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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力思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1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9-05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1901-1905)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32,522,111股的20%,即66,504,422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5、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8、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含发行费用)9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对子公司东明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以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项目69,830.5969,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9,500.0029,500.00
合计99,330.5998,500.00

注:本次收购ADON WORLD SAS向交易对方支付股份的交易对价为8,950万欧元,按照协议签订日201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人民币7.8023元,换算为人民币为69,830.59万元。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因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项目不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为尽快推动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的交易对价,履行交割手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等,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目录

公司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目录 ...... 5

释义 ......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 9

一、公司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 16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8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8

六、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19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 2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3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3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34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3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5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35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 36

一、宏观经济波动因素 ...... 36

二、业务经营风险 ...... 36

三、市场营销风险 ...... 37

四、财务风险 ...... 38

五、募投及发行风险 ...... 38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40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 40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43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 44

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47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47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 49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51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预案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对本次收购标的评估基准日,也即2019年6月30日
公司、本公司、歌力思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歌力思投资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东明国际东明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前海上林深圳前海上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唐利国际唐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百秋网络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IRO SASADON WORLD SAS的法国子公司IRO SAS,拥有IRO品牌
ADON WORLD SASADON WORLD SAS公司,发行人用于收购IRO SAS的主体
ELYONE SARLADON WORLD SAS的原股东,持有ADON WORLD SAS 43%的股权
IRO (UK) LimitedIRO SAS的英国子公司
IRO Italy S.r.l.IRO SAS的意大利子公司
IRO Denmark ApS, Reg.IRO SAS的丹麦子公司
IRO Germany GmbHIRO SAS的德国子公司
IRO Inc.IRO SAS的美国子公司
IRO Holding Inc.IRO Inc.的子公司
IRO One, Inc.IRO Inc.的子公司
IRO Life Espa?a, S.L.U.IRO SAS的西班牙子公司
IRO BelgiqueIRO SAS的比利时子公司
IRO CH SAIRO SAS的瑞士子公司
SIMPLIN GRIDIENT-UNIPESSOAL, LDA.IRO SAS的葡萄牙子公司
IRO Holland B.V.IRO SAS的荷兰子公司
IRO LuxembourgIRO SAS的卢森堡子公司
公司章程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9月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公司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ELLASSAY FASHION CO., LTD.
成立时间1999年6月8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33,252.2111万元
A股股票简称歌力思
A股股票代码603808
法定代表人夏国新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1901-190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1901-1905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86-755-83438860
传真86-755-83433951
网址www.ellassay.com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服装、服饰、内衣。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服饰、珠宝首饰(不含裸钻及金、银等贵重金属原材料)、箱包、眼镜、手套、头饰、鞋帽、袜子、化妆品、香水、家纺、床上用品的设计、批发和零售(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厂房出租(仅限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北深业泰然大厦10C01、10C02、10C03、10C04、10C05);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管理咨询。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文化创新产业将受益现行示范区指导意见而迅猛发展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

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意见》指出,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加强粤港澳数字创意产业合作。支持深圳建设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引进世界高端创意设计资源,设立面向全球的创意设计大奖,打造一批国际性的中国文化品牌。

《意见》的提出将有效促进中国服装产业向品牌化、个性化、高端化发展,对于深圳服装行业来说是历史赋予的不可多得的时代机遇,优秀的深圳本土服装企业更应紧抓机会,加大文化创新和研发力度,基于自身优势和特点大力发展。

2、宏观经济走势企稳,女装行业整体趋势逐渐回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本世纪以来在经历了高速增长阶段之后,宏观经济走势有所平缓,增速有所下滑。自2016年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逐步企稳,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约90.03万亿元,同比增速6.6%,其中,第二产业的制造业国内生产总值约26.48万亿元。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速情况(单位:亿元)

0%2%4%6%8%10%12%0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700,000800,000900,0001,000,000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
国内生产总值:制造业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纵观中国服装行业,自2012年开始进入去库存调整阶段,历经五六年的调整和发展,2017年以来行业基本确立复苏趋势,女装作为服装行业的重要组成成分,也在增速恢复中扮演了重要角色,2017年以来女装行业已经基本调整到位,从而进入二次增长阶段。根据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和Fung BusinessIntelligence的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服装市场总体规模为20,774亿元,同比增速为7.75%,其中,女装市场总体规模为9,991亿元,同比增速7.60%。伴随着宏观经济的逐步企稳和回升,预计国内服装行业特别是女装行业将在未来几年重新恢复高增长。

中国服装市场和女装市场规模及增速(单位:万元)

1622817141181001927920774783882898738928599913.0%3.5%4.0%4.5%5.0%5.5%6.0%6.5%7.0%7.5%8.0%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20142015201620172018
国内女装市场规模服装增速女装增速

资料来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Fung Business Intelligence

2018年中国服装市场构成情况

资料来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Fung Business Intelligence

3、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明显,对中高端产品的需求有所上升

目前,以90后为代表的新一代消费者,逐渐成为消费主力。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90后女性的服装消费主要动机中,服装款式“符合我个性”已经占比26%,“表达兴趣或爱好”占比25%。她们善于接受新事物,对潮流资讯拥有自己的独特的看法。同时希望通过独特的穿衣风格来表现自我。因此差异化的风格对她们有巨大的吸引力。同时由于国民收入水平总体提升,个人收入和消费水平也逐步提升,消费者有意愿也有能力购买更时尚、更具个性、产品体验更优的服饰。

2019年中国30岁以下女性服装消费的主要动机

资料来源:艾瑞咨询基于此,消费者将更加关注兼具品质、品牌风格、品牌文化及购物体验的中高端女装,通过品牌服饰的消费来显示自己的文化层次和品味。因此市场购买力流向高端品牌服饰趋势将日益明显,中高端服装市场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统计,2014年以来国内中高端女装零售额占比逐步提高,2018年中高端女装零售额占女装市场比例为22.6%,预计2023年这一比例将上升至

23.4%。未来在消费升级持续推进背景下,消费将继续向品质化、高端化倾斜,中高端需求预计可持续增长,中高端女装市场也将因此受益。

中高端女装零售额占女装市场百分比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4、歌力思内生外延战略运用得当,在女装行业中高歌猛进

近年来,歌力思注重内生外延战略的实施,一方面,歌力思强化各品牌独立运营能力,推动公司旗下各品牌独立运营,实现内生式的业绩增长和品类延伸;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实施多品牌的经营策略,持续推进资本并购,实现外延式的增长。

公司现有品牌中,主品牌 ELLASSAY 和美国轻奢潮流品牌 Ed Hardy因耕耘中国市场多年相对成熟,其在核心业务领域的竞争排名也名列前茅,公司将单店销售增长、店均销售和利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强调产品设计、VIP管理等核心任务,鼓励品牌内生增长;同时考虑延伸品类设计,体现出品牌附加值。

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实施多品牌的经营策略,持续推进资本并购,实现外延式的增长。公司以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级时装品牌集团为长期战略目标,持续关注时尚零售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机会。在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的前提下,公司充分依托资本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收购、合作机会,进一步实施多品牌的经营策略,通过股权投资、合资经营等方式,将优秀的国际品牌引入中国市场,丰富公司的品牌阵容,进一步放大了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对于 、IRO、VIVIENNE TAM、Jean Paul Knott、self-portrait等新引入品牌,公司持续加大对这些品牌的投入,在品牌推广、渠道、营运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有效帮助其在中国市场乃至更大范围的市场形成持续有效的销售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在内生外延战略的有效实施下,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6亿元,同比增长18.66%;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5.58亿元,同比增长16.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亿元,同比增长20.74%,体现了强劲的增长动力。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紧抓时代机遇,发展IRO品牌,加大渠道投入

法国IRO品牌是一个定位于轻奢领域的设计师品牌、高端休闲品牌,以“st eetgirls & f shion b e women”为设计理念,追求街头情怀的法式简约风格,品类包括男女装,主打时尚女装产品。IRO 品牌旨在打造品质卓越的日常服饰和创造简洁自然的品味,通过采用旧皮革、羊绒和丝绸等,打造出街头朋克风格与巴黎时尚灵感相结合的系列设计。

IRO品牌不仅在法国本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还进入了中国、美国、德国、英国、西班牙、丹麦、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长为一个广受全球消费者

尤其是明星喜爱的国际品牌。截至2019年9月30日,IRO品牌在全球拥有55家直营终端店铺,其中含中国区20家。2019年1-9月,IRO品牌全球共实现营业收入约4.96亿元,同比增长12.88%;其中,中国区实现营业收入约6,152.19万元,同比增长181.53%,增速迅猛且潜力巨大。

通过收购ADON WORLD SAS股权,公司拥有了IRO品牌全球100%控制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收购事项推进,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大对IRO的品牌投入和渠道铺设力度,推动IRO品牌发展迈入新台阶。

2、通过收购少数股权,有效形成经营与财务协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公司收购ADON WORLD SAS股权事项推进,从而推动公司与IRO SAS在客户资源、技术、渠道等方面形成良好的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发挥规模效应。

收购ADON WORLD SAS股权事项完成后,歌力思将联手IRO加大拓展欧美、亚洲等市场,特别是在东亚市场加大渠道铺设力度。有利于形成经营协同,提高公司整体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深化歌力思在高端服装品牌的布局,提升上市公司对客户的价值。

此外,歌力思已登陆资本市场,融资渠道通畅,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可充分利用歌力思的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加大对集团各品牌的支持,改善资本结构,形成财务协同。

3、补充流动资金奠定公司发展基础,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大,其所需的营运资金量也不断增加,适度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2.9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营运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整体规模适当。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32,522,111股的20%,即66,504,422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含发行费用)9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对子公司东明国际增资以收购ADONWORLD SAS 43%的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1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项目69,830.5969,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9,500.0029,500.00
合计99,330.5998,500.00

注:本次收购ADON WORLD SAS向交易对方支付股份的交易对价为8,950万欧元,按照协议签订日201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人民币7.8023元,换算为人民币为69,830.59万元。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因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项目不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为尽快推动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收购ADON WORLD SAS股权的交易对价,履行交割手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歌力思投资持有公司200,233,800股,持有公司

60.2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夏国新持有歌力思投资55%股权,胡咏梅持有歌力思投资45%股权,同时,夏国新直接持有公司0.42%的股份。夏国新、胡咏梅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发行上限测算,歌力思投资将持有公司50.18%的股份,夏国新直接持有公司0.35%的股份,歌力思投资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夏国新、胡咏梅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含发行费用)9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对子公司东明国际增资以收购ADONWORLD SAS 43%的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1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项目69,830.5969,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9,500.0029,500.00
合计99,330.5998,500.00

注:本次收购ADON WORLD SAS向交易对方支付股份的交易对价为8,950万欧元,按照协议签订日201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人民币7.8023元,换算为人民币为69,830.59万元。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因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项目不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为尽快推动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收购ADON WORLD SAS股权的交易对价,履行交割手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项目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更好地应对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和有限的服装市场容量,在拥有歌力思(ELLASSAY)和Laurèl两个高端品牌女装的基础上,2017年4月公司收购前海上林16%股权,收购前公司持有前海上林49%股权,收购完成后,前海上林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7月,公司进一步收购了前海上林35%股权,使前海上林成为全资子公司。

前海上林持有ADON WORLD SAS的57%股权,而ADON WORLD SAS持有IRO SAS的100%股权。通过上述交易,公司不断加强对前海上林的控制,并通过前海上林及ADON WORLD SAS间接取得IRO SAS的控股权。

通过上述交易,公司有效整合了IRO这一国际品牌的资源,进一步拓宽、完善了歌力思的产品线,为公司未来打造全品类高端时装集团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10月14日,公司与ELYONE SARL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明国际以8,950万欧元受让ELYONE SARL持有的ADONWORLD SAS的43%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明国际与前海上林合计持有ADON WORLD SAS 100%的权益,并进一步实现对IRO品牌全球100%控制权。

各方一致同意,ADON WORLD SAS 43%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8,950万欧元,股权转让以及购买价格的支付应在2019年11月30日完成,由东明国际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 ELYONE SARL 指定的银行账户。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ADON WORLD SAS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成立地点:法国巴黎

总股本:欧元11,200万元

注册地址:13-15-17, rue Bachaumont, 75002 Paris, France(法国巴黎市巴夏梦路13号,邮编:75002)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组合管理

3、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目前,ADON WORLD SAS主要持有IRO SAS的股权,开展IRO品牌服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IRO是定位于轻奢领域的法国设计师品牌,以

“st eet gi s & f shion b e women” 为设计理念,追求街头情怀的法式简约风格,品类包括男女装,主打时尚女装产品。IRO以年轻创新、干练简洁的法式设计见称,多采用旧皮革、羊绒、丝绸等材料,打造出街头朋克风格与巴黎时尚灵感相结合的系列设计,辨识度强。其中,酷感十足的皮夹克、连衣裙及休闲T恤尤受明星和时尚人士欢迎。品牌销售范围覆盖法国、美国、德国、英国、西班牙、丹麦、韩国、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球开设门店已达55家。

本次收购前,相关股权权属关系如下:

收购完成后,相关股权权属关系变为:

4、ADON WORLD SAS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ADON WORLD SAS持有IRO SAS的100%股权。IROSAS下属控股子公司共13家,其中一级控股子公司11家;另外,IRO SAS参股了依诺时尚。11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成立日期所在地住所税务识别号经营范围 (或主营业务)
1IRO (UK) Limited2013-09-20英国28 Church Road, Stanmore, Middlesex, HA7 4XR, England-零售业
2IRO Italy S.r.l.2013-07-18意大利Largo Arturo Toscanini 1 – 20122 Milan (Italy)08328030963(注册号)女装及配件的制造、贸易与零售;类似货物、物品的进出口、代理及贸易。
3IRO Denmark ApS, Reg.2013-12-27丹麦Oestergade 17,st.th., 1100 Copenhagen K.32325785服装与配件贸易,其他相关业务。
4IRO Germany GmbH2013-11-20德国Wilhelm-Hale-Stra?e 50, 80639 Munich215/5822/3250女性/男性服装和配件,与集团公司、第三方开展业务有关的收购、控
股、融资和管理事宜等。
5IRO Inc.2009-02-06美国New York County in the State of New York800347752任何合法经营活动
6IRO Life Espa?a, S.L.U.2015-01-22西班牙Calle Claudio Coello no. 32, 28001 MadridB-87200127纺织品贸易,营销途径为电子商务、承包商、公共或私人特许经营、商店;加工,分销和销售男、女、儿童服装和配件,前述产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
7IRO Belgique2017-06-28比利时Rue des Meuneries 10 – 4650 HerveBE 0676.997.642服饰零售
8IRO CH SA2017-07-07瑞士Rue du Rh?ne 65, c/o Me Frédéric Cottier, Meyerlustenberger Lachenal, avocats, 1204 GenèveCHE-489.438.624零售
9SIMPLIN GRIDIENT-UNIPESSOAL, LDA.2017-07-05葡萄牙Avenida da Liberdade, no. 224-B, 1250-148 Lisbon, Portugal514 479 540服装与饰品零售
10IRO Holland B.V.2019-07-10荷兰Amsterdam75341026 (注册号)时装零售
11IRO Luxembourg2019-09-30卢森堡23, rue Philippe II, L-2340 Luxembourg, Grand-Duchy of2019 24 61880服装贸易及相关活动

其中,IRO SAS在美国的子公司IRO Inc.下属有2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Luxembourg序号

序号名称成立日期所在地住所税务识别号经营范围 (或主营业务)
1IRO Holding Inc.2012-08-30美国New York County in the State of New York462070406任何合法经营活动
2IRO One, Inc.2012-06-14美国New York County in the State of New York462076036任何合法经营活动

5、ADON WORLD SAS主要财务状况

ADON WORLD SAS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06.302018.12.31
流动资产42,891.3336,300.84
非流动资产101,451.40102,630.18
总资产144,342.73138,931.02
流动负债18,811.3231,772.99
非流动负债29,882.8514,535.28
总负债48,694.1746,308.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5,648.5692,622.75
所有者权益95,648.5692,622.7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44,342.73138,931.02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1-6月2018年
营业收入30,511.8457,482.77
营业利润4,126.147,797.28
利润总额4,061.897,863.39
净利润2,131.425,466.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1.425,466.87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1-6月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75.445,142.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90-1,424.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31-4,489.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939.44-573.6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135.716,196.26

6、ADON WORLD SAS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ADON WORLD SAS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估值,并最终出具了估值报告。ADON WORLD SAS主要业务体现在子公司IRO SAS经营的IRO品牌服装业务,评估机构同时对IRO SAS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1)对ADON WORLD SAS的评估情况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对于ADON WORLD SAS的评估,由于无法收集到与被评估企业可比的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的市场数据,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由于被评估企业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其实质为一持股平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本次对ADON WORLD SAS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ADON WORLD SAS净资产价值评估得出的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4,886.39万元,评估价值为183,384.12万元,增值额为

78,497.73万元,增值率为74.8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9,717.88万元,评估价值为19,717.88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5,168.5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63,666.24万元,增值额为78,497.73万元,增值率为92.17%。

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

2019年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BCD=C-BE=D/B×100%
流动资产合计13,265.393,265.39--
非流动资产合计2101,621.00180,118.7378,497.7377.25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101,621.00180,118.7378,497.7377.25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
在建工程6----
无形资产7----
其他非流动资产8----
资产总计9104,886.39183,384.1278,497.7374.84
流动负债102,428.952,428.95--
非流动负债1117,288.9217,288.92--
负债总计1219,717.8819,717.88--
股东全部权益1385,168.51163,666.2478,497.7392.17

(2)对IRO SAS的评估情况

ADON WORLD SAS主要业务体现在子公司IRO SAS经营的IRO品牌服装业务,评估机构同时对IRO SAS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以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的IRO SAS的评估价值,进而确认ADON WORLD SAS在评估基准日持有的产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本次对该项投资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

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1)收益法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014.02万欧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2,607.72万欧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406.31万欧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41.92万欧元,增值额为20,635.62万元,增值率为857.56%。

2)市场法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014.02万欧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2,607.72万欧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406.31万欧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062.99万欧元,增值额为21,656.68万欧元,增值率为900.00%。3)评估结果的选择和结论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41.92万欧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062.99万欧元,两者相差1,021.06万元,差异率为4.24%。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包括了企业有形的资产和无形资产(比如:IROSAS 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销售团队及网络等),IRO SAS自在法国成立至今,已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经营理念、经营策略、经营方法,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收入来源。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而市场法是从整体市场的表现和未来的预期来评定企业的价值,着眼于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行业、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企业的市场价值。但市场法一般是以使用过去一段时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股票市场交易数据为基础,所用财务数据受所取参照企业的会计政策影响较大,特别是股票交易市场的波动和所取参照企业个别差异对价值判断影响更为明显。因此,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IRO SAS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041.92万欧元。ADONWORLD SAS持有的IRO SAS的100%股权价值23,041.92万欧元,按照中国银行公布的欧元兑换人民币折算价7.817,ADON WORLD SAS持有的IRO SAS的

100%股权价值180,118.73万元人民币。

7、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

东明国际本次收购ADON WORLD SAS 43%股权的交易对价为8,950万欧元。前海上林与卖方ELYONE SARL于2016年5月30日签订的《卖出期权和买入期权协议》(PUT AND CALL OPTION)中约定,前海上林或其指定方享有买入期权的权利,即在买入期权行权事件发生时,前海上林或其指定方有权根据协议条款的条件和价格,收购 ELYONE SARL持有的ADON WORLD SAS公司股权;ELYONE SARL享有卖出期权的权利,即在卖出期权行权事件发生时,应ELYONE SARL的要求,根据约定的条件及价格,前海上林或其指定方应不可撤销地收购全部卖出期权对应的股权。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参考了前述定价规则,具体为:

(1)如果行权事件是一个不良离职者离职,则每股期权股权的售价应等于(7.5x EBITDA-净债务)/发行股权数量

(2)如果行权事件是一个中期离职者离职,则每股期权股权的售价应等于(8.5x EBITDA-净债务)/发行股权数量

(3)如果行权事件是一个友好退出,则每股期权股权的售价应等于(10.26xEBITDA-净债务)/发行股权数量

其中,在本次交易窗口内,EBITDA按照2019年6月30日前12个月的财务数据计算,净负债以2019年6月30日当日的数据为准。按照本次交易双方的商定,本次交易符合“友好退出”的情形,故定价依据适用上述约定的第(3)条。

根据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法国)出具的以201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ADON WORLD SAS前12个月的合并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并经公司聘请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法国)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和财务分析,经公司与ELYONE SARL进行了多轮报价与谈判之后,双方于2019年10月14日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为8,950万欧元。

8、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2019年10月14日,前海上林、东明国际及 ELYONE SARL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

(2)协议主要内容

1)ADON WORLD SAS的估值及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收购标的支付对价为8,950万欧元。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及相关事宜

股权转让以及购买价格的支付(以下简称“交割”)应在2019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完成,交割应当在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进行,地址为15 rue de Laborde, 75008 Paris, France,或在卖方和买方同意的其他地方进行。

作为买方的东明国际应在交割日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至 ELYONE SARL 指定的银行账户,前海上林就该股权售价的支付对卖方承担连带责任,直到该款项全额付清为止。

与本协议股权出售和转让产生有关的所有成本以及其他费用应由产生此成本、费用的一方承担。其他任何一方皆不对前述成本、费用承担赔偿义务。

3)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由各方或其代表交付后生效。

4)涉及收购协议的其他安排

交割日当天,ELYONE SARL应将所持ADON WORLD SAS 43%的股权涉及的股权转让表、股权转让登记簿以及经工商登记的股东账户交付或促使交付给东明国际;ELYONE SARL及ADON WORLD SAS创始人们视情况而定地辞去在ADON WORLD SAS及其控股公司担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管等职务,并承诺其无权或不得在递交的书面辞呈中提出索赔。ELYONE SARL提供相应文件保证,确保在交割日之后,ADON WORLD SAS的相关机构将在合理期限内召开

会议,优先聘请东明国际指定的人员填补前述职位的空缺。

9、董事会对本次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与公允性,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ADON WORLD SAS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并最终出具了估值报告。ADON WORLD SAS主要业务为子公司IRO SAS经营的品牌服装业务,评估机构同时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IRO SAS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668号”《资产评估报告》和相关的《评估说明》,截至评估基准日,ADON WORLD SAS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5,168.5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63,666.24万元,增值额为78,497.73万元,增值率为92.17%。对应本次交易所涉及股东权益评估价值(43%股份)为70,376.48万元。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并经双方多轮报价与谈判,本次收购ADON WORLDSAS向交易对方支付股份的交易对价为8,950万欧元,按照协议签订日201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人民币7.8023元,换算为人民币为69,830.59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乃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已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销售团队及营销网络等影响标的资产价值的多种因素,根据最终收购总价与本次评估结果之间的比较分析,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10、项目的批复文件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就本次增资收购事项取得深圳市商务局批复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9005500)。

2019年11月5日,公司就本次增资收购事项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19]404号)。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相关外汇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大,其所需的营运资金量也不断增加,适度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29,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营运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整体规模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可更好地整合IRO SAS的业务资源,在客户资源、技术、渠道、人才、财务等方面与公司现有资源形成良好的协同和互动,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此次非公开发行适当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深入市场开发、综合研发及创新研究提供后备储蓄,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目标,促进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大幅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或将有所下降,但长期来看,随着IRO SAS业务平稳整合至公司,与公司在客户资源、技术、渠道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与规模效应,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将有望平稳增长。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向子公司东明国际增资以收购ADONWORLD SAS 43%的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海上林持有ADON WORLD SAS 57%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上林和东明国际将分别持有ADONWORLD SAS 57%和43%的股权,公司将间接持有ADON WORLD SAS 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更好地获得IRO品牌业务收入增长带来的收益。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能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重大改变和资产的整合。

(二)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将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控股股东歌力思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改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另外,公司暂无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需对高管人员及其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ADON WORLD SAS少数股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将相应下降,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财务结构趋向合理与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有所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但长期来看,本次非公开发行有效改善了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将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将回升至较高水平,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加;未来随着公司资本结构优化和资金实力增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逐步得到提升。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并各自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本次发

行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因素

如果宏观经济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消费者对品牌服饰的消费需求下降,公司的销售终端质量和数量下降,产品滞销导致存货增加,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务经营风险

(一)品牌定位和管理风险

消费品的市场认知度普遍取决于品牌效应,由于国内品牌女装市场具有品牌众多、竞争激烈、风格多变、消费需求复杂等特点,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或者对产品品质、门店形象、销售服务等管理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将会影响到公司的品牌形象,并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二)不能准确把握时装流行趋势的风险

时装行业具有款式变化快、周期短的特点,近年来又受到“快时尚”消费观念的影响,因此,时装市场的流行趋势变化速度加快。如果公司不能把握时装流行趋势、不能及时推出迎合时尚潮流的产品,将会对公司品牌和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多品牌运作的风险

为了更好应对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和有限的服装市场容量,摆脱单一品牌的局限性,在拥有自有品牌中国高级时装品牌“歌力思(ELLASSAY)”的基础上,公司收购了德国高端女装品牌“ ”、美国轻奢潮流品牌“Ed H dy”、法国轻奢设计师品牌“IRO”、美国设计师品牌“VIVIENNE TAM” 、比利时设计师品牌

“Je n P Knott”、英国当代时尚品牌“se f-po t it”,以进一步拓宽歌力思公司的产品线,完善产品系列,丰富公司未来经营高端服装的种类,为公司将来打造全品类高端时装集团奠定基础。

多品牌的加入,将对公司多品牌运营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设计研发、生产组织、市场销售等方面无法满足多品牌运作要求,可能将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营销风险

(一)门店开设未达预期的风险

终端销售门店的数量和质量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若出现营销渠道品牌氛围与公司品牌定位不符、门店业绩未达预期、合作条件未达成共识等情形,可能导致门店关闭。若公司不能把控终端销售门店的数量和质量,将会面临销售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产品被仿冒及非法网购的风险

公司存在产品在上市之后被仿冒的情形,也存在非法网购即未通过公司授权在电子商务渠道进行销售的情形。仿冒产品在设计款型、面辅料、制作工艺、服务及价格方面与公司产品有较大差距,而非法网购容易对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带来负面冲击。这将会影响公司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定位和形象,从而对品牌和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三)过季货品处理所产生的风险

公司产品属于时尚消费品,如在当季未实现全部销售,未实现销售的产品会成为过季货品。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展销特卖、电子商务以及折扣店等方式以较低价格销售过季产品。如果公司过季商品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形象,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销售费用上升的风险

商场租金、商场费用和店面装修费等销售费用是公司重要经营成本支出,公司未来还将继续进行营销网络建设和拓展,因此预计未来几年公司销售费用还将持续提高。虽然公司目前不断强化营销的精细化管理,如果公司销售情况不理想,未能抵消上述销售费用上升的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二)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人工成本是公司销售费用和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工成本的持续上升已成为公司销售费用和产品成本增长的重要因素。如果公司业绩的增长不能消化人工成本上升产生的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三)商誉减值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收购唐利国际、百秋网络和前海上林等股权时形成商誉,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为5.47亿元,该等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收购的标的公司未来在业务发展经营等方面未能如期发挥价值,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减少上市公司当期的利润。

五、募投及发行风险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只能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基本面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政治、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或法律变化、资本市场走势、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披露

1、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利润分配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016年度至2018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数额373,857,726.90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129.6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18年217,219,784.70365,011,203.4559.51%
2017年87,620,770.90302,316,480.2928.98%
2016年69,017,171.30197,950,569.4734.87%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426,084.4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29.62%

注:公司2018年度实现派发股东红利总计217,219,784.70元,其中派发现金红利174,574,108.28元;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支付现金42,645,676.4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股份支付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二)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途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等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事项,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他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2020年-2022年,公司盈利将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回报股东,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

(1)如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且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2月29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6,504,422股。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332,522,111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8,5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360,718.01元和175,795,533.58元,以此假设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721,436.02元和351,591,067.16元。

7、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但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整体收益情况较难准确预测,因此假设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0%、15%、3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8、预测2019年和2020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9、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2020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10、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1、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332,522,111332,522,111399,026,533
情景1: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380,721,436.02380,721,436.02380,721,436.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51,591,067.16351,591,067.16351,591,06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1.140.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413.9610.73
情景2: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380,721,436.02437,829,651.42437,829,651.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51,591,067.16404,329,727.23404,329,727.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1.321.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415.8812.24
情景3: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380,721,436.02494,937,866.83494,937,866.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51,591,067.16457,068,387.31457,068,387.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1.491.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417.7713.73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是品牌时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规模,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制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公司将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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