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2-01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A股每股转增0.4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021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2,886,311.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考虑公司光伏材料的产能将快速扩张,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将有序推进,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显著增长,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6,549,310.84元。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9,552,954.70元,按照10%计法定盈余公积179,955,295.47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619,597,659.2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51,620,957.20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951,103,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3.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886,311.80元,转增380,441,499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31,545,247股。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6,549,310.8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51,620,957.2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2,886,311.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有光伏材料事业部、电子材料事业部和功能膜材料事业部。其中光伏材料事业部主要生产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光伏组件的关键封装材料,公司是全球光伏胶膜的龙头企业,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50%。光伏行业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光伏行业即将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加快扩张产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致力于推动关键电子材料和功能膜材料的国产化,其中感光干膜已经量产,销售快速增长,其他新材料也逐步从中试转入量产阶段。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基础和技术平台,一方面不断扩大优势产能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和推出新产品满足市场的需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目前公司正处于平台型材料公司的成长期,通过自主开发材料和设备的双重努力,公司的光伏业务优势进一步加大,其他新材料业务不断取得突破并开始放量,各项业务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2,857,893,793.36 | 8,393,142,040.58 | 6,378,151,35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96,549,310.84 | 1,565,006,791.51 | 957,062,795.31 |
现金分红总额 | 332,886,311.80 | 346,298,567.40 | 287,430,000.00 |
现金分红比例 | 15.15% | 22.13% | 30.03% |
未来公司的资金需要主要来自经营规模扩大所需匹配的运营资金,主营业务产能的扩张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开支,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从而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股东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应用于新建基地扩大光伏材料产能和电子材料产能,开展功能膜材料的量产建设,匹配日常运用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加大研发投入等。上述主要资金用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是确保公司经营效益持续保持乃至提升的重要保障,上述资金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同公司过往的收益情况大体相近。
(六)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资产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 | 2019年末 |
减(%) | ||||
总资产 | 13,687,964,760.32 | 11,544,851,528.69 | 18.56% | 8,305,106,941.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76,177,692.64 | 9,024,819,981.64 | 34.92% | 6,524,984,672.72 |
资本公积 | 3,805,833,583.05 | 2,261,928,393.60 | 68.26% | 1,391,010,316.85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资本公积金充裕,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同时由于公司的股本集中度高,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流通股数量,除权后可以降低每股价格,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公司,共同分享公司高速成长带来的收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在建项目投资、长远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发展的状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