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张迅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张雄斌先生、副总经理刘文高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于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于2021年2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张迅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张雄斌先生、副总经理刘文高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兼副董事长张迅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张雄斌先生、副总经理刘文高先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7%;张雄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文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8%。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发布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发布之前6个月之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沃格光电(603773)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最低购买金额 (万元人民币) | 最高购买金额 (万元人民币) |
1 | 张迅 | 150 | 300 |
2 | 张雄斌 | 150 | 300 |
3 | 刘文高 | 100 | 200 |
合计 | 400 | 800 |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