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13 公司简称:原尚股份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运兰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上半年,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面临的具体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备查文件目录 | 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董事长签字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原尚股份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原尚投资 | 指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
美穗茂 | 指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原尚 | 指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春原尚 | 指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重庆原尚 | 指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合肥原尚 | 指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原尚 | 指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沙原尚 | 指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保险 | 指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春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武汉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原尚股份深圳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原尚供应链深圳分公司 | 指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原尚荟宁 | 指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荟宁航空 | 指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成都原尚 | 指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供应链 | 指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恒晨 | 指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原尚恒晨新兴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分公司 |
广州骏荟 | 指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合伙企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原尚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 Gensho Logist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enSho Logist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余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运 | 钟情思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电话 | 020-82394665 | 020-82394665 |
传真 | 020-32066833 | 020-32066833 |
电子信箱 | ir@gsl.cc | ir@gsl.cc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530 |
公司网址 | www.gsl.cc |
电子信箱 | yuanshang@gsl.cc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原尚股份 | 603813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38,470,781.58 | 215,462,149.93 | 10.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058,931.18 | 10,497,502.17 | 12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42,028.09 | 8,536,953.04 | -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381,860.72 | 106,459,552.31 | -29.1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5,421,398.88 | 520,595,475.21 | 2.85 |
总资产 | 1,139,796,417.01 | 1,158,146,641.46 | -1.5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118 | 128.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118 | 128.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4 | 0.096 | -2.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4 | 2.119 | 增加2.4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 | 1.723 | 减少0.14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29.19%、128.81%及128.81%,主要是公司通过积极催收,本期收到于2020年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利息1,420.00万元,对本期利润带来积极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4,311.19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72,853.43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908,507.74 | 应收账款逾期,收到的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
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8,379,341.84 | 收回已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5,406.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388.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0,258.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77 | |
合计 | 15,716,903.0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物流为核心业务的第三方供应链物流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从事物流设备生产销售和保险代理业务。同时,依托完善的物流网络、丰富的物流经验和人才储备,公司还从事冷链运输、快递运输、快消品仓储、机场装卸等非汽车物流业务。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中、西南、华东、华北及东北等地区。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安全、准确、迅速”的服务理念。凭借专注行业多年所累积的汽车零部件物流经验及上下游资源,公司赢得了客户的肯定和信任,并与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发动机等知名汽车制造商及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的汽车品牌包括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广汽三菱、江淮汽车和蔚来汽车等。此外,公司积极将汽车零部件专业物流理念推广至更多行业,如冷链、快递、快消品以及航空货站行业等,代表客户有百胜餐
饮、申通快递、蓝月亮、白云机场和深圳机场等。优质服务受到客户的信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23,847.08万元,同比增长10.68%。其中,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17,878.09万元,同比下降4.71%,占总收入的74.97%;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5,968.98万元,同比增长114.43%,占总收入的25.03%。
1、综合物流服务
类别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运输配送服务 | 运输 | 通常是指商品的长途或短途运送服务,即公司将货物由零部件供应商或供应商区域中转仓运至整车生产厂商附近仓库。 |
配送 | 公司将指定零部件货物运送至主机厂内指定区域。 | |
装卸服务 | 装卸 | 公司根据零部件运输和保管的需要而进行物料搬运的作业活动。 |
仓储、租赁及其他增值服务 | 仓储 | 公司收货后,按照货物摆放、包装和存储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并对货物的存储数量、状态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共享,配合整车生产厂商及时调整和管理库存数量;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
租赁 | 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 | |
品质检查 | 公司在收货时或收货后,按照客户或收货方要求对货物品质、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补送等解决方案。 | |
流通加工 | 公司在零部件上线前,按照整车厂的要求对部分零部件进行组装等简单加工操作,以进一步提高整车生产厂商的生产效率。 | |
包装 | 公司按运输安全性等要求,对零部件进行包装,或按整车生产厂商的要求,对货物包装进行拆分和换装,以更加方便零部件投入生产使用。 |
(1)运输配送
汽车零部件运输配送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接受整车制造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委托,按照整车生产商的采购计划,在规定时间把生产所需零部件运输至整车生产厂内指定位置,以保障生产流水线的顺畅运行。公司以覆盖范围广泛的物流网络为基础,科学规划运送路线和时间,合理调度车辆和人员,满足整车生产商JIT生产模式对零部件物流服务准确性、准时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2)仓储、租赁及其他增值服务
整车制造厂商普遍执行准时生产制(JIT),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及时性和连续性,整车制造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的准确性、时效性要求日益提高。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通常以整车制造厂商为中心,在其周边和主要零部件供应商集中地区设置物流基地或中转仓库,为客户提供零部件的暂时存储和管理服务,兼用于取货和自送物流的提前备货,一方面有利于运输的及时性,另一方面便于公司对于货物的集拼和换装。目前,公司拥有和管理的仓库用于物流中转和租赁服务。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运输配送和仓储管理等服务的同时,还提供相关增值业务服务,如对汽车零部件进行重新分拣、质检、简单组装和包装等。
(3)装卸
在整车厂商周边的中转仓库或整车厂的线边仓,零部件自运输工具至仓库或线边仓,以及厂内周转,均需要大量人工装卸。目前,公司通过自有人员以及外协人员为客户提供祖装卸服务。
2、物流设备销售
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并向部分物流客户销售物流设备,主要包括物流台车、网笼、包装材料等。此外,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物流设备的维修服务,收取服务费。
3、保险代理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为公司及少量外部物流企业提供财产保险的代理服务,并获取相应代理佣金。保险类别主要包括机动车保险、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企业财产险、短期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等。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集拼运营优势
固定车型在一定载重范围内从事不变路线运输的单次成本变化很小,如果装载的货物越多,单次运输的毛利率就越高。本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和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集拼技术,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物流资源的灵活调配,在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的基础上设计最佳运输组配线路,将目的地相近的货物进行集中拼装,最大化利用运输车辆的装载能力,以尽可能少的车次完成运输,从而提高整体物流效率。
2、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可以根据用户的特定要求而设计专门的物流服务方案,通过系统地配置运力资源和规划运输路线,在满足客户时间要求的前提下,降低物流成本,最终实现整体供应链价值的最大化。按照传统的物流模式运作,使用不同的物流公司从各家供应商处进货,并分别运送至整车生产线,会带来收发效率低且库存压力大等难题,进而增加生产成本。公司通过分析供应商地点、货物量及卡车装载量,优化并设计最优的循环取货运输路线和方案,在预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向各供应商取货,并运送至中转仓库里集中管理,再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完成分拣及发运,将零部件及时配送至生产线边。通过循环取货模式的实施,客户既减少了厂内的零部件库存,同时也降低了缺货停产的风险,提升了生产效率,节省了企业物流成本。
3、物流网络优势
零部件物流企业需要通过广泛的物流网络,在不同客户和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实施“对流”运输,降低空驶率。目前,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东、华中、西南、华北、东北地区,形成了
交叉循环的服务网络。公司拥有和管理十余个汽车零部件仓储配送中心,以配送中心为节点,可以实施货物集拼和换装,提供仓储、流通加工等服务,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成本管理水平。同时,公司运输路线基本覆盖全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汽车制造厂商变更供应商时,公司可以快速地通过最近的网络基点与新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调集运力资源开辟新的运输路线。
4、客户资源优势
整车制造商及相关供应商在选择物流企业的时候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物流企业一旦获得认可就很少被更换。公司秉承“安全、准确、迅速”的经营理念,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与广汽本田、东本发动机等核心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彼此相互依托、共同成长。目前,公司已进入国内知名汽车品牌整车厂商供应链体系,包括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广汽三菱、江淮汽车和蔚来汽车。在进入上述知名客户的供应链后,公司一方面可以借助这些优质客户在行业内的影响拓展业务,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客户高标准的要求带动公司在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提高,使本公司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
5、信息系统优势
我国汽车零部件物流在运输、装卸、仓储和包装等操作方面的技术已相对成熟,但信息技术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信息技术的运用与投入,不断将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标准化,并在仓储管理、装卸运输、配送发运等物流环节广泛应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射频识别技术(RFID)、卫星定位(GPS)、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经过多年自主开发和持续创新,公司已构建了一套智能化的信息管理平台。凭借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手段,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随时发生的需求变化,为企业量身定做最适合的物流解决方案。个性化的物流方案既满足了客户对物流服务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的要求,又实现了公司运营的低成本和高效率。
6、人才优势
汽车零部件物流在供应链物流中属复杂程度较高的环节,但我国在对于供应链物流管理的研究与教育方面相对滞后,通过企业内部培育供应链管理人才,需要的周期较长,而且知识结构、业务技能也有所不足。公司大部分员工都接受过 JIT的培训,通过与广汽本田的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深了对汽车零部件物流的深刻理解,培育了大批掌握一线物流技术并熟悉供应链各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选择任用上,对不同岗位分别设置不同的条件和要求,发挥人才的特有优势,选择责任心的实干人才。通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在仓储板块和运输板块,培养了一大批操作经验丰富的中高层管理者,这些人员是公司实现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中坚力量。同时,公司采用完善的内部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保障了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高管团队的主要成员保持了高度的一致,确保了公司战略发展计划有效落实执行。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23,847.08万元,同比增长10.68%。其中,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17,878.09万元,同比下降4.71%,占总收入的74.97%;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5,968.98万元,同比增长114.43%,占总收入的25.0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主业,深耕细分领域,在汽车零部件物流、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情况开展如下:
1、公司是专业的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企业,主要为汽车整机厂及其供应商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公司主要汽车类客户为本田系整车厂商及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根据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官网公布的2022年上半年销量快报显示, 1-6月累计乘用车销量926.1万辆,同比下降7.2%,同比减少71.5万辆,其中3-5月同比下降103.1万辆影响较大。根据本田中国官网发布的信息,2022年1-6月Honda在中国的终端汽车累计销量为679,227辆,同期比86.4%。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1-6月终端汽车累计销量为351,203辆;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1-6月终端汽车累计销量为328,024辆。
2022年上半年因疫情反复,公司主要客户产销量下滑,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17,878.09万元,同比下降4.71%。
2、报告期内,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5,968.98万元,同比增长114.43%。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29.19%、128.81%及128.81%,主要是公司通过积极催收,本期收到于2020年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利息1,420.00万元,对本期利润带来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38,470,781.58 | 215,462,149.93 | 10.68 |
营业成本 | 183,143,056.55 | 164,416,857.92 | 11.39 |
销售费用 | 4,076,165.28 | 3,181,682.89 | 28.11 |
管理费用 | 18,588,343.03 | 18,163,728.32 | 2.34 |
财务费用 | 6,227,797.54 | 8,168,557.86 | -23.76 |
研发费用 | 9,080,111.08 | 7,611,074.97 | 19.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381,860.72 | 106,459,552.31 | -29.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486,856.22 | -34,339,266.9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44,319.19 | -42,585,585.0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回应收账款逾期产生的利息及上年同期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在建设期间租赁负债应计提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活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往年应收账款较多,而本报告期业务增加的应收账款未收回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支付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和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进度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贷款减少及上年偿还到期贷款所致。无变动原因说明:无无变动原因说明:无无变动原因说明: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224.04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9.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积极催收,在本报告期收到于2020年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利息1,420.00万元,而公司在上年同期只收回238.19万元,该笔应收账款的收回只对本期利润带来积极影响,不具有持续性。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6,292,232.82 | 4.94 | 72,559,770.21 | 6.27 | -22.42 | 主要是支付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和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进度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96,302,645.90 | 8.45 | 107,714,670.37 | 9.30 | -10.59 | 主要是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
预付款项 | 5,802,930.85 | 0.51 | 6,025,677.43 | 0.52 | -3.70 |
其他应收款 | 11,700,410.14 | 1.03 | 10,304,651.64 | 0.89 | 13.54 | 主要是支付投标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279,590.07 | 0.02 | 292,052.17 | 0.03 | -4.27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24,248.39 | 0.24 | 1,398,835.42 | 0.12 | 94.75 | 主要是税额留抵所致 |
固定资产 | 288,502,448.73 | 25.31 | 298,794,145.15 | 25.80 | -3.44 | |
在建工程 | 34,937,021.95 | 3.07 | 1,063,922.51 | 0.09 | 3,183.79 | 主要是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投入建设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28,094,598.26 | 37.56 | 444,091,832.35 | 38.35 | -3.60 | |
无形资产 | 57,312,326.73 | 5.03 | 58,091,347.96 | 5.02 | -1.34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7,449,912.82 | 11.18 | 131,798,663.11 | 11.38 | -3.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99,265.15 | 0.61 | 6,095,029.31 | 0.53 | 13.19 | 主要是新租赁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498,785.20 | 2.06 | 19,916,043.83 | 1.72 | 17.99 | 主要是支付购入商品房预付款所致 |
短期借款 | 44,000,000.00 | 3.86 | 40,000,000.00 | 3.45 | 10.00 | |
应付账款 | 48,843,884.48 | 4.29 | 79,039,361.01 | 6.82 | -38.20 | 主要是支付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的工程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5,924,770.01 | 0.52 | 5,343,724.43 | 0.46 | 10.87 | |
合同负债 | 2,510,336.49 | 0.22 | 2,197,836.39 | 0.19 | 14.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35,385.18 | 1.07 | 11,752,213.77 | 1.01 | 4.11 | |
应交税费 | 4,212,515.87 | 0.37 | 4,105,952.47 | 0.35 | 2.60 | |
其他应付款 | 19,221,643.60 | 1.69 | 18,433,195.29 | 1.59 | 4.2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310,442.03 | 2.92 | 36,455,692.93 | 3.15 | -8.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531.41 | 0.00 | 8,403.55 | 0.00 | 168.12 | 主要是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433,441,830.59 | 38.03 | 438,991,064.18 | 37.90 | -1.26 | |
预计负 | 72,449.02 | 0.01 | 544,053.89 | 0.05 | -86.68 | 主要是未决诉 |
债 | 讼已裁决减少预计负债所致 | |||||
递延收益 | 58,333.15 | 0.01 | 128,333.17 | 0.01 | -54.55 | 主要是长春原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0,258.28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无形资产 | 16,332,216.43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合计 | 16,732,474.7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重庆原尚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为400,258.2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茶园组团M10-1/03地块(部分一)宗地被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查封资产价值合计1,200万元。被法院冻结、查封的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仲裁案件。目前,该案件已裁决并已执行完毕,上述受限资产已于2022年7月4日解封。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控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32,418.72 | 1,545.47 | 6,453.82 | 113.27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8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4,912.51 | 4,610.95 | 993.17 | 107.84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5,373.82 | -6,852.86 | 123.84 | 10.05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7,597.79 | 3,036.51 | 1,094.03 | 358.16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4,431.65 | 640.81 | 145.84 | -15.46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1,029.77 | 958.94 | -1.81 | 1,452.81 |
说明:原尚荟宁净利润同比出现大幅波动,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积极催收,在本报告期收到于2020年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利息1,420.00万元,而公司在上年同期只收回238.19万元,该笔应收账款的收回只对本期利润带来积极影响,不具有持续性。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公司下游主要为汽车整车厂商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宏观上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大,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将刺激或抑制汽车消费;此外,由于经济全球化因素,汽车行业同样受到国际宏观环境和国际局势影响。最近两年,中国汽车行业需求亦因宏观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增长趋缓甚至下降。今年上半年,受到疫情影响,国内部分区域实行封控导致物流受阻,国内较多汽车厂商面临停产风险。如汽车产业受疫情影响出现下滑或物流持续受阻,公司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2、诉讼主张不被执行风险
原尚股份与托普旺的纠纷案经审理被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而有经济犯罪嫌疑,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转入刑事程序处理,重庆原尚与惠凌实业的纠纷案已取得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尽管公司已及时进行刑事报案和聘请诉讼律师积极应对上述诉讼、已判决案件的执行事项,但公司无法保证所涉及诉讼的判决被告方财产可以足额被执行。公司2020年度已对上述货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但若上述货款不能全额或大部分追回,公司将面临资金压力较大的风险。
3、新业务开拓风险
为促进公司稳步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开拓综合物流相关的新业务或新客户并加强管控。尽管在开展新业务前公司充分调研论证,但不同下游行业或客户的需求、运营模式有一定差异,公司新业务开拓可能面临不及预期甚至亏损的风险。
4、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发展,为提高对不同地区客户的响应,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决策贯彻执行、信息传递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分子公司未能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5、销售集中及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田相关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05%,公司与上述客户已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具有较强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若本田相关客户因自身经营业务变化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的采购量大幅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
6、安全运输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物流业务主要采取公路运输方式,易受天气、路况、车况和司机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制度,但是由于运输过程环境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仍然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迟交付、人身伤害和货物损毁等情形的发生,并可能因此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或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这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部分业务由外协承运商承运,尽管公司及外协承运商均购买了较为全面的保险,但仍不能排除因保险覆盖不足导致公司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的风险,也不能排除因外协承运商支付能力不足、保险赔付具有延迟性等因素导致公司垫付赔偿金的风险。这也会对公司声誉及客户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 决议刊登的 | 会议决议 |
查询索引 | 披露日期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1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08 | 2022-03-15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 年 4 月 12 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17 | 2022-04-13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余军 | 总经理 | 离任 |
曾海屏 | 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余军先生为投入更多精力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规划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完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余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海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6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宏斌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 《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原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4)。 |
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 《原尚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原尚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公告了相关情况。 | |
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7月1日为授予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数量调整为31.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 《原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原尚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原尚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
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27.5万股调整为126.5万股,授予人数由27人调整为26人。 2022年7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7月2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126.5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6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主要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日常运作方面,公司从事经营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情况,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免于办理环评申报手续。
公司注重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坚持贯彻落实环保相关法规政策,重视节能和环保,并通过运用各种物流管理技术,降低车辆的空驶率和提供车辆的装载率,从而降低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余军 |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余丰 |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9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余军 | 针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租赁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余军已承诺若公司因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期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内因产权瑕疵问题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其将承担公司因寻找替代场所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原尚投资 |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3、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4、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等其他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余军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3、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或参与管理或融资,或在该等企业任职、担任顾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服务;4、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与其相同的义务;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本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上述“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若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解决关联交易 | 余军、余丰 | 1、本人不会利用作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主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 ||||||||
解决关联交易 | 原尚投资 | 1、本公司不会利用作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公司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主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原尚股份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将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回购上述股份,股份回购的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之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确定(期间内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
其他 | 余军、原尚投资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将通过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回购已转让的股份,股份回购的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之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确定(期间内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军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赵韫兮、詹苏香、柴正柱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本次上市的其他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如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余军、余丰、张宏斌、李运、刘峰(已离职)、朱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滔(已离职) | 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本次上市的其他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如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原尚投资、余丰 | 1、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其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余军 | 1、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补缴应缴而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其将对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偿;如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因此与员工产生经济纠纷,其愿承担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2、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承担发行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追缴的承诺等其他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企业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人, 对本次发行的认购主体资格承诺如下:本企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律主体,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下述情形: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即:(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 | 2021年3月2日;2021年8月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特作承诺如下: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未持有原尚股份股票,不存在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情形;2、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原尚股份股票,并不安排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计划;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原尚股份所有,同时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广州骏荟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均系自有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原尚股份及其关联方(原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原尚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的情形。 | |||||||
其他 | 余军 | 本人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特作如下承诺: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1年3月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 | 2021年3月2日;2021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的情况;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并不安排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计划;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原尚股份所有,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在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原尚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 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通过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间接享有的与原尚股份有关的权益。 本人及本人配偶边菁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与其他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本人余军,在广州天河区、珠海香洲区、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均有房产,可以通过抵押融资等方式处置上述房产并为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购原尚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 8月6日 | |||||||
其他 | 原尚股份 |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1年3月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原尚投资 | 本公司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特作如下承诺: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1年3月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的情况;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并不安排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计划;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公司具有约束力。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原尚股份所有,同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相关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5、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本企业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对本次发行的认购主体资格承诺如下: 本企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律主体,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下 | 2021年3月2日;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与其他岀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相关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9、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 2021年3月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对象 | (一)本人已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本人属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并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领取薪酬、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本人不属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如下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作废已授予本人的股权。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条件或归属安排的,本人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给公司;
(十五)本人因履行本承诺函而与有关各方发生的
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洋洋食品有限公司及张振民拖欠原尚荟宁的合同价款事宜向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本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案号为(2020)内0802民诉前调5068号。 2021年1月22日,因被告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债务,原告向临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原尚荟宁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欠款100.00万元,法院执行划拨款138.19万元,合计238.19万元。 本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涉案金额为15,380,105.04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13,761,253.77元。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6月29日,内蒙古牧亨、美洋洋食品和张振民作为被执行人,与原尚荟宁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原尚荟宁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偿还债务,自2021年6月份至2021年12月份期间,被执行人于每月最后一日之前最低偿还50万元,自2022年1月份开始,被执行人于每月最后一日之前最低偿还100万元,被执行人根据自身财务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债务清偿完毕;②原尚荟宁同意解除被执行人所有位于临河区东开发区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1 月 23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4日及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以下公告: ①《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④《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⑤《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
融丰街北隆胜路西(不动产权证号:蒙(2017)巴市不动产权第0004419号)房屋查封,被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5日前办理完银行抵押贷款展期,并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用该房产为原尚荟宁办理顺位抵押,抵押金额为1,800万元;③被执行人应当恪守诚信,按期履行还款金额,按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若被执行人未能获得银行抵押贷款展期、或有任何一期未还款,或拒不配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违约情形,原尚荟宁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且不再同意与被执行人达成任何具有和解性质的协议;④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瑕疵履行,致使申请执行人遭受损失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⑤被执行人分期偿还的,仍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先息后本方式进行抵偿。 2021年7月2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内0802执1035号《执行裁定书》,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执行措施已穷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被执行人累计偿还申请执行人19,581,911.93元本金及利息,《执行和解协议》及《结案和解协议》均已履行完毕。 | |
2020年4月9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统称“托普旺”)拖欠公司运费款项事宜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运输费合计人民币36,896,850.00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847,402.01元(暂计至2020年4月9日);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后,依法追加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创百”)、通山晟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山晟天”)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于2020年1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上述民事诉讼期间,公司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证据,认为武汉创百相关人员涉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报案,控告武汉创百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2020年1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被诈骗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对该案立案侦查。考虑到刑事侦查工作需要,防止信息扩散妨碍公安抓捕嫌犯追回款项,同时也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9日、2021年 2月 27日、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下述公告: ①《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②《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③《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④《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涉及的刑事案件尚在侦查阶段。 |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就林金星、凌勇、王兴惠、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13日,重庆原尚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渝05民初1417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重庆原尚在本案起诉前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凌勇、王兴惠、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20年5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签发(2020)渝05财保5号关于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凌勇、王兴惠价值163,844,254.07元的财产。 2020年6月15日,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0年8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裁定书》,就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驳回。 2020年8月31日,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裁定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渝民辖终9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6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惠凌实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原尚支付货款15,768.60万元;②惠凌实业向重庆原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明细为:以2,813.33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6,700.89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1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2,991.7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146.9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3,115.7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扣除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12日及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下述公告: ①《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③《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④《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⑤《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
惠凌实业已经支付的53.54万元);③被告凌勇、王兴惠就前述第一、二项债务向重庆原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就前述第一、二项债权,重庆原尚就被告林金星、高正实业分别持有并提供质押的被告惠凌实业的639.1万股、940.66万股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⑤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在上诉期内,原告、被告均没有对该案件进行上诉。2021年8月10日,公司取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书》(2020渝05民初1417号),证明本院关于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与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兴惠,凌勇,林金星,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渝05民初1417号法律文书,已于2021年8月10日生效。
2021年8月11日,重庆原尚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2021)渝05破203号《公告》,法院作出(2021)渝05破申2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案号为(2021)渝 05 破 203 号。凌勇、王兴惠、林金星、高正实业至今未履行(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21年8月30日,重庆原尚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执行的材料,申请对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高正实业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同日作出(2021)渝05执2201号《立案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重庆原尚于2021年8月18日向破产管理人邮寄了债权申报资料,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已生效,处于执行阶段。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关联方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98.00万元、162.00万元。 2022年6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信息化项目开发合同>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军、余丰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订<信息化项目开发合同>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6月18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世物流”或“乙方”)签署《租赁合同》,约定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33号的2号厂房,计租面积为6935㎡,合同期限为2021年0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5年。该合同十年租金总金额约为3,451.22万元(不含税)。
2021年8月24日,原尚股份与百世物流签订《租赁合同》,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33号的1号厂房及办公楼二楼,计租面积分别为6391㎡、540㎡,合同期限分别为2021年08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5年。厂房及办公楼合同十年租金总金额约为3,517.12
万元(不含税)。因公司与百世物流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的租赁合同累计总金额为6,968.34万元(不含税),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2021年0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解除提前解除双方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将承租公司原租赁给百世物流的6935㎡的厂房,租赁期限为自2022年1月15日起至2029年1月1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签订的办公楼《租赁合同》。其中租赁面积由540㎡变更为215㎡,租赁期限至2023年1月31日,保证金变更为22,000.00元。其余合同条款不变。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3月2日,公司与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数量不超过20,000,000普通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9,740万元。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原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1-013、2021-014、2021-015)。
2021年8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8,798,000股,认购金额调整为不超过18,553.63万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原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1-056、2021-057)。
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21年9月27日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2022年2月25日,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1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方案内容不变。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26名股权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126.50万股。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证券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由88,782,000股增至90,047,000股。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878.20万元增至9,004.70万元。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在2022年8月23日召开。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26名股权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126.50万股。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证券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由88,782,000股增至90,047,000股。
本次股份变动导致公司总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有所增加,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固定即期回报造成摊薄影响,由于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上述摊薄影响较小。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7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41,460,000 | 46.7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余丰 | 0 | 13,470,000 | 15.17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2,224,000 | 2.5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珊 | 0 | 2,200,000 | 2.48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江卓鹏 | 145,700 | 1,787,992 | 2.0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 | 900,000 | 1.0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UBS AG | 756,500 | 783,300 | 0.88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887,800 | 669,786 | 0.7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29,100 | 329,100 | 0.3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继红 | 900 | 290,900 | 0.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1,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60,000 |
余丰 | 13,4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70,000 |
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2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4,000 |
陈珊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 |
江卓鹏 | 1,787,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7,992 |
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UBS AG | 78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3,300 |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669,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669,78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2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9,100 |
张继红 | 29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9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余军持有原尚投资99.4%的股权,余军与余丰为兄弟关系,故原尚投资与余丰互为关联方。其中,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股本的46.70%;余丰持有公司1,347万股股份,占股本的15.17%。 除此之外,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26名股权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126.50万股。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证券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由88,782,000股增至90,047,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持有股票数量 | 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后持有股票数量 |
李运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60,000 | 160,000 | 220,000 |
余奕宏 | 副总经理 | 31,500 | 100,000 | 131,500 |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6,292,232.82 | 72,559,770.2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96,302,645.90 | 107,714,670.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802,930.85 | 6,025,677.4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1,700,410.14 | 10,304,651.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79,590.07 | 292,052.1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724,248.39 | 1,398,835.42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102,058.17 | 198,295,657.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88,502,448.73 | 298,794,145.15 |
在建工程 | 七、22 | 34,937,021.95 | 1,063,922.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28,094,598.26 | 444,091,832.35 |
无形资产 | 七、26 | 57,312,326.73 | 58,091,347.9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27,449,912.82 | 131,798,663.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899,265.15 | 6,095,029.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3,498,785.20 | 19,916,043.8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6,694,358.84 | 959,850,984.22 | |
资产总计 | 1,139,796,417.01 | 1,158,146,641.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4,000,000.00 | 4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48,843,884.48 | 79,039,361.01 |
预收款项 | 七、37 | 5,924,770.01 | 5,343,724.43 |
合同负债 | 七、38 | 2,510,336.49 | 2,197,836.3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2,235,385.18 | 11,752,213.77 |
应交税费 | 七、40 | 4,212,515.87 | 4,105,952.4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9,221,643.60 | 18,433,195.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3,310,442.03 | 36,455,692.9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2,531.41 | 8,403.55 |
流动负债合计 | 170,281,509.07 | 197,336,379.8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33,441,830.59 | 438,991,064.1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2,449.02 | 544,053.89 |
递延收益 | 七、51 | 58,333.15 | 128,333.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3,572,612.76 | 439,663,451.24 |
负债合计 | 603,854,121.83 | 636,999,831.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49,326,187.97 | 249,326,187.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633,206.04 | 615,129.15 |
盈余公积 | 七、59 | 34,493,863.01 | 34,493,863.0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62,186,141.86 | 147,378,295.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5,421,398.88 | 520,595,475.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520,896.30 | 551,335.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5,942,295.18 | 521,146,810.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39,796,417.01 | 1,158,146,641.46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302,285.15 | 62,745,983.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4,003,899.65 | 94,680,495.1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687,197.72 | 4,582,069.6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71,021,706.91 | 174,233,758.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79,590.07 | 292,052.1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22,620.37 | 604,370.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4,017,299.87 | 337,138,729.8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3,520,826.09 | 69,149,113.38 | |
在建工程 | 34,877,621.95 | 1,063,922.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5,474,336.03 | 194,145,115.85 | |
无形资产 | 12,505,914.86 | 12,688,607.1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0,577,559.23 | 124,380,203.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06,893.70 | 15,913,694.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492,285.20 | 19,909,543.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8,492,283.21 | 560,187,046.82 | |
资产总计 | 882,509,583.08 | 897,325,776.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000,000.00 | 4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5,967,434.84 | 59,495,427.02 | |
预收款项 | 5,207,820.47 | 5,216,767.67 | |
合同负债 | 1,557,418.29 | 1,581,037.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8,139,155.98 | 7,353,843.72 | |
应交税费 | 679,282.30 | 2,107,821.92 | |
其他应付款 | 38,239,260.93 | 26,240,178.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84,989.22 | 16,562,898.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89.70 | 9.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6,976,451.73 | 158,557,983.7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5,645,496.46 | 197,759,346.1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645,496.46 | 197,759,346.14 | |
负债合计 | 342,621,948.19 | 356,317,329.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9,348,771.06 | 249,348,771.0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420.25 | ||
盈余公积 | 34,493,863.01 | 34,493,863.01 | |
未分配利润 | 167,263,000.82 | 168,373,392.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9,887,634.89 | 541,008,446.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82,509,583.08 | 897,325,776.63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8,470,781.58 | 215,462,149.9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38,470,781.58 | 215,462,149.9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224,119,459.05 | 204,259,512.15 |
其中:营业成本 | 183,143,056.55 | 164,416,857.9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003,985.57 | 2,717,610.19 |
销售费用 | 七、63 | 4,076,165.28 | 3,181,682.89 |
管理费用 | 七、64 | 18,588,343.03 | 18,163,728.32 |
研发费用 | 七、65 | 9,080,111.08 | 7,611,074.97 |
财务费用 | 七、66 | 6,227,797.54 | 8,168,557.86 |
其中:利息费用 | 12,411,038.80 | 8,523,895.94 | |
利息收入 | 6,221,178.18 | 446,457.8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38,242.41 | 223,255.8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634,418.63 | 2,826,849.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0,424.74 | -477,265.3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134,408.31 | 13,775,477.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78,339.84 | 103,522.8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77,669.69 | 284,319.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835,078.46 | 13,594,680.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806,586.15 | 3,084,849.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28,492.31 | 10,509,831.5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28,492.31 | 10,509,831.5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58,931.18 | 10,497,502.1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438.87 | 12,329.4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028,492.31 | 10,509,831.5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058,931.18 | 10,497,502.1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438.87 | 12,329.4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1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1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03,828,327.27 | 191,159,129.2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72,169,942.72 | 154,952,197.24 |
税金及附加 | 1,204,144.02 | 931,186.87 | |
销售费用 | 3,468,739.74 | 2,751,638.39 | |
管理费用 | 10,203,382.64 | 11,212,792.45 | |
研发费用 | 9,080,111.08 | 7,611,074.97 | |
财务费用 | 5,746,857.32 | 1,643,619.26 | |
其中:利息费用 | 6,004,500.39 | 2,024,503.83 | |
利息收入 | 280,978.53 | 425,362.45 | |
加:其他收益 | 814,509.97 | 126,618.4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51,998.74 | 3,289,970.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425.54 | 20,203.0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32,084.00 | 15,493,411.71 | |
加:营业外收入 | 94,115.81 | 54,832.8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8,246.05 | 204,451.2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567,953.76 | 15,343,793.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27,260.98 | 2,300,785.5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40,692.78 | 13,043,007.7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40,692.78 | 13,043,007.7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140,692.78 | 13,043,007.7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1,241,962.66 | 277,344,075.7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87,091.74 | 1,106,743.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6,032,328.24 | 16,977,002.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8,461,382.64 | 295,427,821.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7,162,453.34 | 108,494,844.2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638,489.15 | 59,479,359.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707,961.74 | 13,618,482.2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7,570,617.69 | 7,375,583.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079,521.92 | 188,968,269.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381,860.72 | 106,459,552.3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8,738.71 | 2,233,007.8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738.71 | 2,233,007.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3,985,594.93 | 36,572,274.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985,594.93 | 36,572,274.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486,856.22 | -34,339,266.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4,898.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4,898.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00 | 7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00,000.00 | 70,244,898.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000,000.00 | 9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62,039.95 | 1,756,000.0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22,282,279.24 | 16,074,483.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344,319.19 | 112,830,483.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44,319.19 | -42,585,585.0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449,314.69 | 29,534,700.3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341,289.23 | 68,230,426.8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91,974.54 | 97,765,127.16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245,474.42 | 245,769,276.9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3,692.88 | 1,095,053.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21,491.37 | 25,667,679.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7,910,658.67 | 272,532,009.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9,811,585.99 | 119,025,969.7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915,989.62 | 44,936,078.5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99,371.16 | 8,147,571.6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52,737.76 | 5,441,290.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279,684.53 | 177,550,909.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30,974.14 | 94,981,099.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9,038.30 | 1,033,121.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038.30 | 1,033,121.8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475,523.55 | 34,202,819.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5,102.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475,523.55 | 34,457,921.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86,485.25 | -33,424,799.3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00 | 7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00,000.00 | 7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000,000.00 | 9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62,039.95 | 1,756,000.0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26,147.45 | 6,045,371.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188,187.40 | 102,801,371.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88,187.40 | -32,801,371.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443,698.51 | 28,754,928.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745,983.66 | 56,537,435.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302,285.15 | 85,292,364.10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615,129.15 | 34,493,863.01 | 147,378,295.08 | 520,595,475.21 | 551,335.17 | 521,146,810.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615,129.15 | 34,493,863.01 | 147,378,295.08 | 520,595,475.21 | 551,335.17 | 521,146,810.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76.89 | 14,807,846.78 | 14,825,923.67 | -30,438.87 | 14,795,484.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058,931.18 | 24,058,931.18 | -30,438.87 | 24,028,492.3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251,084.40 | -9,251,084.40 | -9,251,08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51,084.40 | -9,251,084.40 | -9,251,084.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076.89 | 18,076.89 | 18,076.89 | ||||||||||||
1.本期提取 | 2,192,753.31 | 2,192,753.31 | 2,192,753.31 | ||||||||||||
2.本期使用 | -2,174,676.42 | -2,174,676.42 | -2,174,676.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633,206.04 | 34,493,863.01 | 162,186,141.86 | 535,421,398.88 | 520,896.30 | 535,942,295.1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综合收益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1,204,981.58 | 30,258,318.30 | 120,798,143.97 | 490,369,631.82 | 490,369,631.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1,204,981.58 | 30,258,318.30 | 120,798,143.97 | 490,369,631.82 | 490,369,631.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3,181.29 | 10,497,502.17 | 10,114,320.88 | 257,227.40 | 10,371,548.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97,502.17 | 10,497,502.17 | 12,329.40 | 10,509,831.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244,898.00 | 244,898.00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4,898.00 | 244,898.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83,181.29 | -383,181.29 | -383,181.29 | ||||||||||||
1.本期提取 | 1,646,702.29 | 1,646,702.29 | 1,646,702.29 |
2.本期使用 | 2,029,883.58 | 2,029,883.58 | 2,029,883.5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821,800.29 | 30,258,318.30 | 131,295,646.14 | 500,483,952.70 | 257,227.40 | 500,741,180.10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10,420.25 | 34,493,863.01 | 168,373,392.44 | 541,008,446.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10,420.25 | 34,493,863.01 | 168,373,392.44 | 541,008,446.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20.25 | -1,110,391.62 | -1,120,811.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40,692.78 | 8,140,692.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251,084.40 | -9,251,08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51,084.40 | -9,251,084.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420.25 | -10,420.25 | |||||||||
1.本期提取 | 1,473,350.72 | 1,473,350.72 | |||||||||
2.本期使用 | -1,483,770.97 | -1,483,770.9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34,493,863.01 | 167,263,000.82 | 539,887,634.89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583,510.91 | 30,258,318.30 | 130,253,490.04 | 499,226,090.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583,510.91 | 30,258,318.30 | 130,253,490.04 | 499,226,090.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1,386.08 | 13,043,007.76 | 12,571,621.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043,007.76 | 13,043,007.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71,386.08 | -471,386.08 | |||||||||
1.本期提取 | 1,092,286.01 | 1,092,286.01 | |||||||||
2.本期使用 | 1,563,672.09 | 1,563,672.0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112,124.83 | 30,258,318.30 | 143,296,497.80 | 511,797,711.99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尚涩泽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涩泽)。原尚涩泽系经商务部批准,由广州市原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和日本涩泽仓库株式会社共同出资组建,于2005年8月15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17857431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8,782,000.00元,股份总数88,782,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8,782,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行业。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有: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服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等1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
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
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
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款项性质;除应收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组合外的其他款项按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
其中:0-6个月 | 1.00 |
6-12个月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
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①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 | 9.50-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使用权资产的具体折旧方法如下:
(3)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及专利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商标及专利 | 5 |
软件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短期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短期带薪缺勤、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应付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例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
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产品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产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在将货物交付客户并取得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2) 零部件物流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零部件物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整车生产商对零部件的采购和生产需求,协调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生产商的供需过程,接受整车生产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委托,将整车生产所需零部件准时运输至指定地点并经对方验收确认,在月末根据约定的结算价格、运输车次或业务量等因素计算确认收入。
3) 仓储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及时点
仓储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在仓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接受劳务方确认后,依据约定的结算价格、仓储面积、仓储天数和业务量等因素确认收入。
4) 保险代理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及时点
保险代理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将代售保险销售划转到保险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后,公司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代理销售业务结算清单,以及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佣金比例编制《佣金结算单》,公司根据业务结算清单及《佣金结算单》确认保险代理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小规模纳税人保险代理服务征收率为3%;简易计税租金收入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5%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按照上述优惠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符合税
收优惠条件,按照上述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该政策执行期限为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享受优惠政策。
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的相关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该政策执行期限为
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享受加计抵减的优惠政策。
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8)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 2019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 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50 号),本公司被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
GR201944005777,发证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有效期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2022年公司已重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暂未公布,公司暂按15%的优惠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1,456.56 | 204,615.91 |
银行存款 | 56,190,776.26 | 72,355,154.30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56,292,232.82 | 72,559,770.2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400,258.28元使用受限,系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已于2022年7月4日解除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95,740,414.34 |
6-12个月 | 1,547,005.53 |
1年以内小计 | 97,287,419.87 |
1至2年 | 55,533.80 |
2至3年 | 193,679,706.7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91,022,660.4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3,679,706.74 | 66.55 | 193,679,706.74 | 100.00 | 202,059,048.58 | 64.75 | 202,059,048.58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3,679,706.74 | 66.55 | 193,679,706.74 | 100.00 | 202,059,048.58 | 64.75 | 202,059,048.5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342,953.67 | 33.45 | 1,040,307.77 | 1.07 | 96,302,645.90 | 110,008,233.50 | 35.25 | 2,293,563.13 | 2.08 | 107,714,670.3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342,953.67 | 33.45 | 1,040,307.77 | 1.07 | 96,302,645.90 | 110,008,233.50 | 35.25 | 2,293,563.13 | 2.08 | 107,714,670.37 |
合计 | 291,022,660.41 | / | 194,720,014.51 | / | 96,302,645.90 | 312,067,282.08 | / | 204,352,611.71 | / | 107,714,670.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6,782,856.74 | 156,782,856.74 | 100.00 | 客户货款可收回性低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客户运输费可收回性低 |
合计 | 193,679,706.74 | 193,679,706.7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97,287,419.87 | 1,034,754.39 | 1.06 |
1-2年 | 55,533.80 | 5,553.38 | 10.00 |
合计 | 97,342,953.67 | 1,040,307.77 | 1.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2,059,048.58 | 8,379,341.84 | 193,679,706.7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93,563.13 | -1,253,255.36 | 1,040,307.77 | |||
合计 | 204,352,611.71 | -1,253,255.36 | 8,379,341.84 | 194,720,014.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8,379,341.84 | 银行转账 |
合计 | 8,379,341.84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6,782,856.74 | 53.87 | 156,782,856.74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12.68 | 36,896,850.00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32,251,211.17 | 11.08 | 322,512.11 |
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 | 16,828,865.41 | 5.78 | 168,288.65 |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5,525,747.80 | 1.90 | 55,257.48 |
小计 | 248,285,531.12 | 85.31 | 194,225,764.98 |
注: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余额包括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余额,以上企业同受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最终控制。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742,595.73 | 98.96 | 5,908,000.47 | 98.05 |
1至2年 | 11,477.51 | 0.20 | 70,274.57 | 1.17 |
2至3年 | 2,202.45 | 0.04 | 43,509.65 | 0.72 |
3年以上 | 46,655.16 | 0.80 | 3,892.74 | 0.06 |
合计 | 5,802,930.85 | 100.00 | 6,025,677.4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1] | 2,441,481.58 | 36.57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2] | 1,505,498.39 | 22.55 |
南宁鑫油港贸易有限公司 | 873,704.70 | 13.09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 337,264.18 | 5.05 |
广州市姬堂加油站有限公司 | 302,299.74 | 4.53 |
小计 | 5,460,248.59 | 81.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余额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东加油站余额,以上企业同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注2]: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额包括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余额,以上企业同受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700,410.14 | 10,304,651.64 |
合计 | 11,700,410.14 | 10,304,651.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050,350.61 |
1至2年 | 237,217.63 |
2至3年 | 2,637,122.7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13,346.40 |
4至5年 | 2,502,688.00 |
5年以上 | 1,355,307.84 |
合计 | 12,296,033.2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468,403.92 | 8,751,636.72 |
保险赔款 | 228,308.85 | 142,666.83 |
备用金 | 289,117.70 | 248,886.63 |
其他 | 1,310,202.76 | 1,758,905.98 |
合计 | 12,296,033.23 | 10,902,096.1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947.44 | 1,541.62 | 581,955.46 | 597,444.52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36.48 | 336.48 | ||
--转入第三阶段 | -7,371.68 | 7,371.6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74.12 | 8,858.36 | -7,605.67 | -1,821.4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0,536.84 | 3,364.78 | 581,721.47 | 595,623.0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97,444.52 | -1,821.43 | 595,623.09 | |||
合计 | 597,444.52 | -1,821.43 | 595,623.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州市创置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0 | 2-3年 | 16.27 | |
广州市亿荣仓储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 | 4-5年 | 12.20 | |
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490,000.00 | 1年以内、2-3年、5年以上 | 12.12 | |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50,000.00 | 1年以内、2-3年 | 8.54 | |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4-5年 | 8.13 | |
合计 | / | 7,040,000.00 | / | 57.2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1,914.70 | 251,914.70 | 251,978.13 | 251,978.13 | ||
在产品 | 13,305.21 | 13,305.21 | 2,637.43 | 2,637.43 | ||
库存商品 | 14,370.16 | 14,370.16 | 37,436.61 | 37,436.6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79,590.07 | 279,590.07 | 292,052.17 | 292,052.1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1,618,798.37 | 800,797.97 |
预缴所得税 | 239,265.53 | 3,697.83 |
发行费用 | 594,339.62 | 594,339.62 |
预缴房产税 | 271,844.87 | |
合计 | 2,724,248.39 | 1,398,835.4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88,502,448.73 | 298,794,145.1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88,502,448.73 | 298,794,145.1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9,505,463.06 | 375,921.20 | 127,996,652.61 | 14,094,258.92 | 451,972,295.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44,287.16 | 179,000.21 | 371,467.83 | 3,794,755.20 | |
(1)购置 | 179,000.21 | 371,467.83 | 550,468.0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44,287.16 | 3,244,287.1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3,794.23 | 354,964.55 | 2,498,758.78 | ||
(1)处置或报废 | 2,143,794.23 | 354,964.55 | 2,498,758.78 | ||
4.期末余额 | 312,749,750.22 | 375,921.20 | 126,031,858.59 | 14,110,762.20 | 453,268,292.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0,867,733.78 | 270,599.23 | 61,159,467.98 | 10,880,349.65 | 153,178,150.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27,138.65 | 7,720.68 | 5,503,224.77 | 561,576.79 | 13,499,660.89 |
(1)计提 | 7,427,138.65 | 7,720.68 | 5,503,224.77 | 561,576.79 | 13,499,660.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1,304.74 | 320,663.31 | 1,911,968.05 | ||
(1)处置或报废 | 1,591,304.74 | 320,663.31 | 1,911,968.05 | ||
4.期末余额 | 88,294,872.43 | 278,319.91 | 65,071,388.01 | 11,121,263.13 | 164,765,843.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4,454,877.79 | 97,601.29 | 60,960,470.58 | 2,989,499.07 | 288,502,448.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8,637,729.28 | 105,321.97 | 66,837,184.63 | 3,213,909.27 | 298,794,145.1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重庆物流基地 | 34,812,951.76 | 正在办理中 |
绿地云玺车位 | 208,215.74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35,021,167.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937,021.95 | 1,063,922.5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4,937,021.95 | 1,063,922.5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 | 33,777,216.55 | 33,777,216.55 | 1,039,022.51 | 1,039,022.51 | ||
增城仓煤气管道安装 | 24,900.00 | 24,900.00 | 24,900.00 | 24,900.00 | ||
白云机场冷库成套设备工程 | 633,027.52 | 633,027.52 | ||||
升降打板台 | 442,477.88 | 442,477.88 | ||||
购置车款 | 59,400.00 | 59,400.00 | ||||
合计 | 34,937,021.95 | 34,937,021.95 | 1,063,922.51 | 1,063,922.5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 | 101,000,000.00 | 1,039,022.51 | 32,738,194.04 | 33,777,216.55 | 33.44 | 自有资金 | ||||||
白云机场冷库成套设备工程 | 633,027.52 | 633,027.52 | 自有资金 | |||||||||
10尺升降打板台 | 442,477.88 | 442,477.88 | 5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01,000,000.00 | 1,039,022.51 | 33,813,699.44 | 34,852,721.95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4,690,473.75 | 474,690,473.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6,024.71 | 916,024.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18,588.63 | 4,618,588.63 |
4.期末余额 | 470,987,909.83 | 470,987,909.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598,641.40 | 30,598,641.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43,453.93 | 16,543,453.93 |
(1)计提 | 16,543,453.93 | 16,543,453.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48,783.76 | 4,248,783.76 |
(1)处置 | 4,248,783.76 | 4,248,783.76 |
4.期末余额 | 42,893,311.57 | 42,893,311.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8,094,598.26 | 428,094,598.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4,091,832.35 | 444,091,832.3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407,444.06 | 135,058.25 | 1,984,740.83 | 71,527,243.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9,407,444.06 | 135,058.25 | 1,984,740.83 | 71,527,243.1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496,860.24 | 108,164.97 | 1,830,869.97 | 13,435,895.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4,451.96 | 4,368.96 | 80,200.31 | 779,021.23 | |
(1)计提 | 694,451.96 | 4,368.96 | 80,200.31 | 779,021.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191,312.20 | 112,533.93 | 1,911,070.28 | 14,214,916.4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216,131.86 | 22,524.32 | 73,670.55 | 57,312,326.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910,583.82 | 26,893.28 | 153,870.86 | 58,091,347.9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建费 | 9,735,321.64 | 224,932.24 | 1,216,558.28 | 8,743,695.60 | |
租金 | 476,871.25 | 12,266.50 | 464,604.75 | ||
白云机场冷库成套设备工程 | 4,003,642.08 | 222,424.56 | 3,781,217.52 | ||
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 | 117,433,036.60 | 3,063,470.52 | 114,369,566.08 | ||
其他 | 149,791.54 | 58,962.67 | 90,828.87 | ||
合计 | 131,798,663.11 | 224,932.24 | 4,573,682.53 | 127,449,912.8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8,479,361.78 | 5,768,246.44 | 38,601,383.81 | 5,791,696.1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72,449.02 | 18,112.26 | 72,449.02 | 18,112.26 |
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摊销 | 5,884,881.18 | 1,112,906.45 | 1,903,250.06 | 285,220.94 |
合计 | 44,436,691.98 | 6,899,265.15 | 40,577,082.89 | 6,095,029.3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7,709,980.52 | 167,822,315.16 |
可抵扣亏损 | 16,467,352.23 | 19,317,921.12 |
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899,099.44 | 4,895,683.09 |
合计 | 179,076,432.19 | 192,035,919.3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500.00 | ||
2023年 | 130,848.48 | 130,848.48 | |
2024年 | 2,740,157.01 | 2,740,157.01 | |
2025年 | 6,593,161.21 | 8,953,846.02 | |
2026年 | 6,227,801.87 | 7,491,569.61 | |
2027年 | 775,383.67 | ||
合计 | 16,467,352.23 | 19,317,921.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 | 9,344,954.13 | 9,344,954.13 | ||||
预付购车款 | ||||||
预付购房款 | 23,492,285.20 | 23,492,285.20 | 10,532,173.20 | 10,532,173.20 | ||
其他 | 6,500.00 | 6,500.00 | 38,916.50 | 38,916.50 | ||
合计 | 23,498,785.20 | 23,498,785.20 | 19,916,043.83 | 19,916,043.8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4,000,000.00 | 40,000,000.00 |
合计 | 44,000,000.00 | 4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外协综合物流服务费 | 40,614,802.96 | 52,010,069.22 |
应付工程款 | 6,178,721.07 | 24,162,855.43 |
应付其他 | 2,050,360.45 | 2,866,436.36 |
合计 | 48,843,884.48 | 79,039,361.0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 | 9,788,572.38 | 主诉讼案件转入刑事诉讼,故未支付 |
合计 | 9,788,572.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5,924,770.01 | 5,343,724.43 |
合计 | 5,924,770.01 | 5,343,724.4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510,336.49 | 2,197,836.39 |
合计 | 2,510,336.49 | 2,197,836.3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723,623.23 | 60,199,684.87 | 60,809,929.85 | 11,113,378.2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590.54 | 4,841,213.81 | 3,747,797.42 | 1,122,006.93 |
三、辞退福利 | 12,000.00 | 12,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752,213.77 | 65,052,898.68 | 64,569,727.27 | 12,235,385.1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514,755.37 | 54,889,675.39 | 55,763,161.26 | 10,641,269.50 |
二、职工福利费 | 1,032,959.44 | 1,027,946.69 | 5,012.7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9,039.06 | 2,752,157.28 | 2,473,315.92 | 297,880.4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520.92 | 2,395,578.26 | 2,180,277.35 | 231,821.83 |
工伤保险费 | 845.14 | 150,978.50 | 106,978.97 | 44,844.67 |
生育保险费 | 1,673.00 | 205,600.51 | 186,059.59 | 21,213.92 |
四、住房公积金 | 13,091.00 | 460,617.09 | 455,229.00 | 18,479.0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6,737.80 | 1,064,275.67 | 1,090,276.98 | 150,736.4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723,623.23 | 60,199,684.87 | 60,809,929.85 | 11,113,378.2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7,724.00 | 4,743,563.43 | 3,666,135.05 | 1,105,152.38 |
2、失业保险费 | 866.54 | 97,650.38 | 81,662.37 | 16,854.5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8,590.54 | 4,841,213.81 | 3,747,797.42 | 1,122,006.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36,154.55 | 1,275,532.6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366,496.03 | 2,032,451.96 |
个人所得税 | 110,133.10 | 178,894.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697.37 | 42,898.49 |
教育费附加 | 12,592.10 | 19,035.99 |
地方教育附加 | 8,394.74 | 12,691.33 |
房产税 | 884,054.36 | 357,020.18 |
土地使用税 | 56,416.02 | 37,455.96 |
印花税 | 75,524.56 | 113,718.02 |
其他 | 36,053.04 | 36,252.88 |
合计 | 4,212,515.87 | 4,105,952.4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221,643.60 | 18,433,195.29 |
合计 | 19,221,643.60 | 18,433,195.29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6,563,224.51 | 17,055,152.09 |
应付暂收款 | 2,437,402.96 | 1,260,762.55 |
应付保险赔款 | 221,016.13 | 117,280.65 |
合计 | 19,221,643.60 | 18,433,195.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3,310,442.03 | 36,455,692.93 |
合计 | 33,310,442.03 | 36,455,692.9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合同负债税金 | 22,531.41 | 8,403.55 |
合计 | 22,531.41 | 8,403.5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433,441,830.59 | 438,991,064.18 |
合计 | 433,441,830.59 | 438,991,064.1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544,053.89 | 72,449.02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544,053.89 | 72,449.0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8,333.17 | 70,000.02 | 58,333.15 |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第一批省级服务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长财粮指〔2016〕344号) | |
合计 | 128,333.17 | 70,000.02 | 58,333.1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第三方物流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 128,333.17 | 70,000.02 | 58,333.1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8,333.17 | 70,000.02 | 58,333.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44,338,919.99 | 244,338,919.99 | ||
其他资本公积 | 4,987,267.98 | 4,987,267.98 | ||
合计 | 249,326,187.97 | 249,326,187.9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15,129.15 | 2,192,753.31 | 2,174,676.42 | 633,206.04 |
合计 | 615,129.15 | 2,192,753.31 | 2,174,676.42 | 633,206.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493,863.01 | 34,493,863.0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4,493,863.01 | 34,493,863.0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7,378,295.08 | 120,798,143.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7,378,295.08 | 120,798,143.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058,931.18 | 30,815,695.8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235,544.7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251,084.4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2,186,141.86 | 147,378,295.0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8,470,781.58 | 183,143,056.55 | 215,462,149.93 | 164,416,857.92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38,470,781.58 | 183,143,056.55 | 215,462,149.93 | 164,416,857.9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1,029.56 | 382,907.58 |
教育费附加 | 255,172.02 | 271,617.1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850,213.91 | 1,496,451.99 |
土地使用税 | 247,434.84 | 254,875.52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40,728.45 | 271,713.35 |
其他税费 | 59,406.79 | 40,044.64 |
合计 | 3,003,985.57 | 2,717,610.1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031,901.54 | 3,093,110.55 |
差旅费 | 19,853.50 | 65,633.94 |
其他 | 24,410.24 | 22,938.40 |
合计 | 4,076,165.28 | 3,181,682.8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515,423.36 | 9,175,277.40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3,464,292.04 | 3,367,029.93 |
股权激励费用 | ||
办公费 | 1,045,560.72 | 1,141,021.55 |
差旅费 | 783,136.54 | 904,715.62 |
中介费用 | 2,207,134.98 | 2,167,501.02 |
业务招待费 | 435,631.65 | 263,293.92 |
租赁费 | 755,538.33 | 740,668.05 |
其他 | 381,625.41 | 404,220.83 |
合计 | 18,588,343.03 | 18,163,728.3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680,717.92 | 5,527,260.82 |
直接投入 | 1,305,164.59 | 1,782,215.20 |
技术开发折旧 | 113,537.86 | 242,371.23 |
技术开发杂费 | 25,973.78 | 27,227.72 |
委托外部研发 | 1,954,716.93 | 32,000.00 |
合计 | 9,080,111.08 | 7,611,074.9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利息支出 | 814,552.40 | 1,756,000.03 |
减:利息收入 | -6,221,178.18 | -446,457.88 |
汇兑损失 | ||
银行手续费 | 37,936.92 | 91,119.80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596,486.40 | 6,767,895.91 |
合计 | 6,227,797.54 | 8,168,557.86 |
其他说明:
注:上年发生额披露不一致原因:为区分贷款利息支出和新租赁准则未确认融资费用,将利息支出8,523,895.94元拆分为“贷款利息支出”1,756,000.03元和“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6,767,895.91元。该调整不影响净利润,不涉及跨期,不存在会计估计或者会计政策变更,也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0,000.02 | 70,000.0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02,853.41 | 56,140.4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1,687.90 | 84,081.52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7,719.19 | 12,956.66 |
税费减免 | 15,981.89 | 77.13 |
合计 | 1,138,242.41 | 223,255.8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632,597.20 | 2,825,573.3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21.43 | 1,276.1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9,634,418.63 | 2,826,849.5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0,424.74 | -477,265.32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合计 | 10,424.74 | -477,265.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8,752.65 | 93,676.20 | 28,752.6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8,752.65 | 93,676.20 | 28,752.65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赔偿款 | 1,601,133.65 | 1,601,133.65 | |
其他 | 48,453.54 | 9,846.67 | 48,453.54 |
合计 | 1,678,339.84 | 103,522.87 | 1,678,339.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3,488.58 | 15,793.18 | 183,488.5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3,488.58 | 15,793.18 | 183,488.5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13,550.36 | 268,526.55 | 13,550.36 |
理赔及罚款支出 | 698,573.77 | 698,573.77 | |
违约金及滞纳金 | 82,056.98 | 82,056.98 | |
合计 | 977,669.69 | 284,319.73 | 977,669.6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10,822.00 | 3,072,577.3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04,235.85 | 12,272.04 |
合计 | 1,806,586.15 | 3,084,849.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835,078.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875,261.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48,571.2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919.8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655.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86,789.6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1,373.13 |
其他 | 7,887.76 |
所得税费用 | 1,806,586.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贸易款项 | 8,379,341.84 | 2,381,911.93 |
政府补助 | 1,002,853.41 | 56,140.47 |
利息收入 | 6,775,682.16 | 446,457.88 |
押金保证金 | 2,902,598.80 | 12,197,400.00 |
其他往来款 | 6,971,852.03 | 1,895,092.50 |
合计 | 26,032,328.24 | 16,977,002.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各项费用 | 7,646,877.17 | 6,703,398.42 |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181,777.30 | 1,099.24 |
支付理赔及罚款支出 | 1,661,865.03 |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4,962,264.20 | |
其他往来款 | 3,117,833.99 | 671,086.28 |
合计 | 17,570,617.69 | 7,375,583.9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额 | 22,282,279.24 | 16,074,483.00 |
合计 | 22,282,279.24 | 16,074,483.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上年发生额披露不一致原因:为区分新租赁准则-租赁付款额和偿还贷款金额,将上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1,074,483.00元拆分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5,000,000.00元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16,074,483.00元。该调整不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存在会计估计或者会计政策变更,也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028,492.31 | 10,509,831.5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9,634,418.63 | -2,826,849.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499,660.89 | 14,046,798.0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543,453.93 | 9,490,302.02 |
无形资产摊销 | 779,021.23 | 808,588.6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573,682.53 | 1,468,290.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24.74 | 477,265.3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4,735.93 | -77,883.0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411,038.80 | 8,523,895.9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4,235.84 | 12,272.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462.10 | 127,462.8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366,240.91 | 37,227,909.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555,925.59 | 27,054,849.73 |
其他 | 18,076.89 | -383,18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381,860.72 | 106,459,552.3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891,974.54 | 97,765,127.1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2,341,289.23 | 68,230,426.8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449,314.69 | 29,534,700.3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5,891,974.54 | 72,341,289.23 |
其中:库存现金 | 101,456.56 | 204,615.9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5,790,517.98 | 72,136,673.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91,974.54 | 72,341,289.2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0,258.28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332,216.43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合计 | 16,732,474.71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第三方物流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 70,000.02 | 其他收益 | 70,000.02 |
高新补助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就业奖励补贴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稳岗补贴 | 165,728.41 | 其他收益 | 165,728.41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430,625.00 | 其他收益 | 430,625.00 |
疫情房租补助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合计 | 1,072,853.43 | 1,072,853.4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农业及农牧物流 | 51.02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一)3、五(一)5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85.31%(2021年12月31日:79.46%)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44,000,000.00 | 45,320,250.00 | 45,320,250.00 | ||
应付账款 | 48,843,884.48 | 48,843,884.48 | 48,843,884.48 | ||
其他应付款 | 19,221,643.60 | 19,221,643.60 | 19,221,643.60 | ||
租赁负债 | 433,441,830.59 | 707,341,962.76 | 35,000,832.80 | 72,307,743.32 | 600,033,386.6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33,310,442.03 | 35,000,832.80 | 35,000,832.80 | ||
小 计 | 578,817,800.70 | 855,728,573.64 | 18,387,443.68 | 72,307,743.32 | 600,033,386.65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银行借款 | 40,000,000.00 | 40,500,736.11 | 40,500,736.11 | ||
应付账款 | 79,039,361.01 | 79,039,361.01 | 79,039,361.01 | ||
其他应付款 | 18,433,195.29 | 18,433,195.29 | 18,433,195.29 | ||
租赁负债 | 438,991,064.18 | 727,415,646.73 | 38,249,754.99 | 107,156,968.62 | 582,008,923.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36,455,692.93 | 38,249,754.99 | 38,249,754.99 | ||
小 计 | 612,919,313.41 | 903,638,694.13 | 214,472,802.39 | 107,156,968.62 | 582,008,923.12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44,000,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40,0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州 | 投资控股 | 5,000.00 | 46.70 | 46.7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由余军和边菁投资设立,余军的持股比例为
99.40%。余军通过原尚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46.70%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余军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情况祥见本节九、1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东恒晨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边绘新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及中介服务 | 2,443,396.16 | 108,492.39 |
广东恒晨物流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704,640.65 | |
边绘新 | 固定资产 | 80,000.00 | |
小计 | 3,148,036.81 | 188,492.3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食堂 | 333,635.80 | |
合计 | 333,635.8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2.22 | 146.2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28,328.93 | 1,283.29 | 66,627.25 | |
合计 | 128,328.93 | 1,283.29 | 66,627.2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6,065.45 |
应付账款 | 广东恒晨物流有限公司 | 496,455.80 | |
合计 | 596,455.80 | 106,065.4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27名员工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1,275,000.00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7.95元,其中1名员工放弃认缴,实际增加注册资本1,265,000.00元,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10,056,750.00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盈亏主要来自综合物流服务、物流设备销售、保险代理和商品贸易,各项业务的风险和报酬紧密相连,本公司未对各项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因此本公司未设置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不提供分部报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综合物流服务 | 物流设备销售 | 保险代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37,945,359.16 | 212,008.60 | 313,413.82 | 238,470,781.58 | |
主营业务成本 | 182,930,788.97 | 134,623.72 | 77,643.86 | 183,143,056.5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合同纠纷:
(1) 2020年4月9日,公司就 与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托普旺)、上海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托普旺)之间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称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公司支付运费人民币36,896,850.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4,847,402.0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宝安区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案由立案,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306民初12033号)。2020年4月25日,公司向宝安区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深圳托普旺、上海托普旺的财产在价值41,744,252.01元的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2020年5月18日,宝安区法院裁定准予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于2020年7月1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6执保6084号)
执行裁定。2020年9月10日,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请求追究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该案后续被移送至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下称黄埔区分局)。2020年11月21日,黄埔区分局对本案予以立案。2020年12月30日,宝安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6民初12033号)一审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公司全部的诉讼请求。公司已于2021年2月1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22603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案应依法驳回起诉,转入刑事程序处理。
(2) 2020年5月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向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高正实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惠凌偿还拖欠货款人民币157,686,049.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15,557,144.76元,并要求凌勇、王兴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金星及高正实业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院(下称重庆市第五中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重庆原尚在起诉前向重庆市第五中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的财产在价值163,844,254.07元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以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保函提供担保。2020年5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渝05执保76号)执行裁定,对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名下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3年。2021年8月10日,重庆原尚取得重庆市第五中院出具的《证明书》(2020渝05民初1417号),证明关于重庆原尚与重庆惠凌,王兴惠,凌勇,林金星,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渝05民初1417号法律文书,已于2021年8月10日生效。 2021年8月11日,重庆原尚获悉重庆第五中院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2021)渝05破203号《公告》,重庆第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2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重庆惠凌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8月30日,重庆原尚向重庆市第五中院提交了申请执行材料,申请对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同日作出(2021)渝05执220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重庆原尚于2021年8月18日向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债权申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案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已生效,处于执行阶段。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84,876,895.95 |
1至2年 | 234.80 |
2至3年 | 36,896,85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1,773,980.7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0.30 | 36,896,850.00 | 100.00 | 36,896,850.00 | 27.83 | 36,896,85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0.30 | 36,896,850.00 | 100.00 | 36,896,850.00 | 27.83 | 36,896,85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877,130.75 | 69.70 | 873,231.10 | 1.03 | 84,003,899.65 | 95,691,661.58 | 72.17 | 1,011,166.42 | 1.06 | 94,680,495.1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877,130.75 | 69.70 | 873,231.10 | 1.03 | 84,003,899.65 | 95,691,661.58 | 72.17 | 1,011,166.42 | 1.06 | 94,680,495.16 |
合计 | 121,773,980.75 | / | 37,770,081.10 | / | 84,003,899.65 | 132,588,511.58 | / | 37,908,016.42 | / | 94,680,495.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客户运输费可收回性低 |
合计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84,704,699.00 | 873,231.10 | 1.03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172,431.75 | ||
合计 | 84,877,130.75 | 873,231.10 | 1.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1,166.42 | -137,935.32 | 873,231.10 | |||
合计 | 37,908,016.42 | -137,935.32 | 37,770,081.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0.30 | 36,896,850.00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28,434,154.17 | 23.35 | 284,341.54 |
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 | 16,828,865.41 | 13.82 | 168,288.65 |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5,525,747.80 | 4.54 | 55,257.48 |
武汉东本储运有限公司 | 4,664,018.96 | 3.83 | 46,640.19 |
小计 | 92,349,636.34 | 75.84 | 37,451,377.8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1,021,706.91 | 174,233,758.78 |
合计 | 171,021,706.91 | 174,233,758.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989,590.61 |
1至2年 | 3,216,891.58 |
2至3年 | 22,996,772.5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4,904,793.82 |
4至5年 | 89,932,822.11 |
5年以上 | 1,348,937.84 |
合计 | 230,389,808.5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 | 220,398,263.73 | 231,882,981.88 |
押金保证金 | 8,464,594.00 | 6,760,362.80 |
保险赔款 | 228,308.85 | 142,666.83 |
备用金 | 218,117.70 | 213,386.63 |
其他 | 1,080,524.27 | 1,516,525.70 |
合计 | 230,389,808.55 | 240,515,923.8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468.64 | 1,541.62 | 66,269,154.80 | 66,282,165.06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36.48 | 336.48 | ||
--转入第三阶段 | -6,371.68 | 6,371.6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02.12 | 7,858.36 | -4,605.67 | -49.43 |
本期转回 | -6,914,013.99 | -6,914,013.9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7,830.04 | 3,364.78 | 59,356,906.82 | 59,368,101.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9,965.72 | -49.43 | 579,916.29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5,702,199.34 | -6,914,013.99 | 58,788,185.35 | |||
合计 | 66,282,165.06 | -6,914,063.42 | 59,368,101.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3,119,160.74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49.10 | 58,788,185.35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2,368,282.44 | 3-4年、4-5年 | 18.39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7,350,890.20 | 2-3年、3-4年、4-5年 | 16.21 |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367,736.45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11.88 | |
广州市创置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0 | 2-3年 | 0.87 | |
合计 | / | 222,206,069.83 | / | 96.45 | 58,788,185.3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1,983,800.00 | 1,983,800.00 |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89,614.21 | 2,489,614.21 |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463,431.94 | 463,431.94 | ||||
合计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3,828,327.27 | 172,169,942.72 | 191,159,129.29 | 154,952,197.24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03,828,327.27 | 172,169,942.72 | 191,159,129.29 | 154,952,197.2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4,311.19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72,853.43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908,507.74 | 应收账款逾期,收到的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8,379,341.84 | 收回已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5,406.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388.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0,258.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77 | |
合计 | 15,716,903.0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4 | 0.27 | 0.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8 | 0.094 | 0.09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余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