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非受限资金余额12.91亿元(其中货币资金8.53亿元,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4.38亿元),上述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历年经营积累,不存在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根据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结存量,并结合对未来一年内经营活动现金

流的预测,确定本次投资额度。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收支情况,确定闲置自有资金额度,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管理小组对理财产品发行人及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等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强,部分为可随时支取类型,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灵活使用。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购买理财产品而导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61%)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