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 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18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 会议议案 | 表决情况 |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8年3月30日)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8年4月18日) | (1)《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年4月25日) | (1)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3)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4)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5)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6)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7)关于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9)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10)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年4月26日) | (1)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5.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2018年5月14日) | (1)《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6.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2018年8月22日) | (1)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7.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2018年10月29日) | (1)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8.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2018年12月10日) | (1)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二、 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真实、标准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监事会审议了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案,公司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变更部分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六) 审核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激励股票的回购、解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执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关联交易等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行为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未发现存在风险的事项。
三、 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19年度,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最后,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