒
完善的销售网络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是有机颜料企业在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因素之一。
首先,颜料品种众多,颜料作为着色剂占涂料等下游客户原材料的比例较小,下游客户数量众多且部分下游客户的需求量很小,因此,国内外销售网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优质客户资源的积累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其次,有机颜料性能、质量的匹配和稳定,需要经过一定批次的生产、供货才能得以验证。随意更换有机颜料供应商,将使下游的油墨、涂料和塑料等生产企业面临较高的产品质量风险和不确定的供货周期。为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下游生产企业一般不会轻易更换颜料供应商,并与颜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势
发行人历来注重技术创新,坚持以结构调整为引擎、以产业升级为导向,走“自主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公司是国家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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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多个研发平台。公司通过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和CNAS认证,拥有经CNAS认证的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公司目前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在行业内居领先地位,部分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及国内领先水平。发行人紧跟世界颜料行业高性能、更安全、节能环保的发展趋势,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对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5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发行人参与制定6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22项,其中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制定行业标准17项。
公司自主研制生产多种高性能、环保型有机颜料,在汽车涂料、食品包装、儿童玩具、特种定制印刷油墨等应用领域均取得了突破和发展。公司突破了巴斯夫集团等全球性有机颜料供应商在高性能有机颜料方面的技术垄断,掌握了高性能有机颜料的生产技术,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领先的行业地位和产品规模化优势
发行人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经过近30年的积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产量在国内有机颜料行业一直位居前列,是国内少数具备大批量生产高性能产品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目前是国内少数具备生产全色谱颜料能力的生产企业,目前共有50多条颜料生产线,生产200多个规格颜料,广泛覆盖各类应用领域,可以满足日益扩大的下游领域对有机颜料的差异化需求。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不断显现,有利于公司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关键中间体配套优势
近年来安全、环保监管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部分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及价格受到了较大影响。对有机颜料行业企业来说,原材料中间体的质量与供应的稳定性对生产经营至关重要。
公司通过不断向上游中间体行业延伸产业链,利用基础化工原料和中间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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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化学合成生产有机颜料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部分关键中间体,如4-氯-2,5-二甲氧基苯胺(4625)、色酚系列、DB-70、DMSS等中间体的自产能力可满足公司生产所需的大部分用量需求,公司目前具备较为完整的产品链自我配套体系。随着公司关键中间体产能持续释放,有效保障了公司高性能有机颜料的生产。公司通过产业链向上游延伸,有效控制了成本,同时增强了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4)安全环保优势
节能减排是精细化工行业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我国对环保要求不断趋严,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有机颜料行业整体向节能、环保、创新方向发展,促使行业优胜劣汰,从而提高行业集中度,改变无序竞争格局,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环保处理能力将成为有机颜料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发行人通过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并优化生产工艺,已经具备较强的环保优势,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投资建设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在园区内率先实施了全厂性RTO工程、厌氧废气治理工程、污泥减量化工程等,以高标准持续对相关环保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公司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公司自建的专职应急消防队伍力量不断壮大,新建了应急救援站,积极拓展安全培训空间建设,新建了中央控制室,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安全设施及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符合要求并不断提升。
(5)营销渠道优势和品牌优势
针对有机颜料行业的特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利用公司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并通过客户服务了解市场需求信息,从而指导新产品开发方向。
坚守与合作伙伴“双赢”的经营理念,与各位贸易商、代理商、供应商保持永恒的和谐的合作关系,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凭借领先的技术、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不断完善的产品系列,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受到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信誉。公司已在行业内树立起高品质、安全环保、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市场公信力,为开拓市场和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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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保障。
(6)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有机颜料制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已拥有成熟且系统的团队配置,且公司一直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持续培训学习,通过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发现和培养人才,凝聚了一支优秀而稳定的管理和业务骨干团队。
(八)行业利润水平及变动情况
我国目前有机颜料行业生产厂商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各个企业技术水平、生产规模、盈利能力差异较大。一般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产品档次低,整体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不高。而少数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和先进技术装备的有机颜料企业,已摆脱仿制的发展模式,通过创新生产高品质、差异化、品牌化产品,确保实现较高的盈利水平。
我国有机颜料品种规格众多,市场比较分散,不同细分市场的产品利润水平差异较大。传统有机颜料品种的生产厂商较多,同质化无序竞争较为激烈,利润水平较低。而高性能有机颜料性能更加优异,技术、人才等进入门槛高,产品附加值和利润水平更高。
与此同时,随着环保政策要求日益提高,产业升级与产业集中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行业内领先企业的竞争力持续提高,行业利润正逐渐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中。
(九)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前景
近几年世界有机颜料行业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
1、世界有机颜料产业向亚洲转移,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有机颜料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
由于发达国家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和不断上升的人力成本,以及来自亚洲新兴经济体的竞争压力加大,发达国家颜料企业不断压缩在本土的生产规模。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有机颜料生产逐渐由欧美向亚洲低成本的国家如中国、印度转移。中国、印度等国家以其丰富的资源,较低的人力资本,完整的下游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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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在承接了发达国家产能的同时,吸收了其先进的制造技术和工艺,推动了本土颜料行业的迅速发展,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有机颜料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
2、产品质量逐步提高,品牌建设得到关注
我国有机颜料质量逐步得到提高,特别是在某些合成工艺技术、商品化技术方面有所突破,与之配套的生产装备水平得到提升,企业正逐步采用大型化的生产设备和自动化的工艺控制,行业内部分优势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产品质量提高的同时,品牌建设也受到有机颜料行业大型企业的高度关注,相关企业通过国际展览会、国际会议、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品牌宣传。
3、高性能、环保型有机颜料发展趋势明显
高性能有机颜料使用时展现出更优异的物理化学特性,既具有传统偶氮颜料颜色鲜艳、色强高的优点,又能满足中高档涂料、油墨、塑料等领域对耐光性、耐热性、耐溶剂性等更高性能的要求,从而成为有机颜料发展的趋势。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颜料产品的安全、环保要求也不断提高。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已建立了研究颜料生态安全和毒理的机构,专门了解和研究颜料对人类健康与环境的影响,并制定了颜料中重金属含量的指标。2007年6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及《REACH》法规。我国也不断提高环保标准,2020年3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等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部分涂料的铅铬含量进行了限制,于2020年12月1日实施。环保型颜料所含可能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有害的物质大幅降低,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注重科技推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走科技创新之路,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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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现有的技术、人才、体制及创新文化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成立产学研战略联盟,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围绕国家当前重点支持发展高性能、环保型有机颜料领域,公司联合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研究和攻关,积极主持或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科研任务;此外立足当前国际行业技术前沿,添置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营造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良好软硬件条件,使之成为支撑企业发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主体。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资源和条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和“产学研”合作活动,与国内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技术、资金、项目、标准、成果转化等为纽带的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和完善面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2、采购模式
(1)部门设置
公司设置采购部,并建立了ERP管理系统,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制定了采购制度,按照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组织原材料采购。
(2)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确定过程
公司实施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购预算控制制度,公司采购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以现有库存、市场情况为依托,统一制定相应的月度采购计划,并且每周根据最新订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公司在采购时,也会根据原料市场的供求状况、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采购量适当调整,比如在原材料市场价格水平处于相对低位时,会加大原材料采购量,以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根据原材料的品种类型、数量及用途等划分审批权限,金额较大的原材料由采购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按权限审批,零星的、金额较小的原材料及辅料由采购部门经理审批。
(3)采购价格依据
公司原材料采购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原材料供应情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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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情况、价格水平及波动情况等协商确定。
(4)供应商的确定方法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的优选机制,在综合考虑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条件和供应商的资质、经营状况、信用等级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合格供方评定”等方式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考核,按评审结果更新“合格供方名录”,从而保证择优选取供应商,并将其分为核心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三类进行管理。在确定合格供方时,为降低采购风险,保证供应的稳定性,避免因原材料不能及时得到供应而影响产品的正常生产或导致采购成本增加的情况出现,公司对同类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通常保持在2~6家。
公司采购部遵循“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等原则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具体供应商,并负责组织具体的商务洽谈、供应商管理等工作;品质管理部负责原材料的取样、检测和验收。在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将检验信息录入ERP系统,保持系统对原材料库存量的实时监控。对于不合格原材料实行退换货处理。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销售服务部组织生产部和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每月月底召开生产计划会,根据产品最新订单数量、交货期、现有成品库存量、安全库存量等多种因素,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同时,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变动和生产进度完成情况,销售服务部根据新出现的订单、已完成生产的订单进一步制定周生产计划。
生产部根据上述月生产计划和周生产计划负责安排生产。公司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客户、产品成本等因素,对不同种类的产品确定各自的安全库存量。销售服务部、生产部、研发部、品质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召开每周生产质量会,总结生产质量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调整,必要时研发部为生产部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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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PP大红PR254生产工艺
(2)永固红PR170生产工艺
DB-70、盐酸、助剂 | ||||||||||||||||||
AS-PH、助剂 | ||||||||||||||||||
重氮化反应 | 溶解、析出 | |||||||||||||||||
偶合 | ||||||||||||||||||
助剂 | 颜料化处理 | |||||||||||||||||
过滤、漂洗 | ||||||||||||||||||
烘干、拼色、粉碎、包装 | ||||||||||||||||||
成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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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索尔洋红PR57:1生产工艺
液碱、4B酸、盐酸、固体亚钠、水 | |||||||||||||||||||
液钾、助剂 | |||||||||||||||||||
偶合组分溶解 | |||||||||||||||||||
重氮化反应 | |||||||||||||||||||
液碱、氯化钙、冰、蒸汽 | |||||||||||||||||||
偶合组分 | |||||||||||||||||||
重氮组分 | |||||||||||||||||||
偶合、色沉淀、后处理 | |||||||||||||||||||
过滤、漂洗 | |||||||||||||||||||
烘干、粉碎、拼混、包装 | |||||||||||||||||||
成品 | |||||||||||||||||||
(4)黄颜料品种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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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氯-2,5-二甲氧基苯胺(4625)工艺流程
(6)珠光颜料工艺流程
(7)金属钠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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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模式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与国际领先企业合资的方式进行战略合作,不断强化公司经营模式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贸易模式。有机颜料作为着色剂广泛应用于其下游油墨、涂料、塑料等行业的着色,需求千差万别,因此颜料品种众多,客户分散。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指由公司与颜料用户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并直接进行货物配送和结算的销售模式。颜料用户主要包括油墨、涂料、塑料等生产企业,购入货物后用于生产颜料下游产品。按照营销规划,公司针对需求量大或行业影响力强的客户主要采取该种模式。
贸易模式是指贸易商向公司下订单,由公司组织生产并将产品销售予贸易商,贸易商再向最终颜料用户销售的模式。公司与贸易商并无经销协议,贸易商也不需要承担销售任务,贸易商购入公司货物后自行定价、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报告期内,公司与直销客户和贸易商交易时,均签订购销合同,约定明确的产品规格、价格、结算方式和期限、交货地点等条款。公司优先选择客户基础好、资金实力强、信誉良好的贸易商。
公司针对国内外客户需求、产品销售市场地域和服务半径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销售体系。公司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下设内销部和外销部,根据区域组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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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团队,并在广州、天津、重庆等重点城市和地区派驻销售代表。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国内主要经济城市和重点市场区域,并能有效服务国外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直销客户和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一致;公司向客户交货完成后便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据以确认销售收入,公司不承担无条件退货的义务。
(1)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和贸易模式的收入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和贸易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贸易模式 | 82,264.45 | 73.07% | 187,081.72 | 76.21% | 196,219.08 | 80.51% | 165,709.22 | 83.31% |
直销模式 | 30,313.90 | 26.93% | 58,389.93 | 23.79% | 47,503.30 | 19.49% | 33,192.05 | 16.69% |
主营业务收入 | 112,578.35 | 100.00% | 245,471.65 | 100.00% | 243,722.37 | 100.00% | 198,901.2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直销客户,直销客户的销售比例不断提高。
2021年度,同行业企业常州北美化学受搬迁影响导致产能受限,公司加大了对富林特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等直销客户的销售规模,故直销模式收入占比相较2020年度有所提升、贸易模式占比相对下降。
2022年度,直销模式收入占比有所提升、贸易模式占比下降,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海外市场需求下降,辉柏赫集团、科莱恩集团等贸易商减少了对公司的采购规模,导致贸易模式收入金额同比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了对直销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金属钠及附属物客户以直销客户为主,直销模式收入同比增长。
2023年1-6月,公司加大了对直销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金属钠及附属物客户以直销客户为主,直销模式收入规模增长,故直销模式收入占比相较2022年度有所提升、贸易模式占比相对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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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销售内容、结算条款、销售金额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直销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直销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客户1 | 有机颜料 | 3,482.27 | 3.09% |
富林特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2,164.66 | 1.92% |
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间体 | 1,305.80 | 1.16% |
南通永佳诺化工有限公司 | 中间体 | 1,199.12 | 1.07% |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1,123.38 | 1.00% |
合计 | 9,275.23 | 8.24% | |
2022年度直销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客户1 | 有机颜料 | 7,595.64 | 3.09% |
富林特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5,602.48 | 2.28% |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1,679.71 | 0.68% |
南通永佳诺化工有限公司 | 中间体 | 1,637.52 | 0.67% |
常州大邦化工有限公司 | 中间体 | 1,391.71 | 0.57% |
合计 | 17,907.07 | 7.29% | |
2021年度直销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客户1 | 有机颜料 | 6,936.15 | 2.85% |
富林特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5,420.27 | 2.22% |
Sudarshan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 | 中间体 | 1,842.14 | 0.76% |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1,657.33 | 0.68% |
常州大邦化工有限公司 | 中间体 | 1,576.99 | 0.65% |
合计 | 17,432.89 | 7.15% | |
2020年度直销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客户1 | 有机颜料 | 6,505.20 | 3.27% |
常州大邦化工有限公司 | 中间体 | 1,336.33 | 0.67% |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1,272.17 | 0.64% |
Sudarshan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 | 中间体 | 1,125.68 | 0.57% |
富林特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824.51 |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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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63.89 | 5.56% |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结算条款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合作起 始时间 | 结算条款 |
客户1 | 2001年6月29日 | 2007年 | 开票日后月结30日 |
富林特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 | 2005年4月18日 | 2005年 | 开票日75天或90天 |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 2003年1月14日 | 2013年 | 开票日后月结60日 |
南通永佳诺化工有限公司 | 2003年7月29日 | 2022年 | 开票后30天或抵扣 |
常州大邦化工有限公司 | 2006年8月1日 | 2010年 | 开票后30天 |
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11日 | 2022年 | 银行电子承兑,收货后30天 |
Sudarshan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 | 1951年2月19日 | 2020年 | 提单日后45内承兑付款 |
(3)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销售内容、结算条款、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贸易商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辉柏赫集团、科莱恩集团 | 有机颜料及中间体 | 21,493.74 | 19.09%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4,407.91 | 3.92% |
广州市百合涂塑颜料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2,963.13 | 2.63% |
上海盈颜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2,529.45 | 2.25% |
浙江格宁化工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2,418.15 | 2.15% |
合计 | 33,812.37 | 30.03% | |
2022年度贸易商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辉柏赫集团、科莱恩集团 | 有机颜料及中间体 | 48,792.88 | 19.88%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12,680.93 | 5.17% |
广州市百合涂塑颜料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6,986.36 | 2.85% |
浙江格宁化工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5,909.87 | 2.41% |
上海盈颜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5,734.77 | 2.34% |
合计 | 80,104.81 | 32.63% | |
2021年度贸易商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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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比例 | |||
辉柏赫集团、科莱恩集团 | 有机颜料及中间体 | 61,132.78 | 25.08%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12,048.09 | 4.94% |
南京盛楷源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信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7,201.20 | 2.95% |
广州市百合涂塑颜料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6,055.88 | 2.48% |
浙江格宁化工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5,900.82 | 2.42% |
合计 | 92,338.77 | 37.89% | |
2020年度贸易商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辉柏赫集团、科莱恩集团 | 有机颜料及中间体 | 51,080.90 | 25.68%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11,401.23 | 5.73% |
广州百合涂塑颜料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5,146.95 | 2.59% |
南京盛楷源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信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4,926.29 | 2.48% |
浙江格宁化工有限公司 | 有机颜料 | 4,537.23 | 2.28% |
合计 | 77,092.61 | 38.76% |
注:南京盛楷源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信彩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结算条款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合作起 始时间 | 结算条款 |
辉柏赫集团、科莱恩集团 | 科莱恩集团成立于1995年 | 2004年 | 开票后30-45天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96年8月28日 | 1996年 | 送货至仓库后45天 |
广州市百合涂塑颜料有限公司 | 2005年3月30日 | 2005年 | 货到30天,银行及承兑汇票结算 |
浙江格宁化工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8日 | 2016年 | 银行承兑,月结或账期45天 |
上海盈颜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03年1月7日 | 2003年 | 月结60天,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
南京盛楷源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信彩科技有限公司) | 2008年2月29日 | 2008年 | 提单日或者开票日2个月内 |
(二)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颜料、中间体和珠光颜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有机颜料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
公司生产的有机颜料色谱齐全,拥有200多个规格的颜料产品,具有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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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热、耐气候、耐迁移和产品安全性能高的特点,主要应用于中高档油墨、涂料和塑料着色,用来满足不断增长的颜料市场的需求。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产品特点及其主要用途如下:
主要类型 | 主要产品 | 产品特点及说明 | 主要用途 |
高性能杂环类颜料 | 喹吖啶酮类(喹吖啶酮红PR122、喹吖啶酮紫PV19) 吡咯并吡咯二酮类(DPP大红PR254) 异吲哚啉类(永固黄PY139) 二噁嗪类(永固紫PV23) 金属络合类(颜料PY150) 酞菁类(酞菁蓝PB15:3) | 产品具有鲜艳的色光,优异的耐酸碱及有机溶剂性能、耐高温性能、耐迁移性能及耐气候老化牢度性能 | 中高档涂料、油墨、塑料着色 |
高性能偶氮颜料 | 苯并咪唑酮类(颜料黄PY151) 色酚类(永固红PR170、永固红PR112、永固红PR146) 其他类(永固黄PY83、耐晒黄PY74、永固橙PO34) | 产品具有较高着色力和遮盖力,优良的分散性能、耐化学药剂性能、耐热性能及耐光性能 | 中高档涂料、油墨、塑料着色 |
传统偶氮颜料 | 色淀红类(金光红PR53:1、立索尔洋红PR57:1) 双偶氮黄类(永固黄PY174) 汉沙黄类(颜料黄PY3) 单偶氮橙类(永固橙PO5) 双偶氮橙类(永固橙PO13) 色酚类(永固红PR2) | 产品具有丰富的色彩和宽色域,高着色力和高透明度,优良的易分散性和流动性 | 普通涂料、油墨、塑料着色 |
有机颜料中间体 | 色酚AS系列、DB-70、DMSS、4-氯-2,5-二甲氧基苯胺 | 产品结晶度好,纯度高,有机杂质含量极低,有利于合成高质量的有机颜料产品。 | 制造颜料的中间体 |
珠光颜料 | 超细珠光颜料、着色珠光颜料、变色龙系列珠光颜料 | 色泽艳丽丰富、分散性好、光泽度高、遮盖力强、耐候性能好、能够模拟自然界的某些视觉效果 | 化妆品填料,高档涂料、油墨着色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2,578.35 | 99.50% | 245,471.65 | 99.46% | 243,722.37 | 99.18% | 198,901.27 | 99.20% |
其中:有机颜料 | 97,959.85 | 86.58% | 221,313.05 | 89.67% | 223,170.68 | 90.82% | 182,361.57 | 90.95% |
珠光颜料 | 4,302.65 | 3.80% | 6,138.65 | 2.49% | 7,981.44 | 3.25% | 7,494.25 | 3.74% |
中间体等其他产品 | 5,371.60 | 4.75% | 13,739.78 | 5.57% | 12,570.25 | 5.12% | 9,045.45 | 4.51% |
金属钠及 | 4,944.25 | 4.37% | 4,280.18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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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产物 | ||||||||
其他业务收入 | 561.96 | 0.50% | 1,332.84 | 0.54% | 2,007.19 | 0.82% | 1,606.76 | 0.80% |
合计 | 113,140.31 | 100.00% | 246,804.49 | 100.00% | 245,729.56 | 100.00% | 200,508.0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中间体产量、自用量、对外销量如下:
单位:吨
年度 | 产量 | 自用量 | 对外销售量 |
2023年1-6月 | 5,948.57 | 5,612.11 | 781.24 |
2022年度 | 14,387.28 | 10,759.49 | 3,179.84 |
2021年度 | 15,891.23 | 12,707.41 | 2,609.64 |
2020年度 | 11,837.21 | 10,039.98 | 2,197.56 |
四、公司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研发机构设置
作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多个研发平台,开展现有技术升级和前沿技术储备的研发工作。公司拥有一支由国家一流专家为学科带头人及多位中青年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队伍,专业覆盖有机颜料、树脂、表面活性剂、化学中间体等各个领域,在有机颜料研究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科研和实践经验。
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拥有先进的研发和产业化设备,并建立了具备国际水准的颜料分析检测中心,下设研发部门专注于高性能、环保型和其他前沿领域颜料的研发。
(二)主要产品技术所处阶段
公司已形成了喹吖啶酮、吡咯并吡咯二酮、异吲哚啉、酞菁、苯并咪唑酮、永固类等200多个规格的有机颜料系列产品。公司主导产品高性能有机颜料、环保型有机颜料以及传统偶氮有机颜料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均已成熟,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部分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研发成果
公司目前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在行业内居领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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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成果如下:
1、环保型水性墨专用永固红4829
该产品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以2-氨基-4-氯-5-甲基苯磺酸、亚硝酸钠、2-羟基-3-萘甲酸为主要原料,经重氮化、偶合、色淀化和颜料化等工序制得。采用精准的重结晶技术和自主研发的新型颜料化助剂,降低颜料中残留芳香胺含量,达到AP(89)1法规的要求,提高了颜料在水性体系中的应用性能。产品具有芳香胺含量低、光泽度好、粘度及稳定性优异等特点,在配方设计和合成工艺上有创新,已获发明专利2件,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的验收。
2、高档油墨的高性能有机颜料喹吖啶酮红1179
该产品以丁二酸二甲酯为起始原料,醇钠为催化剂,制得丁二酰丁二酸二甲酯,在于苯胺经缩合、水解、氧化、酸析、闭环、过滤和颜料化处理等工序制得,工艺合理可行。采用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技术进行颜料化处理,使得产品具有颜色鲜艳、分散稳定性好、着色力强等特点,产品可用于高档油墨着色。在颜料表面处理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3、高档油墨用高性能有机颜料DPP-D20B
该产品以丁二酸异丙酯和对氯苯腈为起始原料,叔戊醇钠为催化剂,经缩合、闭环、水解、过滤等工序制得,工艺合理可行。采用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科技进行颜料化处理,使得产品具有颜色鲜艳、分散稳定性好、着色性强等特点,可用于高档油墨着色。项目在颜料制备技术上有创新,产品性能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4、水性墨用高性能有机颜料永固橙WI-25
该项目改变传统的偶合方式,先倒偶合,然后并流偶合、再正偶合的方式,在严格控制反应温度和PH值的条件下,可以确保DCB重氮化反应完全(残留量≤25mg/kg),得到粒径分布窄,粒子均一的颜料。同时,在偶合反应过程中,通过加入特殊的分散剂聚氯乙烯乙二醇烷基酯改性化合物,防止颜料絮凝,使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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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体系稳定,不返粗,不结块,延长颜料在水墨中存储期,改善水墨的触变性。产品在生产流程及使用分散剂方面具有创新性,保证反应完全及产品稳定,同时有效减少三废产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5、塑料着色用环保型有机颜料金光红5321
该产品以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2-萘酚、氯化钡为主要原料、经重氮化、偶合、色淀化等工序制得,工艺合理可行。产品具有色光鲜艳、着色力高、耐迁移性好、在塑料中分散性佳、残存的游离钡离子和芳香胺含量低等特点,在超分散剂的优选和合成工艺路线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6、塑料着色用有机颜料永固黄G10
该产品以DCB为主要基料,经重氮化偶合反应、过滤、磨粉等工序加工而成。通过设备改造、工艺优化并加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乳化剂、超分散剂,保证了重氮化反应完全,减少了游离成分的残留,提高了颜料的分散稳定性。产品具有对塑料着色力高,耐迁移等特点,在反应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7、彩色喷墨打印用高性能有机颜料桃红PM-146
该产品以3-氨基-4甲氧基苯甲酰替苯胺为起始反应物,经重氮化反应、偶合反应、颜料化处理等工序加工而成。通过优化合成反应条件,加入自主研发的表面处理剂、超分散剂,有效调控颜料粒径大小和分布均匀性,改善了颜料储存稳定性。产品主要应用于微电子领域的喷墨打印,在颜料表面处理技术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8、醇溶型油墨用永固黄BH-TX2L
该产品以3,3’-二氯联苯胺为起始原料,先经重氮化反应,再与2,4-二甲基乙酰基乙酰苯胺偶合,并经过滤、水洗、干燥、颜料化等工序制得。在偶合反应中,加入自主研发的含酯基季铵盐化合物,使反应更彻底;采用铝盐改性歧化松香进行颜料化处理,使颜料与醇溶剂相容性好,有效防止颜料絮凝。产品具有色光鲜艳、着色力高、耐溶剂性佳等特点,在制备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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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9、环保型有机颜料永固橙3200
该产品以2,4-二硝基苯胺为起始原料,经重氮化反应、偶合反应、过滤、洗涤和干燥等工序制得颜料母粒,再经颜料化处理而成。通过重氮化反应物配比和工艺条件的优化,降低芳香胺的含量,提高硫酸的回收率。产品用于水性涂料,具有着色力高、分散性好、稳定性佳等特点,在重氮化反应配方设计和母液处理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10、水性涂料用高性能有机颜料BH-5RKA该产品以对氨基苯甲酰胺为起始原料,经重氮化反应、偶合反应和颜料化处理等工序制得。通过添加自主研发的脂肪酸型季铵盐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提高重氮化率,减少了颜料中残留芳香胺的含量;在偶合反应中,加入3,6-二聚氧乙醚-4-葵炔-3,6-二醇,提高颜料收率。产品应用于水性涂料中,具有高光泽、高着色力、稳定性好等特点,在合成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认为省级新产品。
11、高档印刷油墨专用立索尔洋红BHGL-T
该产品以2-氨基-5-甲基苯磺酸、2-羟基-3-萘甲酸为主要原料,经重氮化、偶合、色淀化和颜料化等工序制得。通过添加炔醇消泡剂,优化重氮化工艺条件,提高了反应收率;在颜料化改性过程中,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制备的表面活性剂,提高了产品的饱和度、着色力。产品在重氮化反应工艺和颜料表面改性技术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通过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的验收。
12、无尘型有机颜料永固黄FL-1427
该产品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以3,3’-二氯联苯胺、亚硝酸钠、邻甲基乙酰乙酰苯胺为主要原料,经重氮化、偶合、颜料化等工序制得。采用自主研发的新型颜料化助剂,提高颜料滤饼挤水换相出水率,缩短了出水时间,实现了节能降耗。产品具有高光泽度、高透明性、着色力强等特点,在偶合反应工艺和颜料表面改性技术上有创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通过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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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组织的验收。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净值为122,429.33万元。发行人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10,922.61万元。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建筑物 | 83,827.70 | 23,835.22 | 59,992.48 | 71.57% | |
机器设备 | 131,574.19 | 70,972.14 | 60,602.06 | 46.06% | |
运输设备 | 2,945.15 | 1,924.68 | 1,020.47 | 34.65% | |
办公设备 | 2,869.48 | 2,055.16 | 814.32 | 28.38% | |
合计 | 221,216.52 | 98,787.19 | 122,429.33 | 55.34% |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1)已办理产权证书房屋建筑物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产证号 | 坐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1 | 发行人 |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85764号 | 杭州市钱塘区经五路1768号 | 非住宅 | 20,829.75 |
2 | 发行人 | 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57589号 | 杭州市钱塘区经五路1768号、杭州市钱塘区经五路1768号3幢等6套 | 非住宅 | 31,904.44 |
3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东移字第15001626号 | 临江街道临江佳苑45幢2单元102室 | 住宅 | 105.4 |
4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东移字第15001617号 | 临江街道临江佳苑45幢2单元202室 | 住宅 | 105.4 |
5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东移字第15001621号 | 临江街道临江佳苑45幢2单元301室 | 住宅 | 1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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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产证号 | 坐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6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东移字第15001620号 | 临江街道临江佳苑45幢2单元401室 | 住宅 | 105.51 |
7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东移字第15001619号 | 临江街道临江佳苑45幢2单元501室 | 住宅 | 105.51 |
8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12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附房 | 4,045.00 |
9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18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5,565.65 |
10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23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5,758.06 |
11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26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258.46 |
12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28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1,956.60 |
13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34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20,758.87 |
14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39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附房 | 6,703.49 |
15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40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5,619.84 |
16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41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5,663.63 |
17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209382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27,463.52 |
18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209390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仓储 | 1,473.00 |
19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209391号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仓储 | 1,473.00 |
20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更字第00209136号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仓储 | 3,159.98 |
21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209387号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2,407.07 |
22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209392号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100.86 |
23 | 发行人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209395号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 | 工业厂房 | 2,218.35 |
24 | 百合辉柏赫 | 杭房权证东更字第16004979号 | 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888号 | 非住宅 | 4,401.12 |
25 | 百合辉柏赫 |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49518号 | 萧山区农一场 | 工业仓储 | 7,272.00 |
26 | 百合辉柏赫 |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49519号 | 萧山区农一场 | 工业厂房 | 21,935.16 |
27 | 百合辉柏赫 | 杭房权证萧字第14378994号 | 萧山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五路1888号 | 工业厂房 | 6,157.23 |
28 | 百合辉柏赫 | 杭房权证萧字第14378997号 | 萧山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五路1888号 | 工业厂房 | 10,84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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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产证号 | 坐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29 | 百合辉柏赫 | 杭房权证萧字第14378998号 | 萧山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五路1888号 | 工业厂房 | 6,148.81 |
30 | 弗沃德 | 杭房权证萧字第00122142号 | 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618号 | 工业厂房 | 5,025.70 |
31 | 弗沃德 |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50223号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农一场) | 工业厂房 | 10,594.09 |
32 | 弗沃德 |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50224号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农一场) | 工业厂房 | 1,505.44 |
33 | 弗沃德 |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50226号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农一场) | 工业附房 | 2,283.35 |
34 | 宣城颜料 | 宣房地权证宣州字第00205062号 | 宣州区北门工业园新区1号车间 | 工业 | 3,555.72 |
35 | 宣城颜料 | 宣房地权证宣州字第00205085号 | 宣州区北门工业园新区2#车间 | 工业 | 5,286.35 |
36 | 宣城颜料 | 宣房地权证宣州字第00205086号 | 宣州区双塔路三一·亚龙湾B10幢304室 | 住宅 | 97.93 |
37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12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工业 | 417.01 |
38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07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工业 | 550.12 |
39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10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工业 | 81.91 |
40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08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仓储 | 428.31 |
41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工业 | 970.14 |
42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11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工业 | 601.95 |
(2)未办妥产权证书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尚有部分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尚在办理中的主要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名称 | 建筑面积(㎡) | 座落 | 用途 |
1 | 发行人 | 1,119.25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综合房一 |
2 | 发行人 | 1,927.60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综合房二 |
3 | 发行人 | 13,556.30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智能仓库 |
4 | 发行人 | 3,509.43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加氢车间 |
5 | 发行人 | 3,982.04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综合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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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名称 | 建筑面积(㎡) | 座落 | 用途 |
6 | 发行人 | 1,142.39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综合房4 |
7 | 发行人 | 1,947.10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酯化车间 |
8 | 发行人 | 7,521.96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综合房5 |
9 | 发行人 | 8,497.56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7车间 |
10 | 发行人 | 297.90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乙类仓库 |
11 | 发行人 | 51.90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塘新线1768号 | UASB辅助用房(配电房) |
12 | 源晟制钠 | 1,032.72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110KV变电站 |
13 | 源晟制钠 | 3,298.31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办公楼 |
14 | 源晟制钠 | 436.80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冲洗车间 |
15 | 源晟制钠 | 9,069.49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电解车间 |
16 | 源晟制钠 | 351.78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更衣室、浴室 |
17 | 源晟制钠 | 751.68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化学品库 |
18 | 源晟制钠 | 172.96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换热站 |
19 | 源晟制钠 | 1,927.30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机修车间、五金劳保库 |
20 | 源晟制钠 | 362.08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交配电房 |
21 | 源晟制钠 | 332.93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空压制氮 |
22 | 源晟制钠 | 460.84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综合水泵房、生产水池、循环水池 |
23 | 源晟制钠 | 3,674.10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液氯车间、液氯包装车间、次钠车间 |
24 | 源晟制钠 | 2,660.23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盐库 |
25 | 源晟制钠 | 560.56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氯气加压泵房、硫酸库 |
26 | 源晟制钠 | 101.68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消防泵房及水池 |
27 | 源晟制钠 | 283.54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污水处理车间 |
28 | 源晟制钠 | 292.80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液态钠槽车装车站 |
29 | 源晟制钠 | 3,002.88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职工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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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名称 | 建筑面积(㎡) | 座落 | 用途 |
30 | 源晟制钠 | 2,106.00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钠库 |
31 | 宣城颜料 | 280.37 | 宣城颜料厂区 | 办公楼 |
32 | 宣城颜料 | 8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锅炉房 |
33 | 宣城颜料 | 1,856.00 | 宣城颜料厂区 | 钢构仓库 |
34 | 宣城颜料 | 8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职工澡堂 |
35 | 宣城颜料 | 2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门卫值班室 |
36 | 宣城颜料 | 2,599.00 | 宣城颜料厂区 | 二期配套用房 |
37 | 宣城颜料 | 2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二期配电房 |
38 | 宣城颜料 | 280.37 | 宣城颜料厂区 | 亚钠车间及仓库 |
39 | 宣城颜料 | 30.00 | 宣州区双塔路三一.亚龙湾 | 亚龙湾车库 |
40 | 宣城颜料 | 30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员工食堂 |
41 | 宣城颜料 | 1,008.00 | 宣城颜料厂区 | 三号钢构仓库 |
42 | 宣城颜料 | 26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临时仓库 |
43 | 宣城颜料 | 454.09 | 宣城颜料厂区 | 生产办公楼 |
44 | 宣城颜料 | 115.69 | 宣城颜料厂区 | 消防水泵房 |
45 | 宣城颜料 | 120.60 | 宣城颜料厂区 | 臭氧设备间 |
46 | 宣城颜料 | 1,497.47 | 宣城颜料厂区 | 4#仓库 |
47 | 宣城颜料 | 196.63 | 宣城颜料厂区 | 生物质仓库 |
48 | 宣城颜料 | 16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2#厂房改建增加工程 |
49 | 宣城颜料 | 200.00 | 宣城颜料厂区 | 五号仓库 |
50 | 宣城颜料 | 483.00 | 宣城颜料厂区 | 六号仓库 |
51 | 彩丽新材料 | 34.44 | 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古盐环路 | 危废房 |
52 | 彩丽新材料 | 17.64 | 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古盐环路 | 杂物房 |
53 | 彩丽新材料 | 204.75 | 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古盐环路 | 粗品回收房 |
54 | 彩丽新材料 | 87.75 | 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古盐环路 | 桶装原料房 |
55 | 彩丽新材料 | 50.15 | 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古盐环路 | 锅炉房 |
56 | 彩丽新材料 | 31.57 | 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古盐环路 | 配电房 |
发行人智能仓库、加氢车间、综合房3、综合房4、酯化车间、综合房5、7车间、乙类仓库、源晟制钠相关房屋建筑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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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综合房一、综合房二建筑工程档案移交所需资料缺失;发行人UASB辅助用房,彩丽新材料危废房、杂物房、粗品回收房、桶装原料房、锅炉房、配电房主要用途为非生产、辅助设施、仓储等,建设前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宣城颜料办公楼等房屋建筑,建设前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且因规划调整,房产现位于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均暂无法取得权属证书。上述未办理房产权证的房屋均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无任何纠纷,除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外,并不会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述房屋的实际占用、使用和收益,也不会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该等房屋均非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核心生产经营设施,即使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限期拆除,也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物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承租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用途 | 租赁地址 | 租赁起始时间 | 租赁到期 时间 | 面积(㎡) | 租金 |
1 | 发行人 | 百合 实业 | 办公 | 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平澜路518号18楼层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874.07 | 650,000元/季度 |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土地 使用权人 | 土地证号 | 坐落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用途 | 性质 | 使用 终止日期 |
1 | 发行人 |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85764号 | 杭州市钱塘区经五路1768号 | 40,000.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62年10月14日 |
2 | 发行人 | 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57589号 | 杭州市钱塘区经五路1768号 | 34,824.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5年9月16日 |
3 | 发行人 | 浙(2017)杭州(大江东)不动产权第0005277号 |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街道 | 39,843.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67年3月31日 |
4 | 发行人 | 杭萧国用(2013)第 | 临江工业园区 | 46,425.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5年4月12日 |
1-1-54
序号 | 土地 使用权人 | 土地证号 | 坐落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用途 | 性质 | 使用 终止日期 |
3600004号 | |||||||
5 | 发行人 | 杭萧国用(2013)第3600005号 | 临江工业园区 | 66,210.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5年9月16日 |
6 | 弗沃德 | 杭萧国用(2008)第3600016号 | 农一场 | 14,943.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55年12月22日 |
7 | 源晟制钠 | 蒙(2020)腾格里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538号 |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 | 100,000.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69年9月 2日 |
8 | 源晟制钠 | 蒙(2021)腾格里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012号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片区葡经一路东侧、葡纬五路(规划道路)南侧、葡经二路西侧(规划道路)、葡纬六路北侧 | 37,418.39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月20日 |
9 | 宣城颜料 | 宣国用(2014)第3465号 | 宣州区工业园新区(原工业干道70号) | 49,949.1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53年7月27日 |
10 | 宣城颜料 | 皖(2022)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59897号 | 宣城高新区麒麟大道以南、佛岭路以西 | 113,094.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72年11月14日 |
11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07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共有宗地面积:18,944.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71年6月29日 |
12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08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
13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
14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10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
15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11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
16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12号 | 四里棚盐矿路防水材料厂 | ||||
17 | 彩丽新材料 | 鄂(2023)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306号 | 应城市四里棚盐化大道以西,规划道路以北 | 75,938.8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72年2月28日 |
1-1-55
序号 | 土地 使用权人 | 土地证号 | 坐落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用途 | 性质 | 使用 终止日期 |
地段 | |||||||
18 | 百合辉柏赫 | 杭萧国用(2005)第3600002号 | 农一场 | 33,474.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4年1月25日 |
19 | 百合辉柏赫 | 杭萧国用(2008)第3600005号 | 农一场 | 10,218.0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4年12月30日 |
2、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及拥有的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序号 | 注册号 | 注册人 | 图案 | 注册地 | 有效期至 | 国际分类 |
1 | 553128 | 发行人 | 境内 | 2031年5月29日 | 2 | |
2 | 1363253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2月13日 | 2 | |
3 | 1456230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10月13日 | 2 | |
4 | 1972695 | 发行人 | 境内 | 2033年3月27日 | 2 | |
5 | 25452699 | 发行人 | 境内 | 2028年7月20日 | 2 | |
6 | 25464123 | 发行人 | 境内 | 2028年7月20日 | 2 | |
7 | 26235580 | 发行人 | 境内 | 2028年12月6日 | 2 | |
8 | 26242693 | 发行人 | 境内 | 2028年12月6日 | 2 | |
9 | 37205273 | 发行人 | 境内 | 2029年12月13日 | 43 | |
10 | 37204400 | 发行人 | 境内 | 2029年12月13日 | 2 | |
11 | 37212239 | 发行人 | 境内 | 2029年12月13日 | 2 | |
12 | 37231044 | 发行人 | 境内 | 2029年12月13日 | 2 | |
13 | 37212113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5月13日 | 42 | |
14 | 37221780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6月13日 | 40 | |
15 | 37211873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6月27日 | 7 | |
16 | 37222261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6月27日 | 11 | |
17 | 37209170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7月6日 | 2 | |
18 | 37233311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7月6日 | 2 |
1-1-56
序号 | 注册号 | 注册人 | 图案 | 注册地 | 有效期至 | 国际分类 |
19 | 37233553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7月6日 | 17 | |
20 | 37233763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7月13日 | 45 | |
21 | 37203220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7月20日 | 16 | |
22 | 37206003 | 发行人 | 境内 | 2030年12月6日 | 1 | |
23 | 37204473 | 发行人 | 境内 | 2031年2月27日 | 2 | |
24 | 6153260 | 弗沃德 | 境内 | 2030年2月20日 | 2 | |
25 | 6178064 | 弗沃德 | 境内 | 2030年2月27日 | 2 | |
26 | 13094483 | 弗沃德 | 境内 | 2025年1月27日 | 2 |
(2)境外商标
序号 | 注册号 | 注册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地 | 有效期至 | 国际分类 |
1 | 17891043 | 发行人 | Lilychem | 欧盟 | 2028年4月23日 | 2 |
2 | 17891242 | 发行人 | Baihechem | 欧盟 | 2028年4月23日 | 2 |
3 | 17891238 | 发行人 | Baihepigment | 欧盟 | 2028年4月23日 | 2 |
4 | 17891239 | 发行人 | Lilycolor | 欧盟 | 2028年4月23日 | 2 |
5 | 17891241 | 发行人 | Lilypigment | 欧盟 | 2028年4月23日 | 2 |
6 | 17891240 | 发行人 | Baihecolor | 欧盟 | 2028年4月23日 | 2 |
7 | 40201913178S | 发行人 | LILYFAST | 新加坡 | 2029年6月17日 | 2 |
8 | 40201913179T | 发行人 | LILYPERM | 新加坡 | 2029年6月17日 | 2 |
9 | 40201913180V | 发行人 | LILYRUBINE | 新加坡 | 2029年6月17日 | 2 |
10 | 18081961 | 发行人 | LILYFAST | 欧盟 | 2029年6月14日 | 2 |
11 | 18081962 | 发行人 | LILYPERM | 欧盟 | 2029年6月14日 | 2 |
12 | 18081963 | 发行人 | LILYRUBINE | 欧盟 | 2029年6月14日 | 2 |
13 | 6092325 | 发行人 | LILYFAST | 美国 | 2030年6月30日 | 2 |
14 | 6092326 | 发行人 | LILYPERM | 美国 | 2030年6月30日 | 2 |
15 | 6092327 | 发行人 | LILYRUBINE | 美国 | 2030年6月30日 | 2 |
(3)许可商标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图样 | 权利人 | 被许可方 | 注册 有效期限 |
1 | G357082 | CLARIANT PRODUKTE(DEUTSCHLAND)GMBH | 百合辉柏赫 | 2019年6月12日至2029年6月12日 |
1-1-57
2 | 1350532 | CLARIANT AG | 百合辉柏赫 | 2020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6日 | |
3 | 3102448 | CLARIANT AG | 百合辉柏赫 | 2023年7月14日至2033年7月13日 | |
4 | G240955 | HOECHST GMBH | 百合辉柏赫 | 2021年3月9日至2031年3月9日 | |
5 | 3246737 | HOECHST GMBH | 百合辉柏赫 | 201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3日 | |
6 | G577829 | CLARIANT PRODUKTE (DEUTSCHLAND)GMBH | 百合辉柏赫 | 2021年11月7日至2031年11月7日 | |
7 | 3246740 | CLARIANT PRODUKTE(DEUTSCHLAND)GMBH | 百合辉柏赫 | 201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3日 | |
8 | G751957 | CLARIANT AG | 百合辉柏赫 | 2021年2月2日至2031年2月2日 | |
9 | 3118299 | CLARIANT AG | 百合辉柏赫 | 2023年8月14日至2033年8月13日 |
3、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及拥有的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专利类型 | 权利期限(年) | 权利人 |
1 | 以吡咯并吡咯二酮为配体的金属络合颜料及制备方法 | ZL200910054580.1 | 2009年7月9日 | 2012年12月5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2 | 合成喹酞酮黄的方法 | ZL201210538572.6 | 2012年12月11日 | 2015年4月15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3 | 一种制备4-苯基-苯腈的改进方法 | ZL201210538624.X | 2012年12月11日 | 2014年12月2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4 | 氨基改性聚硅氧烷共聚物及其用途 | ZL201310014236.6 | 2013年1月15日 | 2015年4月15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5 | 制备表吲哚二酮及其衍生物的方法 | ZL201310097274.2 | 2013年3月25日 | 2015年4月15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6 | 制备2,5-二(取代)芳胺基对苯二酸 | ZL201510851488.3 | 2015年11月27日 | 2017年12月19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 |
1-1-58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专利类型 | 权利期限(年) | 权利人 |
的方法 | |||||||
7 | 基于吡咯并吡咯二酮衍生物的荧光聚氨酯乳液 | ZL201511007331.9 | 2015年12月29日 | 2018年2月2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8 | 苝酰亚胺季铵盐类化合物及其电镀应用 | ZL201710432586.2 | 2017年6月9日 | 2019年8月9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9 | 含酯基季铵盐化合物及其用途 | ZL201710549357.9 | 2017年7月7日 | 2019年10月29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10 | 一种9,10-苯并菲类化合物的合成方法 | ZL201710554345.5 | 2017年7月7日 | 2019年6月28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11 | 一种含有PPO-PEO与PDMS的多嵌段共聚物在制备改性有机颜料中的应用 | ZL201810430787.3 | 2018年5月8日 | 2019年12月6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12 | 脂肪酸型季铵盐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1810897430.6 | 2018年8月8日 | 2021年4月23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13 | 基于三苯胺衍生物的高分子共价有机骨架聚合物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1910500271.6 | 2019年6月11日 | 2021年7月9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 |
14 | 一种2,5-二甲氧基氯苯的制备方法 | ZL202010959397.2 | 2020年9月14日 | 2022年9月23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浙江工业大学 |
15 | 一种偶氮类有机颜料水性基墨的改性剂的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610349.7 | 2021年6月1日 | 2022年4月1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 |
16 | 一种降低芳香胺残留的偶氮色淀类有机颜料的制备方法 | ZL202111061131.7 | 2021年9月10日 | 2022年5月10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 |
17 | 异吲哚啉酮颜料的制备方法 | ZL202111640878.8 | 2021年12月29日 | 2022年9月30日 | 发明专利 | 20 | 发行人 |
18 | 稀土化合物在酰氯化反应中的应用 | ZL200610147830.2 | 2006年12月22日 | 2009年6月10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19 | 含硅氧链有机硅化合物及其用途 | ZL200710045977.5 | 2007年9月14日 | 2009年11月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0 | 喹啉衍生物的制备方法 | ZL201010621247.7 | 2010年12月31日 | 2012年7月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1-1-59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专利类型 | 权利期限(年) | 权利人 |
21 | 一种具有优良颜料性能的稀土络合红色颜料及其应用 | ZL200910049245.2 | 2009年4月14日 | 2013年1月9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2 | 含稀土元素的偶氮型颜料 | ZL200910051190.9 | 2009年5月14日 | 2013年8月20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3 | 含氟吡咯并吡咯二酮系(DPP)色素及制备方法 | ZL201110047224.4 | 2011年2月25日 | 2013年4月17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4 | 聚醚/氨基聚硅氧烷嵌段共聚物及其用途 | ZL201110447625.9 | 2011年12月27日 | 2013年10月2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5 | 回收喹吖啶酮生产过程中的废渣以制备2,2’-二磺酸基联苯胺的方法 | ZL201210567586.0 | 2012年12月4日 | 2014年6月11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6 | 表吲哚二酮衍生物及其用途 | ZL201310095849.7 | 2013年3月25日 | 2015年4月15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7 | 基于联二萘酚骨架的boranil化合物及其制备和应用 | ZL201410856943.4 | 2014年12月29日 | 2016年9月1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8 | 香豆素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ZL201510725292.X | 2015年10月29日 | 2017年12月8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29 | 吡咯并吡咯二酮(DPP)季铵盐类化合物及其制备和用途 | ZL201410843933.7 | 2014年12月29日 | 2017年4月5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30 | 萘酰亚胺季铵盐类化合物及其用途 | ZL201510993031.6 | 2015年12月25日 | 2018年6月22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31 | 多枝状三嗪衍生物及其用途 | ZL201611188942.2 | 2016年12月21日 | 2019年7月23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32 | 1,4,5,8-萘四甲酰基二酰亚胺衍生物及其用途 | ZL201611232060.1 | 2016年12月28日 | 2019年5月2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33 | 杂环吡咯并吡咯二酮季铵盐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与用途 | ZL201910178922.4 | 2019年12月23日 | 2021年3月19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34 | 含氟吡咯并吡咯二酮季铵盐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1910247713.0 | 2019年3月29日 | 2021年8月13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35 | 一种基于吡咯并吡咯二酮的衍生 | ZL201910876234.5 | 2019年9月17日 | 2022年1月7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1-1-60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专利类型 | 权利期限(年) | 权利人 |
物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
36 | 一种基于三苯胺的衍生物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010385691.7 | 2020年05月09日 | 2023年06月06日 | 发明专利 | 20 | 华东理工大学、发行人 |
37 | 用于水性应用体系的色酚AS-D系列颜料的合成方法及其产品 | ZL201110029634.6 | 2011年1月27日 | 2013年4月17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 |
38 | 一种色酚AS类有机偶氮颜料及其合成方法 | ZL201110304380.4 | 2011年10月10日 | 2014年5月14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 |
39 | 嵌段聚硅氧烷聚合物及包括该聚合物的颜料分散剂 | ZL201410745189.7 | 2014年12月8日 | 2017年1月18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华东理工大学 |
40 | 一种利用喹吖啶酮颜料副产物生产间氨基苯磺酸的方法 | ZL201510761004.6 | 2015年11月10日 | 2017年6月6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 |
41 | 联萘二酚类化合物及其用途 | ZL201610192043.3 | 2016年3月30日 | 2017年8月22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华东理工大学 |
42 | 1,3,5-三嗪衍生物及其在颜料中的用途 | ZL201711343874.7 | 2017年12月14日 | 2020年5月19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华东理工大学 |
43 | 具有耐光高分散稳定性的杂化有机颜料粉体的制备方法 | ZL201911044020.8 | 2019年10月30日 | 2021年8月24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浙江理工大学 |
44 | 一种具有两亲性的Janus有机颜料粒子的制备方法 | ZL202010935684.X | 2020年9月8日 | 2021年8月3日 | 发明专利 | 20 | 浙江理工大学、百合辉柏赫 |
45 | 一种储存稳定型有机黄色颜料及其制备方法 | ZL202011529565.0 | 2020年12月22日 | 2022年5月31日 | 发明专利 | 20 | 百合辉柏赫 |
46 | 一种具有高耐候性能的云母基珠光颜料的制备工艺 | ZL201310289296.9 | 2013年7月10日 | 2015年10月21日 | 发明专利 | 20 | 弗沃德 |
47 | 高分散性超细云母粉的制备工艺 | ZL201210240092.1 | 2012年7月12日 | 2014年4月30日 | 发明专利 | 20 | 弗沃德 |
48 | 一种具有幻彩效果的铁蓝制备工艺 | ZL201110148754.8 | 2011年6月3日 | 2013年5月29日 | 发明专利 | 20 | 弗沃德 |
49 | 一种超级干涉金珠光颜料的制备方法 | ZL201410330322.2 | 2014年7月11日 | 2016年4月6日 | 发明专利 | 20 | 弗沃德 |
1-1-61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专利类型 | 权利期限(年) | 权利人 |
50 | 一种湿法云母粉的研磨分级方法 | ZL201710381997.3 | 2017年5月26日 | 2018年12月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弗沃德 |
51 | 一种四氯化钛水溶液配制装置及方法 | ZL201810573160.3 | 2018年6月6日 | 2020年9月15日 | 发明专利 | 20 | 弗沃德 |
52 | 一种反应釜内的自吸式搅拌器 | ZL201610716401.6 | 2016年8月24日 | 2017年12月26日 | 发明专利 | 20 | 宣城颜料 |
53 | 一种永固红颜料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710416899.9 | 2017年6月6日 | 2019年5月17日 | 发明专利 | 20 | 宣城颜料 |
54 | 一种适用于烘漆的永固红颜料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811397633.5 | 2018年11月22日 | 2020年8月1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宣城颜料 |
55 | 一种水性耐晒大红颜料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811397632.0 | 2018年11月22日 | 2020年8月14日 | 发明专利 | 20 | 宣城颜料 |
56 | 一种工业颜料生产废水循环回用处理系统 | ZL202022870763.5 | 2020年12月4日 | 2021年8月6日 | 实用新型 | 10 | 发行人、北京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7 | 固废热解炉热解气处理与净化系统 | ZL202022856980.9 | 2020年12月2日 | 2021年12月14日 | 实用新型 | 10 | 发行人、北京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8 | 一种化工节水除尘一体装置 | ZL201720819413.1 | 2017年7月7日 | 2018年2月13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59 | 化工节水除尘一体装置 | ZL201720819411.2 | 2017年7月7日 | 2018年2月13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0 | 一种云母前处理设备 | ZL201821188590.5 | 2019年5月10日 | 2019年5月1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1 | 一种用于四氯化钛配制的多塔式设备 | ZL201920654652.5 | 2019年5月9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2 | 一种珠光双锥混料设备 | ZL201920661595.3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2月4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3 | 一种运用于珠光颜料的真空干燥包蜡设备 | ZL201920661580.7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1月21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4 | 一种板框式压滤机的滤板位移机构 | ZL201920654673.7 | 2019年5月9日 | 2020年2月4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5 | 一种带除尘功能的盘式干燥设备 | ZL201920654577.2 | 2019年5月9日 | 2020年1月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6 | 一种带除尘功能的云母煅烧回转炉 | ZL201920654576.8 | 2019年5月9日 | 2020年1月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7 | 一种基于热量回用系统的珠光煅烧炉 | ZL201920654672.2 | 2019年5月9日 | 2020年1月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68 | 一种用于珠光包装的二分器结构 | ZL201920654515.1 | 2019年5月9日 | 2020年1月21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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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专利类型 | 权利期限(年) | 权利人 |
69 | 一种用于珠光煅烧的倒料罐 | ZL201920661626.5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1月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70 | 一种用于珠光加料水解装置 | ZL201920661585.X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2月4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71 | 一种用于珠光气流分级设备 | ZL201920661583.0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1月21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72 | 一种云母片质检研磨取样设备 | ZL201920661618.0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1月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73 | 一种云母沙石自动式筛分设备 | ZL201920661617.6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2月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74 | 一种用于珠光粉加工的移动袋式除尘设备 | ZL201920661621.2 | 2019年5月10日 | 2020年3月1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75 | 一种采用负压式云母洗沙设备 | ZL201920654587.6 | 2019年5月9日 | 2020年4月17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76 | 一种板框式压滤机的脱水落料送料机构 | ZL201920654589.5 | 2019年5月9日 | 2020年2月4日 | 实用新型 | 10 | 弗沃德 |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及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证书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登记日期 |
1 | 弗沃德珠光颜料煅烧自动化上下料系统V1.0 | 弗沃德 | 2020SR0663573 | 软著登字第5542269号 | 2020年4月16日 | 2020年6月22日 |
2 | 弗沃德新仪微波化学仪器参数控制软件V1.0 | 弗沃德 | 2020SR0663581 | 软著登字第5542277号 | 2020年4月9日 | 2020年6月22日 |
3 | 弗沃德珠光颜料流量数据在线监测系统V1.0 | 弗沃德 | 2020SR0656368 | 软著登字第5535064号 | 2020年4月3日 | 2020年6月19日 |
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子公司Lily Colors Corporation主要从事销售业务,且规模相对较小。该公司已于2020年6月17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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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况。
八、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1、公司发展战略
发行人的经营宗旨是: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颜料行业的国际一流企业。发行人一直遵循“科技百合,创新百合,环保百合,和谐百合”的发展战略,扣紧自主创新核心,紧抓结构调整、产品升级、市场开拓、管理创新等环节,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已确立国内有机颜料行业内的龙头地位,力争成为世界级有机颜料供应商。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继续加强与国际产业巨头的合作与交流,构筑适应全球产业竞争的研发、生产、管理、服务体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逐步扩大国内、国际市场的份额。同时,在中国驰名商标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全球知名品牌,增强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发行人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有机颜料和相关中间体,当前市场处于与传统偶氮颜料和高性能有机颜料并重的格局。公司将依托国内环保和科技的先发优势,致力于不断丰富色系,横向拓展高性能颜料品类和产线,纵向拓展配套中间体品类和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从而提高全球占有率。近年来,发行人提出了“三个基础、两个方向”的新发展战略,三个基础是指:
(1)注重技术,做标准
目前发行人为行业唯一通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的公司,也是行业内首家通过CNAS认证的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5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发行人参与制定6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22项,其中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制定行业标准17项。
(2)重视环保,看长远
发行人始终视环境保护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采用先进的环保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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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改进环保治理设施、优化环保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目前发行人已建成日处理能力达万吨的污水处理中心,同时公司建立了园区首套RTO处理装置,将生产区域有机废气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实现了有机废气的高效净化,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3)强化安全,防风险
发行人采用管式连续硝化生产工艺取代传统釜式生产工艺,进一步提升工艺本质安全水平,管控源头风险。公司不断加强安全队伍建设,由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队伍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同时建立专职应急消防队伍,以及时应对各类安全突发状况,最大程度保障公司人员、财产安全。两个方向是指:
(1)横向一体化,拓展品类,扩张色系,品类交替谋求定价权
公司重点发展高性能、环保性有机颜料及相关中间体,随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3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产线的产能不断提升,将强化公司在高性能有机颜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具备生产全色谱颜料能力,但现有产能更多偏重红、黄、橙系颜料,紫、蓝、绿系颜料生产大多依赖外购中间体后进行简单加工,在某些色系和品种竞争力不足,未来公司拟进一步在高性能有机颜料的细分品种打造重点拳头产品。
(2)纵向一体化,丰富自有品种中间体,构筑成本可控的产业竞争力
公司近年不断向上游中间体延伸产业链,高性能有机颜料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关键中间体4-氯-2,5-二甲氧基苯胺(4625)、色酚系列、DB-70、DMSS等大部分用量均是自产,已具备了较完整的产品链自我配套体系。公司参股内蒙新材、控股源晟制钠,为公司乙萘酚、金属钠等原材料供应提供保障。公司向产业链上游中间体及原材料行业进行延伸,不仅为公司原材料采购提供保障,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同时拓展了公司的产业链,打开了产业空间,形成了新的利润点。
2、公司总体经营目标
发行人总体经营目标是“成为全球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颜料龙头企业”。
公司基于目前已具备的技术积淀和产品布局,依托横向纵向的一体化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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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品类,扩张色系,丰富自有品种中间体,努力打造成为全球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颜料龙头企业。
(二)业务发展计划及未来发展目标
在早日达成“双碳”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早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大目标下,公司将大力发展高性能、环保型有机颜料。高性能、环保型有机颜料是公司近年来为顺应市场发展重点发展的高端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油墨、汽车漆和儿童玩具塑料等领域。高性能有机颜料具有功能性强、技术门槛高等特点,目前我国对于进口产品依赖程度高,国内市场参与者较少,产品的利润率水平相对较高,是公司未来利润的主要增长点。
公司制订的业务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1、增强核心竞争力
充分发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作为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并提升自主创新和科技创新实力,争取培育一系列在国内外市场具有领先优势的科研成果,为推动公司研发技术不断升级。同时,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与华东理工大学等国内高等院校及其他科研单位的合作研究,使产学研合作平台成为专业技术交流、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的基地,同时通过公司各类技术平台进行环保节能新技术、功能新材料等方面的开发研究,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具备技术优势。
公司将在现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加快开发用于高端汽车涂料、食品包装和特种定制印刷油墨等高性能、环保型有机颜料领域的产品,同时对彩色打印机喷墨颜料、液晶显示屏颜料、红外吸收颜料等前瞻性技术进行储备,加快向生产高性能、创新型、高附加值产品的转换进程,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充分发挥产能
以推进精细化管理为载体,加强成本管控。梳理内部控制体系和成本管理体系,采购、生产等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指标体系,分层级落实。推进各层级的精细化管理,在车间、班组之间实施节能节约生产考评,依靠节能减排提升综合效益。充分发挥现有产能,加快技改项目实施,尽快实现发行人及子公司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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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各产线的全面正常生产。
3、积极扩大业务范围
发行人将在巩固企业行业地位的同时寻找更多的合作契机。因受环保因素影响,近年中间体的供应不稳定,部分颜料企业也存在生产不稳定的状况,公司将利用主板上市企业的优势,在相关产业链及存在产品互补优势的同行中寻求合作机会,不断丰富色系,横向拓展高性能颜料品类和产线,纵向拓展配套中间体品类和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巩固原主业发展。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材料业务,从而形成“化工材料+新能源材料”双主业的业务结构,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能源行业的战略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4、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继续采用直销和贸易的销售策略,在维护现有贸易商客户和直销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提供高质量产品、升级现有产品工艺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巩固客户忠诚度。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直销客户的开发力度,提高直销客户的销售比例。
在加大国内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公司将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线上展会等形式,有计划、有侧重地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
在优化产品结构和提供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宣传,实现由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变。
5、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是公司创新及发展的关键,公司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利用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培养和吸收高素质人才。通过人才体制创新,不断完善公司人才培训机制、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能力评定机制和员工晋升评价体系,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发现和培养人才,以满足公司对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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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计划
通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产品结构、技术水平及人才方面的优势,维持在有机颜料行业的龙头地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综合利用增发、配股、发行债券、银行借款等多种手段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现实情况,在自有资本规模增加及在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的前提下,积极、适度地利用财务杠杆帮助公司发展。
(三)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未来发展目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使公司进一步巩固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提升高性能有机颜料的产品比例,巩固公司有机颜料行业的龙头地位
随着环保政策不断趋严以及市场竞争的不断淘汰和整合,小、散、不规范的企业不断淘汰,我国有机颜料行业整体呈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趋势,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作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年产4万吨有机颜料和1万吨配套中间体的生产能力,产品覆含200多个规格,具备全色谱生产能力,可满足下游差异化需求,是我国兼具规模、产业链一体化、品类优势的有机颜料龙头厂商。
高性能有机颜料兼顾了产品高性能特性和环保特性,且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全球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公司拟通过建设“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进一步增加高性能有机颜料的产能,提升高性能、高附加值、更环保产品的比例,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资本权益将得以增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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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25.90 | 为发行人持有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否 |
2 | 其他应收款 | 532.79 | 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应收出口退税、代扣社保公积金、工伤医疗费、往来款等 | 否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410.21 | 主要为预缴所得税以及留抵增值税等 | 否 |
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45.00 | 系2013年对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持有的3.75%股权 | 是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3,193.97 | 为发行人对内蒙新材的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 否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持有与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44%,未超过相应指标的30%。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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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有机颜料、中间体和珠光颜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世界有机颜料产业向亚洲转移,中国已成为世界有机颜料最大的生产国,高性能有机颜料市场应用空间广阔。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下,受市场竞争加剧、欧美环境保护政策不断趋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有机颜料生产逐渐由欧美向亚洲低成本的国家如中国、印度转移,大大推动了亚洲国家有机颜料行业的迅速发展。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有机颜料最大的生产国,在全球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高性能有机颜料使用时展现出优异的物理化学特性,既具有颜色鲜艳、色强高的优点,又能满足下游高端应用领域对耐光性、耐热性、耐溶剂性等更高性能的要求,被应用于高档汽车漆、高档建筑涂料、高分子材料着色和高档油墨等领域。公司持续推进高性能有机颜料的工艺研发及改进,一方面,通过提高收率以及主要中间体自主配套,显著降低了综合生产成本;另一方面,随着纳米级高性能有机颜料产品的开发成功,进一步拓展了其应用领域,在喷墨打印技术、彩色显示屏的光刻胶技术等微电子应用领域开始使用,高性能有机颜料市场应用空间广阔。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升高性能有机颜料的产品比例,巩固公司有机颜料行业的龙头地位
随着环保政策不断趋严以及市场竞争的不断淘汰和整合,小、散、不规范的企业不断淘汰,我国有机颜料行业整体呈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趋势,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作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年产4万吨有机颜料和1万吨配套中间体的生产能力,产品覆含200多个规格,具备全色谱生产能力,可满足下游差异化需求,是我国兼具规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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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一体化、品类优势的有机颜料龙头厂商。
高性能有机颜料兼顾了产品高性能特性和环保特性,且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全球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公司拟通过建设“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进一步增加高性能有机颜料的产能,提升高性能、高附加值、更环保产品的比例,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资本权益将得以增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立荣先生,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陈立荣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陈立荣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曾任百合花有限总经理、百合花控股总经理、杭州大江东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潮城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新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百合花控股董事长、杭州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百合航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百合辉柏赫颜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源晟制钠董事、杭州百合菲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宣城颜料董事长、杭州百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百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潮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达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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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陈立荣先生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1)根据陈立荣先生提供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本人陈立荣作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对象,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三)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出具承诺:“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陈立荣先生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陈立荣先生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中,部分自筹资金拟来源于股权质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质押数量为6,258.16万股,占公司股份数量的15.18%;本次发行完成后,陈立荣先生认购股份预计将用于股份质押。
本次发行完成后,百合花控股与陈立荣先生预计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00%,不存在高比例质押的情形,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产生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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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3、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陈立荣先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的具体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2022年10月21日,公司与陈立荣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3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对《股份认购协议》进行修改,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年7月24日,鉴于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对原《股份认购协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并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方):百合花
乙方(认购方):陈立荣
2、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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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确定为12.39元/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鉴于甲方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双方确认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确定为9.37元/股。
3、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450.1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甲方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最终确定的股票数量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认购方式、认购价款的缴纳
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
甲方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本次发行,在甲方决定实施本次发行后,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在缴款通知载明的期限内,将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内,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本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乙方承诺,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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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诺在限售期内不会转让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事项,乙方因持有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而增加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本协议前款的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乙方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乙方因本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甲方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2)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及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乙方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本协议生效后,即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事宜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7、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及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未获得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或乙方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不构成双方之任何一方违约。
因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免除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8、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协议所述的协议生效条件外,协议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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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陈立荣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450.1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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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2)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3.0股。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39元/股调整为9.37元/股。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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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2年10月21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2016年12月14日已超过18个月,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450.1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实现公司巩固颜料行业龙头地位的整体战略发展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自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需要外部融资以支持项目建设。相比其他融资方式,股权融资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实现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融资理由充分,融资规模与项目所需资金相匹配,融资规模合理,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437.4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 | 39,102.77 | 26,732.44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705.00 | 33,705.00 |
合计 | 72,807.77 | 60,43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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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立荣先生,陈立荣先生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陈立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立荣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64.04%的股份;陈立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4%的股份,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立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98%的股份,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55.37%的股份。陈立荣先生通过持有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和直接持有本公司15.98%的股份控制本公司,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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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上交所审核有条件通过,尚需履行如下批准程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八、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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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450.1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0,437.44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 | 39,102.77 | 26,732.44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705.00 | 33,705.00 |
合计 | 72,807.77 | 60,437.44 |
上述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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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①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的需要
自从我国有机颜料行业起步以来,品种主要是以中低档产品为主,大部分产品质量在耐光性、耐热性、耐迁移、安全性能等方面无法达到高性能产品应用所要求的水平。
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有机颜料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品质,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帮助公司在高附加值、高利润率、环境友好型产品实现新突破。
②公司高性能产品的生产能力有待提高
作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一直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业已在高性能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浪潮中抢占先机。随着市场对高性能产品需求的增加,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亟需提高现有高性能有机颜料的生产能力。
③推进品牌建设的需要
随着消费者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的提升,未来绿色化、品牌化将成为我国有机颜料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百合”品牌2011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声誉。本项目将使公司产品积极向高端市场、高附加值市场开拓,必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的价值,增强市场影响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发展“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的开发与生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高品质有机颜料”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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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高色牢度、功能性、低芳胺、无重金属、易分散、原浆着色的有机颜料”、“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列入鼓励类投资项目。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引导方向。
②下游市场需求空间广阔
高性能有机颜料以其良好的耐光性、耐热性、耐溶剂性等性能越来越受到市场青睐,随着生产成本的逐步下降,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③公司具有丰富的产业发展经验,人才、市场和技术储备为募投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目前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近年来有机颜料业务实现了持续发展。
公司具有丰富的产业发展经验,拥有一批有机颜料行业的技术专家和优秀人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不断完善的产品系列,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受到科莱恩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为CLARIANT INTERNATIONAL AG或CLARIAN INTERNATIONAL LTD)等国内外优质客户的认可,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信誉;本项目产品的技术工艺较为成熟,目前处于批量生产阶段,为募投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39,10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为32,855.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246.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支出性质 |
一 | 建设投资 | 32,855.99 | 84.02% | - |
(一) | 固定资产费用 | 31,015.33 | 79.32% | 资本性支出 |
1 | 工程费用 | 29,535.42 | 75.53% | 资本性支出 |
2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 1,479.92 | 3.78% | 资本性支出 |
(二) | 其他资产费用 | 276.08 | 0.71% | 资本性支出 |
(三) | 预备费 | 1,564.57 | 4.00% | 非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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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6,246.79 | 15.98% | 非资本性支出 |
三 | 建设项目总投资 | 39,102.77 | 100.00% | - |
3、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周期与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颜料,建设地点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到试运行投产的施工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阶段(月)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3-14 | 15-16 | 17-18 | 19-20 | 21-22 | 23-24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 | ||||||||||||
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批 | ||||||||||||
施工图设计 | ||||||||||||
设备采购设备制作 | ||||||||||||
土建工程 | ||||||||||||
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 ||||||||||||
试运行投产 |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1)收入测算
本项目收入测算采用产品预计产销量乘以价格得出,各年度的产量根据项目规划产能与达产率确定(项目建设期2年,预计第3年达产80%、第4年起达产100%),销量预计与产量相等。产品价格以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平均售价为基础,结合市场预期进行估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产品 | 含税单价(万元) | 达产产量(吨) | T3收入(万元) | T4及以后收入 (万元) |
高性能有机颜料 | 11.80 | 5,000 | 41,769.91 | 52,212.39 |
中间体 | 8.00 | 500 | 2,831.86 | 3,539.82 |
合计 | - | - | 44,601.77 | 55,752.21 |
注:产出的4,000吨配套中间体为发行人生产高性能有机颜料过程中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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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和费用测算
①本项目预计满产后每年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消耗达产34,513.27万元;
②本项目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营销人员、生产工人,满产后预计定员205人,工资与福利总计为每年2,530.00万元;
③修理费根据建筑工程费等的1.0%、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2.0%测算,满产后预计为每年516.07万元;
④固定资产以分类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固资残值率取5.0%;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按50年摊销,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预计为每年2,567.82万元;
⑤科研费根据项目预计收入的3.0%测算,满产后预计为每年1,672.57万元。
根据上述假设估算,满产后预计年总成本费用为42,558.73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相关法规测算,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所得税按25%计算。
(4)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满产后预计年净利润9,624.32万元,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83%,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64年,总体经济效益良好。
5、项目用地情况以及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公司已经取得本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皖(2022)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59897号)。
2022年12月27日,本项目在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了项目备案,并取得了《宣城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2212-341802-04-01-135073)。
2023年6月8日,本项目取得了宣城市级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宣环评[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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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相关能评等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后续取得能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33,70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健康良性发展,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2、项目实施的原因及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总体保持增长趋势;2023年1-6月,有机颜料销售单价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后续随经济逐步复苏,以及公司金属钠项目产能不断释放、新项目建设不断进展,下游需求逐步回暖,预期发行人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等所占用的流动资金也将持续增长,因而发行人对营运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也将快速增长。
2019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7.60%,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22.55%;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0.44%,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随着经济逐步复苏,2023年至2025年增长率分别为5%、10%、15%,即公司2023年至2025年预测营业收入分别为259,144.72万元、285,059.19万元、327,818.07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2022年末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营业收入占比 | 2023年度/2023年末预计金额 | 2024年度/2024年末预计金额 | 2025年度/2025年末预计金额 | 累计 增长额 |
- | A | - | - | - | B | C=B-A |
营业收入 | 246,804.49 | - | 259,144.72 | 285,059.19 | 327,818.07 | 81,013.57 |
应收票据 | 38,988.69 | 15.80% | 40,938.13 | 45,031.94 | 51,786.73 | 12,798.04 |
应收账款 | 53,729.44 | 21.77% | 56,415.92 | 62,057.51 | 71,366.13 | 17,636.69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6.54 | 0.83% | 2,148.87 | 2,363.75 | 2,718.32 | 671.78 |
预付账款 | 1,957.04 | 0.79% | 2,054.89 | 2,260.38 | 2,599.44 | 642.40 |
存货 | 67,537.62 | 27.36% | 70,914.50 | 78,005.95 | 89,706.84 | 22,169.22 |
经营性流动资金合计 | 164,259.33 | 66.55% | 172,472.30 | 189,719.53 | 218,177.46 | 53,918.13 |
应付票据 | 3,404.34 | 1.38% | 3,574.56 | 3,932.02 | 4,521.82 | 1,117.48 |
1-1-86
应付账款 | 31,747.04 | 12.86% | 33,334.39 | 36,667.83 | 42,168.01 | 10,420.97 |
合同负债 | 804.69 | 0.33% | 844.93 | 929.42 | 1,068.83 | 264.14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35,956.08 | 14.57% | 37,753.88 | 41,529.27 | 47,758.66 | 11,802.58 |
运营资金占用 | 128,303.25 | - | 134,718.42 | 148,190.26 | 170,418.80 | 42,115.54 |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的假设及测算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不代表对2023年至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根据以上测算情况,预计发行人截至2025年末的流动资金缺口合计约为42,115.54万元,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较大,且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3,705.00万元,低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与公司实际需求匹配,其规模具备合理性。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上升,仅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已较难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资金基础。
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上述流动资金进行管理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有机颜料、中间体和珠光颜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拟通过建设“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巩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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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和技术储备
公司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发展,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在化工领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并且包括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安全等各方面人才的团队。公司的管理优势和化工领域的人才、工艺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必要基础。
公司一贯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并成立了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公司拥有由国家一流专家为学科带头人及多位中青年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队伍,专业覆盖有机颜料、树脂、表面活性剂、化学中间体、化工材料等各个方向,在包括有机颜料在内的化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科研和实践经验。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研发等相关人员的培养及引进工作,积极与国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合作,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完善并提高发行人技术水平,有效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市场储备
对于化工材料领域,针对有机颜料行业的特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利用公司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并通过客户服务了解市场需求信息,从而指导新产品开发方向。坚守与合作伙伴“双赢”的经营理念,与各位贸易商、代理商、供应商保持和谐的合作关系,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公司已在行业内树立起高品质、安全环保、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市场公信力,为开拓市场和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前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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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有机颜料、中间体和珠光颜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及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未来公司计划新增新能源材料业务并形成“化工材料+新能源材料”双主业的发展局面。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本结构、债务结构及盈利能力均将得到优化和加强,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改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立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98%的股份,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55.37%的股份。陈立荣先生通过持有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和直接持有本公司15.98%的股份控制本公司,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立荣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立荣先生,陈立荣先生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陈立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立荣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以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与发行对象新增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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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一)行业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国内有机颜料行业集中度整体上仍然不高,全国近70家有机颜料生产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受到国家环保政策、市场环境、国家安全要求不断提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行业集约化发展历程往往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市场竞争依然激烈,无序竞争严重,公司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可能面临在行业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地位的风险。
(二)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油墨、涂料及塑料等是有机颜料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因此公司的业绩与油墨等下游行业的景气度直接相关。国内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变化将对油墨等行业产生周期性的影响,进而导致有机颜料市场需求发生周期性的变化,引起有机颜料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面临行业下游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三)环保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精细化工领域,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若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属于精细化工领域,生产中涉及的化学品,存在由于不当操作、管理疏忽、设备故障、外界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随着国家对危化品行业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如果公司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亦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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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际贸易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市场,海外市场所在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状况、贸易法规、关税水平、非关税贸易壁垒及突发性国际事件等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国家调整出口退税也会对出口业务造成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百合花控股,持有公司64.04%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立荣。本次发行前,陈立荣直接持有发行人2.84%的股份,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50%的股份,处于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陈立荣仍处于控股地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利用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不当控制的风险。
(七)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0,508.03万元、245,729.56万元、246,804.49万元和113,140.31万元,其中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长0.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960.77万元、31,187.33万元、21,450.03万元和5,489.77万元,其中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31.22%。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均呈现同比下降状态。公司上述经营业绩的波动受到包括行业市场竞争、国际贸易环境、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未来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或国际贸易环境、下游行业需求持续下行,同时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于固定资产,将导致折旧费用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如果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公司未来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节能审查批复尚在办理中。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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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工程施工进度、宏观经济及政策环境、行业竞争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受近年国家环保安全监管的加强、供应的不确定性大幅加大,价格波动很大。
公司产品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明显的影响,并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引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新投建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及内蒙金属钠项目,发行人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项目每年新增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若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营销措施不当或力度不够,发行人产能将难以消化,进而无法实现预期销售和预期收益,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变动势必对公司的出口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随着公司国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出口规模的增长,将对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自身资产质量状况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但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或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有可能面临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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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审核有条件通过,但尚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以及该等审批事项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而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在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所下降,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然而,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也受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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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陈立荣 | 陈卫忠 | 王迪明 | ||
陈鹏飞 | 高建江 | 陈燕南 | ||
朱 欣 | 周夏飞 | 田利明 |
全体监事签名:
宣勇军 | 徐 涛 | 俞东波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 峰 | 覃志忠 | 蒋 珊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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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实际控制人:
陈立荣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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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
崔洪军 |
保荐代表人:
纪荣涛 | 付 媛 |
项目协办人:
杨 鑫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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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金文忠 |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
崔洪军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确认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王 玲 |
经办律师:
叶国俊 | 李振江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9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XYZH/2021SHAA10058、XYZH/2022SHAA10063以及XYZH/2023SHAA1B0036)等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胜平 胡如昌
刘向荣 吴宪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99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运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有机颜料、中间体和珠光颜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0,508.03万元、245,729.56万元、246,804.49万元和113,140.31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行业市场竞争的风险、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环保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国际贸易风险等。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公司将在技术、管理和营销等方面持续保持创新和发展,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在有机颜料领域的技术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以应对行业竞争,减少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贸易业务、汇率带来的影响。
2、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原材料价格走势预判,在保证供应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拓新的采购渠道,并不断向上游中间体产业链合理延伸,保障关键中间体的供应,有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3、公司一直注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结合生产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部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条例,建设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设施更新改造,在工艺上持续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巩固有机颜料行业龙头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项目投资进度,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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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和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有效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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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并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和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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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并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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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