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0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3,773,584.91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99,056.6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774,52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9,177.4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9,292.5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276.5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834.3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743.7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3,126.9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020.2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9,070.7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9,070.79 | |
差异 | G=E-F | 0.00 |
公司2021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体情况:期初余额49,000.00万元,本年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金额20,000.00万元,本年累计收回金额69,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5.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对应的3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节余募集资金39,070.79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39,070.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福特转债”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共计30,124.43万元。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了《福斯特关于“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30,188.6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697,169,811.31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668,867.9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95,500,943.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577号)。
2.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概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公司“福20转债”募投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的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产能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安徽省滁州市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公司已于2021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9,550.0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6,476.9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94.4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2,447.6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15.8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8,924.6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110.2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1,735.67 |
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为统一管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重新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除延长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3月23日以外,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体情况:期初余额110,000.00万元,本年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金额65,000.00万元,本年累计收回金额119,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余额为56,0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机构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现金管理 起始日 | 现金管理 终止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1 | 中国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100.00 | 2020-12-21 | 2021-8-23 | 1.5%-3.81% |
2 | 中国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900.00 | 2020-12-21 | 2021-8-24 | 1.49%-3.82% |
3 | 中国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400.00 | 2020-12-21 | 2021-9-20 | 1.5%-3.83% |
4 | 中国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600.00 | 2020-12-21 | 2021-9-21 | 1.49%-3.84% |
5 | 中国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400.00 | 2020-12-24 | 2021-12-9 | 1.5%-3.85% |
6 | 中国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600.00 | 2020-12-24 | 2021-12-10 | 1.49%-3.86% |
7 | 广发证券有限股份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 5,000.00 | 2020-12-17 | 2021-9-15 | 3.80% |
8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享277天201223专享 SMY256 | 10,000.00 | 2020-12-24 | 2021-9-26 | 4.25% |
9 | 广发证券有限股份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6号 | 5,000.00 | 2021-01-22 | 2022-01-12 | 0.1%-5.3% |
1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03-31 | 2021-09-28 | 1%-3.7% |
11 |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1-04-01 | 2021-07-06 | 1.5%-3.72% |
合计 | 56,000.00 |
中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福20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为管理好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分别与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为管理好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连同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福斯特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公司连同全资子
公司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福斯特”)、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有3个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备 注 |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 | 201000234192422 | 24,908,052.39 | 杭州福斯特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398777242861 | 27,997,098.80 | 杭州福斯特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700001865 | 16,633,879.43 | 杭州福斯特公司 |
合 计 | 69,539,030.62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备 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500002872 | 156,752,050.84 | 杭州福斯特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355878808093 | 0.00 | 杭州福斯特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上海路支行 | 185759638176 | 604,689.96 | 滁州福斯特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 403979796975 | 0.00 | 嘉兴福斯特公司 |
合 计 | 157,356,740.80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9,177.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34.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126.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1】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否 | 44,000.00 | 44,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7,921.54 | 24,807.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 | 48,368.51 | 是 | 否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否 | 36,000.00 | 36,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3,605.42 | 25,920.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 | 33,464.86 | 是 | 否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2,307.39 | 22,398.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 | 11,446.72 | 否【注2】 | 否 |
合计 | - | 110,000.00 | 110,000.00 | - | 13,834.35 | 73,126.93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项目均已达到计划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一(一)3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一(一)4之说明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件2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9,550.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447.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924.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否【注1】 | 140,000.00 | 90,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22,447.69 | 38,924.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 | 未完工 | 不适用 | 否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否【注1】 | 50,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 | 未完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0.00 | 3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70,000.00 | 170,000.00 | - | 22,447.69 | 68,924.65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项目均已达到计划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一(二)4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一(二)6之说明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一(二)5之说明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