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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8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3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25,471.6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1,774,52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0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总投资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1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55,369.6044,000.00
2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42,131.8036,000.00
3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58,000.0030,000.00
合计155,501.40110,000.00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名称产品 类型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产品 期限收益 类型结构化 安排参考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 (如有)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银行理财产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10,1001.49%-3.61%-49天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9,9001.50%-3.60%-48天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收益获得条件:挂钩指标为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根据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和观察水平的关系,分别获得保底收益率和最高收益率。

本结构性存款是中国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为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发行人及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中国银行,证券代码:601988。

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已经对现金管理受托方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安全的不利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305,106,941.62
负债总额1,775,863,435.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24,984,672.72
项目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4,941,650.99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支付的募集资金净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63%。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定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券商理财产品12,00012,000271.720.00
2银行理财产品120,00090,0001992.5130,000
合计132,000102,0002,264.233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79,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2.10
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2.3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3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50,000
总理财额度80,000

注:上表中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仅包含“福特转债”的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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