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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12日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3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 6

四、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6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2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9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54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7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61

议案九、《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建华大会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听取《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大会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大会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9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然后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设监票人三名,并设一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六、不使用本次股东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场设有一个流动票箱,股东(或股东代表)按顺序投票。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清点和统计表决票。

九、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向本次大会作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2022年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决策重大项目、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保证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和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74项;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董事会组织并召开股东大会4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议案27项,各项会议决议均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报告期内,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完成98次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将公司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现状。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有效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持续稳定光伏胶膜行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光伏胶膜产品销售量13.21亿平米,同比增长36.51%,实现营业收入168.52亿元,同比增长46.42%,全球市占率继续保持稳定。光伏胶膜业务是公司目前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公司所有业务当中的重中之重,是公司未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因此,围绕稳定光伏胶膜行业格局的战略目标,公司坚定不移地实施多项措施来进一步巩固光伏胶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首先是产能扩张,近些年伴随光伏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在临安总部、安徽滁州、浙江嘉兴等地新建光伏胶膜产能,并且在产品结构上持续进行优化,实现210大尺寸组件、N型TopCon等高效电池所需胶膜的共线生产。未来面对海外光伏组件产能不断增长的产业趋势,公司将继续在泰国、越南等地持续扩张优势产能,阶段性在2023年实现光伏胶膜年设计产能超25亿平米,预计可封装260GW组件。其次是技术研发,光伏胶膜属于渐进式技术创新和服务型制造业,需要根据光伏组件技术的变化不断改进配方、工艺和设备,生产出符合新技术组件封装要求的新型胶膜产品,因此光伏胶膜企业的经验积累显得尤其重要,属于强者恒强的业务。近些年光伏组件技术进步速度加快,当前市场热点

技术N型TopCon、N型HJT、IBC、钙钛矿等,都对光伏胶膜产品提出了全新的、差异化的封装要求。公司从事光伏胶膜业务近二十年,过程中积累了关键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能力,公司的前瞻性研发(POE胶膜、EPE胶膜、转光胶膜、丁基胶、连接膜、绝缘胶、EP胶膜等)、优秀的客户资源、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将助力公司在组件技术快速变化的时期仍保持强大的综合竞争优势,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仍有能力保持公司在光伏胶膜行业的市占率水平及技术领先优势。

2、快速提升光伏背板全球市占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光伏背板产品销售量1.23亿平米,同比增长80.64%,实现营业收入13.41亿元,同比增长84.74%,全球市占率快速提升。公司的光伏背板业务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上述显著的成绩,得益于公司前期充分的技术积累和精准的市场策略,属于厚积薄发。公司在背板产品上也属于先行者,早于2009年就开发出光伏背板产品并推向市场,公司的光伏背板产品品类齐全,涵盖复合型和涂覆型,尤其是涂覆型(CPC)光伏背板是公司重点投入自主研发的产品。公司始终注重质量第一、可靠性第一的理念发展背板产品,逐步得到绝大部分头部客户的认可,随着近些年终端市场对光伏背板产品性价比的重视程度提升,公司凭借成熟的CPC背板研发生产体系,产品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均快速提升,已经成为光伏背板产品的头部企业。在分布式组件市场,公司2021年推出的高反黑背板获得了隆基、天合、晶科等头部客户的全面应用,成为近期光伏背板行业的标杆产品。公司基于完善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客户基础,启动嘉兴年产1.1亿平方米光伏背板产品的扩产项目,未来公司将视市场需求继续投放新产能,利用差异化产品、高性价比优势助力公司持续提升在光伏背板领域的市场份额。

3、完成电子材料业务内部整合报告期内,为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权责,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电子材料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资质和人员等进行整合,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公司”)为母公司,搭建了完善的多层级的电子材料业务平台,具体包括湖州安吉的原材料基地,临安总部和广东江门(建设中)的产品生产基地,广东惠州、江西吉安、

四川遂宁的产品分切基地,广东深圳和江苏昆山的产品销售公司,上述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完成后,电子材料公司将独立开展电子材料相关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材料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感光干膜、FCCL和感光覆盖膜,应用领域为电子信息领域中的PCB/FPC制造,PCB/FPC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是电子元器件相互连接的载体,几乎是所有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元件,随着5G、云计算、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AI)等新的电子信息产业结构性增长热点的出现,PCB行业有望迎来新的增长驱动。报告期内,虽然受到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滑的影响,但公司感光干膜产品的销售仍然保持持平,体现了公司新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在持续提升,并且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子材料产品成功导入鹏鼎控股等一线PCB大厂,标志着公司电子材料产品的中高端发展战略取得了重大突破。

4、稳步发展功能膜材料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铝塑复合膜业务和RO支撑膜业务稳扎稳打,提升产品性能、扩展产品品类、完善生产设备。继干法工艺产品稳定出货之后,铝塑复合膜的热法工艺产品也开始形成出货,全年实现铝塑复合膜销售量600万平米,产品的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也逐步从3C电池拓展到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产品知名度和行业排名均有提升,2023年有望实现出货量的大幅增长。RO支撑膜继续开展差异化产品研发,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并在水处理等工业应用领域继续发力,同时不断完善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设备,从配方、工艺和设备多个角度进行改进,不断提升支撑膜的产品性能。

5、继续拓展公司全球化布局报告期内,经过前期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公司决定在越南新建生产基地并实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越南基地是公司继泰国基地之后投资的第二个境外生产基地,该基地的建设有利于满足东南亚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组件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通过泰国和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也将带动公司电子材料业务在东南亚市场的发展,符合公司开展全球化经营的布局需要。

6、继续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福22转债”,共募集资金30.30亿元,分别用于“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

(材料)项目”、“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工厂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以上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技术和经营优势,扩大电子材料业务的生产经营规模,巩固核心业务光伏胶膜市场地位,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

三、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22年度费用化研发投入6.4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2%,保持行业绝对领先。研发投向除了材料和配方之外,还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投入。公司建有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备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检测中心等资质。截至2022年末,公司技术人员560人,占总人数比例15%,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约占18%,公司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541项和125项,其中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205项和95项。强大的研发平台及研发团队,有效保障公司长期具备技术优势,助力公司不断拓展横向业务。

2、装备自制优势公司依托对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理解,构建了涵盖流延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具备产业链核心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质控制全流程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自主研发成套设备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向供应商定制零部件装配产线,一方面投资成本低于外购整线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保障了产品持续快速更新能力,并有效防止核心技术和工艺扩散。

3、产品质量优势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深化、方案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不断契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及应用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具备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光伏和电子材料产品在

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稳定性表现优异,具备竞争优势和客户粘性。公司产品的技术改进及提升速度快,可以贴近客户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产品,未来将奔着高端的产品加快开展技术研发,不断拓展公司产品序列。

4、成本控制优势凭借可靠的原材料供应链管控能力、稳定高效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客户需求保障能力,公司推动了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并进一步摊低制造费用。公司通过产品配方、工艺和设备联动的开发理念,以及长期积累形成的生产控制经验,可以做到超高的原材料使用率的产品良率,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形成核心的市场竞争优势。

5、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近二十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壁垒,根据索比光伏网&索比咨询调研数据,中国光伏企业2022年组件出货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阿特斯、东方日升、正泰新能、通威太阳能、一道新能、环晟光伏均为公司大客户,同时传统的海外光伏巨头韩华、FirstSolar也是公司的长期大客户。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的高品质电子材料产品,顺利导入鹏鼎控股、深南电路、深联电路、景旺电子、奥士康、生益电子等大型PCB企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将突破更多高端客户。

6、全球化布局优势公司是光伏胶膜行业内率先在海外布局产能的企业,公司首个海外生产基地选址泰国,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近年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很好的满足了美国和东南亚市场客户的需求。随着东南亚组件产能的扩张,公司计划对泰国基地的胶膜产能实施扩产,并同时启动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积极评估其他国家和地区建设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开展全球化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此外,公司的电子材料业务也可以依托现有的海外生产基地快速拓展业务,公司不同板块的业务之间将形成协同效应。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03年起通过自主研发进入光伏胶膜市场,逐步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胶膜供应商;近年来,基于新材料开发的关键共性技术,公司坚定推进实施“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品”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行业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以及电子信息行业的感光干膜产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光伏领域

(1)光伏产业链情况及公司所处位置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由高纯度多晶硅料生产、多晶硅铸锭/单晶硅拉棒及硅片切割、光伏电池片制造、光伏组件封装、光伏发电系统安装集成及运营服务等环节构成。公司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属于光伏封装材料,为光伏电池组件制造的辅材,从属于光伏产业链,直接面向光伏产业市场需求。

公司在光伏产业链所处位置示意图

(2)光伏产业发展概况和发展趋势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纷纷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抢占未来能源时代的战略制高点。在全球各国共同推动下,光伏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公开数据,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整体呈现持续上升的较强发展态势,光伏发电应用地域和领域逐步扩大。2007-2022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年复合增

长率达到33.85%;截至2022年底,全球当年新增光伏装机量约230GW。

2007-2022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活动所带来的化石能源消费剧增,长期将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和化石能源枯竭,严重威胁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已逐步成为共识。在零碳路径上,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成为主导能源,从而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可开发总量大、分布范围广泛、安全可靠性高、无环境污染等独特优势,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可再生新能源之一。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全球能源行业2050净零排放路线图》,若2050年全球将实现净零碳排放,则近90%的发电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阳能和风能合计占近70%。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的推动下,光伏市场的发展前景长期向好。IEA预计,到2027年,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超越其他所有电源形式;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将达到436-516GW,继续呈现高速发展趋势。

全球光伏装机容量预测(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2023年2月目前全球光伏产业已由政策驱动发展阶段正式转入大规模“平价上网”阶段,光伏发电即将真正成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可靠的和可持续性的电力来源,从而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并开启更大市场空间。

虽然光伏行业前景看好,但由于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及各种资本的关注,市场的目光从原来的组件端逐步下沉到光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近些年,众多从业企业及新进入者在光伏产业链中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光伏树脂等环节实施或者发布了大量的扩产计划,未来光伏行业各环节均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行业内优势企业的技术优势、规模化优势、成本优势、品牌优势有望进一步巩固和凸显,海外产业布局的能力也将加强。“平价上网”时代的持续,也将倒逼行业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为先进、高效、可靠技术产品留出更多空间,全行业兼并重组和整合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光伏封装材料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确保公司光伏胶膜产品占据稳定的市占率,同时采取积极的发展策略快速提升公司光伏背板产品的市占率,稳扎稳打地穿越周期,顺应着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继续保持出货量的增长。

2、电子信息领域

公司电子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信息领域中的PCB制造,其中感光干膜是

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产品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制备感光干膜的合成树脂材料、生产柔性线路板的基材挠性覆铜板等同为PCB制造相关领域的电子材料新产品产业化项目也正在建设中。

(1)PCB产业链情况及公司所处位置PCB产业一般包括上游基材(电解铜箔、木浆纸、玻纤纱等)及电子化学品材料(树脂、油墨、蚀刻液等),中游覆铜板生产和印制电路板生产,下游各种应用等。

公司在PCB产业链所处位置示意图

公司的感光干膜产品以及制备感光干膜的合成树脂材料、挠性覆铜板运用于PCB产业上游和中游领域。其中,感光干膜产品是覆铜板图形刻蚀的关键材料,在制造加工过程中,贴合在覆铜板上的感光干膜经紫外线的照射之后发生聚合反应,形成稳定物质附着于铜板上,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此外,公司正在推进产业化的合成树脂材料是可用于生产感光干膜的配方型电子化学品;挠性覆铜板(FCCL)是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加工基材,也属于PCB产业链的相关领域。

(2)PCB产业发展概况和发展趋势

PCB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是电子元器件相互连接的载体,几乎是所有

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元件,其需求受单一行业影响较小,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以及电子信息产业整体发展情况的影响。根据Prismark预计,受终端需求提升、大宗商品和汇率价格波动等影响,2022年全球PCB市场(含FPC,下同)总产值预计约817.41亿美元,增长约1.0%。2022至2027年之间全球PCB行业产值将以3.8%的年复合增长率成长,到2027年将达到983.88亿美元。

数据来源:Prismark柔性线路板(FPC)是PCB的一个细分领域。与其他印制电路板相比,FPC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可弯曲且灵活性强,在消费电子器件(如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中的应用较广,并逐步拓展到动力电池、汽车电子、工控医疗等领域;加之近年来,全球FPC逐步朝着线宽细、布线密、工艺精的超精化方向发展,FPC市场规模保持着与PCB产业同步增长的趋势。

PCB下游应用领域涵盖通信、计算机、航空航天、工控医疗、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几乎所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下游新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是PCB产业持续增长的新动力。受国际经济贸易和政治局势波动的影响,Prismark估计,2022年全球电子终端市场下滑2.1%,其中电视机、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消费电子下滑较为明显,但服务器及存储器、通讯设备领域、工业领域、汽车电子等方面需求稳定成长。未来数年,预计随着5G、新能源汽车、云计算和人工智能(AI)等新的电子信息产业结构性增长热点的出现,PCB行业有望迎来新的增

长驱动。在5G商用领域,PCB作为5G基站的重要材料,有望受益于5G建设的推进而提升需求。5G的持续推广也将带来应用5G网络的交换机、路由器、光传送网、手机等通信设备的更新换代,其间手机更新换代产生的订单份额可相当程度支持PCB需求的预期。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全球汽车产业新能源渗透速度加快,一方面市场对汽车的智能化、网联化等电子化要求不断提升,有望极大地提升各类汽车电子产品的PCB用量和价值量;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不断更新,使得采用FPC取代传统线束的趋势逐渐增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望成为FPC领域新的持续增长点。

在云计算和人工智能(AI)领域,PCB是服务器的重要组成部件,是承载服务器运行的关键材料,随着云计算普及和AI算力需求的增长,将增加高速、大容量、高性能云端服务器和存储器的需求,从而带动高层数、高密度、高速PCB产品的大量需求。此外,国内服务器PCB领域在数字经济转型升级及国产化替代助力下,将具备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光伏背板等光伏封装材料为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感光干膜属于电子材料产品,为公司近年来重点推出的新产品。

1、光伏封装材料

在光伏产业链中,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光伏组件生产所需要的关键封装材料,对电池片起到保护和增效作用。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基本特征及用途如下:

名称产品特征产品用途
光伏胶膜以树脂为主体材料,通过添加合适的交联剂、抗老化助剂,经熔融挤出、流涎成膜而得,产品使用时需交联。适用于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组件、双面电池等光伏发电组件的内封装材料。与玻璃、背板粘结性好,且柔软、透光率高,对电池片起保护作用。
光伏背板是一种多层结构膜,中间层为高绝缘低透湿的改性PET,内外两层为耐候耐老化的含氟材料。层与层之间可通过胶粘剂复合的方法进行加工,也可直接涂覆而得。适用于通用晶硅电池组件及部分薄膜电池的背面保护材料。保护光伏组件不受大气污染、沙尘等外界干扰,并为组件户外使用提供所需的绝缘性能。

(1)光伏胶膜

光伏组件常年工作在露天环境下,要求光伏胶膜需要有在多种环境下的良好耐侵蚀性,其耐热性、耐低温性、耐氧化性、耐紫外线老化性对组件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旦电池组件的胶膜、背板开始黄变、龟裂,电池易失效报废。再加上光伏电池的封装过程具有不可逆性,所以电池组件的运营寿命通常要求在25年以上,对光伏胶膜的耐侵蚀性也有同样的长期要求。因此光伏胶膜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材料。

作为行业龙头,公司通过前瞻性布局引领光伏胶膜行业产品升级。公司的光伏胶膜产品覆盖了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共挤型POE胶膜(也称EPE胶膜)等当前市场上主要的产品种类。

其中,EVA胶膜是目前使用相对广泛的封装胶膜材料,白色EVA胶膜则是在透明EVA胶膜的基础上添加了白色填料预处理,主要用于组件的背面封装,可有效提升光线反射率,使太阳能电池可利用被反射的光线进行发电,从而提高组件的发电效率;POE胶膜兼备抗PID性能和水汽阻隔性,能有效保障光伏电池组件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长期可靠使用,是双玻组件的主流封装材料,且在N型电池组件封装中表现优异;共挤型POE胶膜是通过共挤工艺将POE树脂和EVA树脂挤出制造,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POE材料抗PID特性和水汽阻隔性优势,以及EVA材料良好的工艺匹配性。

类别主要原料常用场景特点
透明EVA胶膜EVA树脂组件双面封装或正面封装高透光率,高抗紫外湿热黄变性,抗蜗牛纹;与玻璃和背板的粘结性好,因此工艺匹配性较好
白色EVA胶膜EVA树脂白色填料组件背面封装高反射率、提高太阳能组件的发电效率
EPE胶膜POE树脂EVA树脂双玻组件或N型组件封装一定程度上兼顾了POE胶膜和EVA胶膜的性能
POE胶膜POE树脂更好的耐老化性,更低的水蒸汽通过率,抗PID能力强;组件生产效率较低、抗滑性较低

随着光伏在能源电力领域的不断推广,市场对光伏组件在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提质增效的要求日益凸显,高效率单玻组件和双玻组件的渗透率快速提高,推动了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和共挤型POE胶膜等新兴产品的应用迅速增长。

(2)光伏背板

与EVA胶膜相似,光伏背板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太阳能电池,水汽阻隔、绝缘、耐候是该产品的三大基本功能,使太阳能电池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正常工作。另外,背板还应具有在光伏组件层压温度下外观不形变,与硅胶及EVA胶膜粘合牢固等特性。

类别主要原料结构特点
复合型光伏背板PVF膜PVDF膜PET氟树脂TPCKPC以抗水解型PET作为中间基材,以的PVF膜、PVDF膜、氟树脂为表层,采用自动化精密涂布、贴合工艺而成。在反射、粘结、耐磨及耐候性等方面具有优异的性能,应用于强紫外高风沙荒漠地区的地面电站。
涂覆型光伏背板PET氟树脂CPC以抗水解型PET作为中间基材,以氟树脂为表层。EVA面具有多元的定制化功能特点如白色高反射率高、黑色高反射率、高透明强等,空气面具有优异的耐候性,应用于地面光伏组件、分布式光伏组件、建筑光伏组件。
共挤型光伏背板PET氟树脂PC以耐紫外强化PET作为基材,以氟树脂为内层。EVA面具有多元的定制化功能特点如白色高反射率高、黑色高反射率、高透明强等,空气面具有较好的耐侯性,应用于分布式光伏组件、建筑光伏组件。
隔离条PET氟树脂EVA树脂E/CPC/E该类绝缘条具有优异的粘结性、电气绝缘和耐紫外性能,置于组件中两条汇流条之间起到很好的绝缘和定位作用。同时,产品与EVA/POE间还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层压后可保证绝缘条位置处无起泡产生。

公司是涂覆型光伏背板的代表企业之一,光伏背板产销量亦连年稳定增长。

光伏背板近五年出货量单位:万平方米

2、电子材料公司电子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PCB/FPC制造领域,其中感光干膜是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产品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

感光干膜是一种PCB光刻胶。光刻胶(Photoresist)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PCB光刻胶、面板显示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和其他等四类,而PCB光刻胶又包含了干膜光刻胶、湿膜光刻胶(又称抗蚀剂/线路油墨)和光成像阻焊油墨三类产品。其中,感光干膜即干膜光刻胶,是由预先配制好的光刻胶在精密的涂布机上和高清洁度的条件下均匀涂布在载体聚酯薄膜(PET膜)上,经烘干、冷却

后,再覆上聚乙烯薄膜(PE膜),收卷而成卷状的薄膜型光刻胶。

感光干膜的结构示意图

在PCB制造加工过程中,感光干膜贴合在覆铜板上,经紫外线照射后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稳定物质附着于铜板上,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和FPC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因此感光干膜的质量会影响PCB和FPC板加工的精度,其性能对于电路板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是印制电路板线路加工的关键耗材,约占PCB产业总成本的3%。

感光干膜的使用示意图

我国是全球PCB最大生产国,但大陆企业在感光干膜方面起步较晚,自给率较低。公司基于长期从事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所积累的薄膜形态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体系,数年前即对感光干膜等PCB领域的电子材料进行重点研发和产业化探索。目前,公司感光干膜产品已进入国内部分大型PCB厂商的供应体系,市场需求有望继续提升。

与此同时,公司也成功开发了制备感光干膜的合成树脂材料、生产柔性线路板的基材挠性覆铜板以及精细线路的绝缘保护材料感光覆盖膜等同为PCB制造相关领域的电子材料新产品,对应的产业化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公司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坚定的推进实施“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加快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优质产能的扩张,继续稳定光伏胶膜的行业格局,提升公司光伏背板的全球市占率。同时抓住电子信息产业在新兴领域的发展机遇,继续开展高端产品开发和优质客户群体拓展,使感光干膜、感光覆盖膜、FCCL产品相互之间形成客户协同效应,带动整个电子材料业务的持续发展,争取3~5年内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子材料供应商。其他铝塑复合膜、水处理支撑膜等产品,公司会加快推进量产化,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使公司真正成为一家新材料的平台型技术公司。

(四)经营计划

公司将在充分认识当前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积极作为,顺势而为。2023年度公司主要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1、加快产能扩张

2023年公司将同步实施光伏材料和电子材料相关的多个扩产项目,其中光伏材料包括嘉兴基地的光伏背板和光伏胶膜、越南基地的光伏胶膜、临安总部的光伏胶膜,电子材料包括临安总部的感光干膜和FCCL、江门基地的感光干膜和合成树脂等,公司会根据经营策略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的安排各个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序的开展工程施工和设备制造等工作,逐步释放各个基地的新产能,增强公司各类产品的规模优势和就近配套的供应优势。

2、持续技术研发

公司的光伏材料、电子材料和功能膜材料目前正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光伏材料处于成熟且不断提升的阶段,电子材料处于由中低端往中高端发展的阶段,功能膜材料处于产品突破的阶段,各个阶段面临的难点不同,但相同的是都需要持续不断地开展技术研发。光伏胶膜目前正处于需要为各种类型的新技术组件(N型TopCon、N型HJT、IBC/ABC、钙钛矿、钙钛矿晶硅叠层)提供经济可靠的封装方案,通过不同品类的光伏胶膜(POE胶膜、EPE胶膜/EP胶膜、白色EVA胶膜、普通EVA胶膜)组合和克重控制,为组件客户创造出性价比最佳的封装方案。光伏背板处于差异化的发展阶段,根据终端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类型的光伏背板,高价的高反黑背板和复合型背板,有成本优势的CPC背板

和PC背板等,均有各自的市场空间。高端的感光干膜和感光覆盖膜,目标客户是生产IC载板、类载板、封装基板的头部PCB客户,公司要突破电子材料原有的供应体系,高品质的产品性能是决定性的因素。因此,2023年公司也会继续以技术创新为使命,持续开展各个产品的技术研发,稳固老业务,开拓新业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增强资金实力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拓展公司国际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公司于2023年2月披露了关于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已经组织各家中介机构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等待具体的境外发行备案细则等出台后再继续推进,本次GDR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产能扩张和补充运营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4、提升信息化管理大数据时代下,社会发展不断迈向信息化和智能化,公司积极拥抱信息时代的变化,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信息科技”),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并成功自主开发了福斯特ERP、WMS、访客等软件系统,其中FIRSTERP系统已取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司的信息化团队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优化配置上起到了重大作用,极大节省了企业运营成本。2023年,福斯特信息科技已经搬到临安云安小镇办公,将以软件公司的模式运营,吸引更多信息化和智能化专业人才,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开发更多实用有效的软件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自2020年开始,由于新冠疫情形势演变、硅料价格持续上涨、组件排产频繁调整、光伏树脂价格大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光伏胶膜产品价格也盈利情况也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光伏行业的景气度情况和以往年度相比,波动幅度变大且不可预测,给行业内所有的从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尤其是光伏

胶膜环境,由于原材料成本占比高,如果做好科学合理的原材料库存管理和客户订单保障力度显得尤为重要。整体来说,在光伏行业景气度大幅波动的情况下,相较于其他胶膜企业,公司的产品出货表现更加稳定,产品盈利表现更加突出,充分体现了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优势。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受到光伏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光伏胶膜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扩大出货并控制成本,努力降低业绩波动的幅度。另外,随着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功能膜材料业务逐步转向量产,未来公司将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全球双碳目标的推进,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及各种资本的关注,市场的目光从原来的组件端逐步下沉到光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报告期内,有多家企业分别在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光伏树脂等环节发布了大量的扩产计划,未来光伏行业各环节均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发挥光伏胶膜产品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不断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加强和客户的战略合作,通过工艺控制和供应链管控能力,获得相较于竞争对手更大的成本优势,努力保持光伏胶膜行业格局的稳定,稳扎稳打穿越周期,继续伴随着光伏行业一起成长,静待未来更加健康和广阔的市场到来。

3、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的风险由于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发展历程中也曾有头部组件企业被破产重组的情况发生,为谨慎起见,公司对光伏行业的应收款项制定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报告期末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以及信用结构(是否逾期)情况将对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余额发生较大波动或应收款项信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将导致计提(或冲回)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对光伏行业客户的应收款项进行严格管控,较为成功,历史上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很少。未来公司仍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利用自身行业龙头的地位,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同时通过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以规避或降低坏账损失。

4、经营性现金流偏低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和存货随之增加;同时公司光伏封装材料产品的客户覆盖了国内主要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企业,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对客户的销售收款方式主要为“账期+现金&承兑汇票”模式,该收款方式使得公司货款的变现时间较长;同时,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从海外大型石化企业进口,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付款方式主要为“TT+LC”模式,该付款方式使得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款较为刚性。双重影响下导致公司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偏低是由于行业特性导致的,跟公司相同业务的企业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未来随着全球推进“碳中和”,光伏发电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高,同时光伏全产业链都在进行降本增效,相信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价格将在波动中趋于平衡,光伏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不会改变。

5、项目建设的综合风险

公司目前正同步在海内外开展多个材料项目的扩产及新建项目,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完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或公司产品市场开发效果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同时也新增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现场管控等方式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且密切关注市场和技术的变化,及时对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6、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目前的人才储备未能匹配公司的高速发展,可能存在因人员不足导致部分业务及项目进展缓慢的风险。未来公司会重点培养和引进更多有关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产业转化、生产控制、市场营销、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推出更加完善的薪酬福利机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引进外部专家及团队,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的稳定,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配备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忠诚、勤勉的宗旨,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断加强和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梅娟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95年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会计学科负责人。刘梅娟女士现任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文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曾在日本北海道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国路易斯帕斯卡大学及斯特拉斯堡大学担任访问教授。1999年至今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从事高分子科学研究工作。孙文华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敬科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汕头超声二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负责开发过系统HDI应用、埋铜项目研究、PCB高频局部混压技术等项目,是PCB行业材料质量专家级工程师。李敬科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

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重大投资决策、募集资金管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四)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我们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以及成本核算方式进行了询问。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五)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2年,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我们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我们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不超过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开展业务的需求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股子公司主要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在审议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了“与市场平衡、与个人贡献匹配”的薪酬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我们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1年末总股本951,103,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3.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886,311.80元,转增380,441,4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31,545,247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2年5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福斯特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确定2022年5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截止2022年5月25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福20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对“福20转债”的募投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日常经营的需求。

(十三)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调整方案情况

1、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发行符合相关条件和资格,发行方案和预案合理可行,相关授权安排有利于高效有序办理发行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方式和原则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3、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投向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利于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4、公司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并要求相关主体出具承诺保证履行,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到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与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能够保证未来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和预案合理可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6、公司审议本次可转债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十四)“福22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实施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向子公司增资、进行现金管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39,230.3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进行增资及出资,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前期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等,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六)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及98次临时公告,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九)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我们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梅娟孙文华李敬科

2023年5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经济活动及定期报告等积极参与审核,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

(二)2022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六)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项目投资的议案》;

(九)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再次调整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十一)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二)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十三)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十四)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出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

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九)监事会对“福20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意见公司本次“福20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调整方案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及调整方案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竞争优势,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十一)监事会对“福22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实施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向子公司增资、进行现金管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可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及出资,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在光伏封装领域和电子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监事会对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利于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经核查,参加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有序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08号)。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7,749.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56.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409.13万元,分别比同期增下降28.13%和32.53%。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877,495,145.9912,857,893,793.364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569,558.822,196,549,310.84-2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4,091,295.052,140,315,761.74-32.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38,726.92-147,561,056.47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80,961,860.1612,176,177,692.6414.82
总资产20,194,693,049.0913,687,964,760.3247.54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91.68-29.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81.68-29.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81.64-34.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321.06减少8.7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820.52减少9.24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6,265,957,361.092,668,978,576.60134.77主要系本期收到“福22转债”募集资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2,809,779.66102,483,561.64-97.26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应收票据516,138,490.19321,822,020.1660.38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收到的尚未到期解付的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1,792,256,946.221,384,628,015.0829.44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长收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11,950,907.2218,176,150.12-34.25主要系本期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存货3,515,598,210.732,449,624,665.0743.52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合同资产9,267,821.20不适用主要系光伏发电业务收入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217,648.72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增加联营企业福斯特碳中和公司的投资所致
固定资产2,522,956,334.032,002,166,827.7326.01主要系本期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和嘉兴年产1.1亿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投产转固所致
使用权资产8,669,906.7512,281,746.81-29.41主要系本期租赁机器设备减少所致
无形资产462,890,410.35363,657,077.3327.29主要系本期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2,555,516.653,444,315.25-25.80主要系本期租入厂装修费
摊销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46,825,040.3272,402,157.14102.79主要系本期末计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42,603,435.3056,386,049.46152.91主要系本期增加预付土地出让款和提货权所致
短期借款1,297,253,931.93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4,916,862.36173,007.382,742.00主要系本期增加远期结售汇合约所致
应付票据377,995,251.058,096,013.504,568.91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631,999,547.24990,999,206.6864.68主要系本期末应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11,826,088.6390,720,141.2223.26主要系本期末应付职工工资和奖金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37,843,159.18256,769,904.15-85.26主要系本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65,324,989.5846,887,416.1739.32主要系本期末尚未结算费用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57,314.915,590,680.05-61.41主要系本期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7,657,424.306,084,926.1425.84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2,514,785,391.000.000.00主要系本期发行“福22转债”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22,841.456,055,882.71400.72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3,308,717.23不适用主要系账期一年以上的预收货款
实收资本(或股本)1,331,545,247.00951,103,748.0040.00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520,801,765.32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发行“福22转债”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1,847,044.70-38,590,232.87不适用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2,185,851.12629,884.11247.02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三、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8,877,495,145.9912,857,893,793.366,019,601,352.6346.82
营业成本15,929,060,448.409,636,342,767.776,292,717,680.6365.30
税金及附加52,610,843.0341,931,362.7310,679,480.3025.47
销售费用59,494,116.8353,091,148.026,402,968.8112.06
管理费用235,467,783.53153,515,851.6281,951,931.9153.38
研发费用644,802,584.72453,587,982.07191,214,602.6542.16
财务费用-81,986,038.17-47,493,682.20-34,492,355.97不适用
其他收益56,869,548.7032,903,940.5623,965,608.1472.84
投资收益86,849,340.2518,557,818.2868,291,521.97367.99
信用减值损失-312,535,768.59-138,627,730.55-173,908,038.04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158,220,760.86-11,607,914.48-146,612,846.38不适用
净利润1,579,207,139.372,197,739,563.49-618,532,424.12-28.1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光伏胶膜16,852,307,910.3314,227,277,509.7815.5846.4266.29-10.08
光伏背板1,341,027,458.761,179,155,327.7712.0784.7487.13-1.12
太阳能发电系统54,216,000.3728,502,611.9547.43-28.2657.99-28.70
感光干膜465,197,557.04370,080,926.5120.454.20-0.713.94
其他111,003,098.75112,626,056.50-1.46113.90121.35-3.41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7,749.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8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882,375.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95%。主营业务中光伏胶膜营业收入1,685,230.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42%,光伏胶膜营业成本1,422,727.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29%。光伏背板营业收入134,102.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74%,光伏背板营业成本117,915.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13%。感光干膜业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本期内“其他”业务收入

较上年同期增长113.90%,主要系铝塑膜、挠性覆铜板和树脂业务增长所致。

本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10.08%和

1.12%,感光干膜毛利率上升3.94%。

2、本期公司发生税金及附加5,261.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7.95万元,上升25.47%,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应交附加税增加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3、本期公司发生销售费用5,949.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0.30万元,上升12.06%,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报关费增加所致。

4、本期公司发生管理费用23,546.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95.19万元,上升53.38%,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增加及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折旧摊销费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5、本期公司发生财务费用-8,19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49.24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本期公司发生其他收益5,68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96.56万元,上升72.8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本期公司发生投资收益8,68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29.15万元,上升367.99%,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确认利得增加所致。

8、本期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31,253.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90.80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9、本期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15,82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61.28万元,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10、本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57,92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853.24万元,下降28.14%,主要系本期光伏胶膜产品毛利率下降、职工薪酬上升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研发投入增加及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38,726.92-147,561,056.47173,599,783.39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343,479.771,517,016,353.46-1,824,359,833.23-120.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0,679,944.52-346,099,966.674,326,779,911.19不适用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359.98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2,435.98万元,主要系本期内理财到期赎回减少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2,677.9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福22转债”募集资金和增加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五、其他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2022年2021年2020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15.4424.8428.22
流动比率(倍)4.577.378.24
速动比率(倍)3.525.507.26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31.5910.3122.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374.564.18
存货周转率(次)5.345.636.39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主营业务毛利率本期15.44%,较上期下降9.40个百分点。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快速下降,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及库存备货增加导致。本期发行“福22转债”及短期借款增加导致资产负债率快速上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31.59%,较上年末上升21.28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运营能力仍较强。

综上所述,2022年度公司业务仍主要集中于光伏封装材料行业,主营业务增长较快,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保持持续较高速度增长,铝塑膜等新产品增长势头迅猛,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优良,继续保持稳定良好的发展趋势。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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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公司2022年度整体情况编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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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8,569,558.82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40,331,455.63元,按照10%计法定盈余公积144,033,145.56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296,298,310.0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15,032,955.47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331,545,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731,787.05元,转增532,618,0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64,163,346股。由于公司“福22转债”将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和可行性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8,569,558.8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15,032,955.4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9,731,787.0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有光伏材料事业部、电子材料事业部和功能膜材料事业部。其中光伏材料事业部主要生产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光伏组件的关键封装材料,公司是全球光伏胶膜的龙头企业,全球市场

占有率超过50%。光伏行业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光伏行业即将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加快扩张产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致力于推动关键电子材料和功能膜材料的国产化,其中感光干膜已经量产,其他新材料也逐步进入量产阶段。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基础和技术平台,一方面不断扩大优势产能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和推出新产品满足市场的需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目前公司正处于平台型材料公司的成长期,通过自主开发材料和设备的双重努力,公司的光伏业务优势进一步加大,其他新材料业务不断取得突破并开始放量,各项业务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2020年
营业收入18,877,495,145.9912,857,893,793.368,393,142,04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569,558.822,196,549,310.841,565,006,791.51
现金分红总额199,731,787.05332,886,311.80346,298,567.40
现金分红比例12.65%15.15%22.13%

未来公司的资金需要主要来自经营规模扩大所需匹配的运营资金,主营业务产能的扩张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开支,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

留存未分配利润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从而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股东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应用于新建基地扩大光伏材料产能和电子材料产能,开展功能膜材料的量产建设,匹配日常运用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加大研发投入等。上述主要资金用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未来收益同公司过往的收益情况大体相近。

(六)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理性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资产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20,194,693,049.0913,687,964,760.3247.5411,544,851,52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80,961,860.1612,176,177,692.6414.829,024,819,981.64
资本公积3,425,392,084.053,805,833,583.05-10.002,261,928,393.60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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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总结,以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税前)

序号姓名2022年度职务
1林建华88.68董事长
2张虹0董事
3胡伟民64.24董事
4周光大76.96董事
5刘梅娟15.00独立董事
6孙文华15.00独立董事
7李敬科15.00独立董事
8杨楚峰45.51监事会主席
9孙明冬50.22监事
10周环清31.57监事
11毛根兴71.20副总经理
12宋赣军63.68副总经理
13许剑琴72.8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4潘建军67.13副总经理
15熊曦55.00副总经理
16章樱61.12董事会秘书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2、董事长的董事薪酬为88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3、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董事支付董事薪酬;

4、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三、2023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不向监事支付监事薪酬;

2、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监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四、2023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总经理的基本月薪为4.90万元;

2、副总经理的基本月薪为4.30万元;

3、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月薪为3.60万元。

五、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年度内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月薪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则在次年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绩效情况和个人工作贡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3、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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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0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8.6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12家
审计收费总额6.3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亚太药业、天健、安信证券年度报告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未统计二审已判决判例天健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罗顿发展、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东海证券、华仪电气、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天健广东分所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钱仲先2003年9月2001年7月2003年9月2008年1月[注1]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仲先2003年9月2001年7月2003年9月2008年1月[注1]
杜将龙2016年3月2016年3月2016年10月2016年10月[注2]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振伟2012年2月2013年9月2013年9月2021年11月[注3]

[注1]2022年度,签署公牛集团、贵航股份、福斯特、道明光学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康股份、景业智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贵航股份、福斯特、道明光学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贵航股份、永新光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注2]2022年度,签署福斯特、永新光学、道明光学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福斯特、永新光学、道明光学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2年度,签署丽岛新材、新瀚新材、大地电气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福斯特、炬华科技、天宇药业、广脉科技等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丽岛新材、新瀚新材、大地电气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炬华科技、天宇药业、广脉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丽岛新材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160.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47.17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

11.11%。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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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75%)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现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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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九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验,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4055号)。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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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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