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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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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14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董事会在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公司的基本情况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是根据百合花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陈立荣、上海道富元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鹏飞、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卫忠、王迪明、上海基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2年10月25日签订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依法以各股东持有的百合花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2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股份而整体变更设立的。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25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4,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22,500万元,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本公司2020年5月11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20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5,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共计90,000,000股。上述新增股本已于2020年5月25日完成股权登记。股权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数为315,000,000股。

经本公司2021年3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1年2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的相关行权规定,以及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向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骨干人员授予合计3,150,0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725,200.00股。本次新增股本已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股权登记。股权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数为317,725,200.00股。

经本公司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向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骨干人员授予合计220,000.00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新增股本已于2021年12月8日完成股权登记。股权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数为317,945,200.00股。

经本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98,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资后,本公司总股本由317,945,200.00股变更为317,046,520.00股。

经本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本公司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分配,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5,113,956.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公司总股本由317,046,520.00股变更为412,160,476.00元。

本集团是我国有机颜料的重要生产和出口基地,也是国内领先的高性能有机颜料专业研发、制造企业。公司目前已形成高性能、环保型等颜料产品200多种规格,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档涂料、油墨及高分子材料着色领域。

三、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 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所有股东依法行使对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制约,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和法律事务部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协助公司管理层达成各项经营目标;各业务部门在管理层的协调组织下相互分工、相互配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制约,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2、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负责审查公司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效益性,鉴证和评价公司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负责公司流程监督、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稽核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系统制定了人力资源规划,对员工的聘用、培训、薪酬、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体系,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保证了人力资源的稳定以及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4、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本公司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本公司致力于做全球最优秀的有机颜料生产企业。本公司坚持“开拓创新,和谐发展,百年基业!”的发展理念,注重企业与员工、企业与客户、企业与社会及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员工培养方面,本公司注重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生产经营方面,本公司一直遵循“科技百合,创新百合,环保百合,和谐百合”的发展战略,扣紧自主创新核心,紧抓结构调整、产品升级、市场开拓、管理创新环节,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企业文化的建设与推进,打造国际领先的世界级有机颜料供应商。

(二)风险评估

本公司积极构建风险评估机制,系统分析了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目前公司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类:

行业市场竞争的风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本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综合竞争力领先的龙头企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国内有机颜料行业集中度整体上仍然不高,全国上百家有机颜料生产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不断升级,行业未来有望进一步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公司等规模大、技术强的综合性企业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行业集约化发展历程也是企业优胜劣汰的过程,受到国家环保政策、市场环境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往往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市场竞争依然激烈,无序竞争严重,公司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同时,公司如果不能在技术、管理和营销等方面持续保持着创新和发展,则可能面临在行业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地位的风险。

环保风险:本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精细化工领域,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公司利用萧山区对河庄老厂区进行“退二进三”产业布局的契机,搬迁至临江工业园区,在临江新厂区按照国际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设施更新改造,在工艺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此外,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新、更严的环保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从而导致公司增加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其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较大。公司产品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因此,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明显的影响,并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行业下游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公司生产的有机颜料主要应用于油墨、涂料及塑料等着色领域,因此有机颜料行业的发展与油墨等下游行业的景气度直接相关。油墨、涂料及塑料行业的产品应用领域极为广泛,油墨包括报刊杂志油墨、食品包装油墨等,涂料包括工业涂料、建筑涂料等,塑料着色主要用于彩色纤维纺丝、色母粒等。其中,报刊杂志油墨、工业涂料、建筑涂料等工业领域的需求与宏观

经济发展周期的关联度较高。国内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变化将对工业涂料等行业产生周期性的影响,进而导致有机颜料市场需求发生周期性的变化,引起有机颜料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面临行业下游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税收优惠的风险: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了编号为GR202333006195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的优惠税率。公司子公司杭州百合辉柏赫颜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3000595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的优惠税率。公司子公司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了编号为GR202233008337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的优惠税率。如果此后公司及百合辉柏赫、弗沃德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能通过重新认定,或者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汇率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部分产品出口并以美元等境外币种结算,汇率变动势必对公司的出口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上述风险评估完成后,公司及所属企业确定了风险管控的主责部门,针对以上风险新建或更新风险管理策略、管控措施和具体应对方案,逐步地、规范地搭建了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风险管控体系。

(三)内部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和应急处理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系公司通过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包括审批、执行、监督等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授权审批控制系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常规授权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公司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公司对常规授权均有明确的书面指引,同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3)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系公司在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

(4)财产保护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仓库盘点管理制度》、《成品入库操作规程制度》、《原材料出入库操作规程》等规范,采取系列控制措施,有效保证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5)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通过预算控制的严格执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并将成本费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6)运营分析控制

运营分析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运营情况分析机制,经理层综合运用网络建设及各种服务、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绩效考评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

(8)应急处理控制

应急处理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公司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公司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司通过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措施以及畅通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建立了反舞弊机制,明确了将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串通舞弊等方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五)内部监督

本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控制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其他内部机构对与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负责。通过内部审计,本公司能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六)本公司重点控制活动

公司在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目前公司的关键业务环节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及应收账款管理等。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委派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体制。同时,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子公司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以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

2、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范围、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作出了规定,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设立监事会、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过程、经营结果、资金营运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过程中,强化对关键业务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审批权限,保证关联交易会计记录和价格执行机制的准确性和适当性,规范关联交易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及披露流程,确保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关联人回避表决制度,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公司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筹资的授权审批、决策管理、执行使用、偿付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规范了公司在经营中的筹资行为,保证

了筹集资金的规范使用,降低了筹资风险。

5、采购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采购合同、货物验收、退货管理、付款及采购业务核算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6、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仓库盘点管理制度》、《原料退货操作规程》、《原材料出入库操作规程》和《成品入库操作规程制度》,对存货保管、领用发放及出库、盘点、毁损存货的处理及存货核算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存货管理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7、销售及应收账款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产品定价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销售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销售合同、应收账款回收与坏账准备的计提及销售与收款业务核算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五、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杭州百合辉柏赫颜料有限公司、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源晟制钠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彩丽新材料有限公司6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3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37%;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分别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公司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资产总额错报比例中任何一个项目达到如下比例的, 即可以认定为对应程度的缺陷: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5%
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2%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签发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注册会计师发现的但未被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分别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1‰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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