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417,709.43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101,678.94元,合计人民币8,519,388.37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6月金额 |
一、信用减值准备 | 3,417,709.43 |
其中:应收账款 | 1,929,735.50 |
其他应收账款 | 1,487,973.93 |
二、资产减值准备 | 5,101,678.94 |
其中:原材料 | 2,323,806.31 |
在产品 | 1,441,922.60 |
库存商品 | 1,335,950.03 |
合计 | 8,519,388.37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519,388.37元(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