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联泰环保及下属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退税和其他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7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退税和其他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70%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污水处理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2019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的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合计人民币180.33万元。

(二)增值税 30%部分及附加税部分

根据国发〔2015〕25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第三条规定以及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合同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扣除退税70%部分的税款以及相关附加税费等按合同由政府给予补贴。

2019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的增值税30%部分及附加税费的补贴部分退税款合计人民币542.50万元。

(三)2019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其他与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合计人民币245.80万元。

2019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累计收到增值税退税和其他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968.63万元。

根据相关披露规则,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上述与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金额超过1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上述增值税退税款及其他类型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相应期间损益,预计增加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283.67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86%。上述补贴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