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1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资质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11层 |
(2)承办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
成立日期 | 2014年2月13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24701)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号房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 胡柏和 | 合伙人数量 | 69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481人 | |
从业人员 | 1294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 132人 | ||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 | 2019年末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总人数减少7人 |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 36,084万元 | 上年末净资产 | 2,848万元 |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 | 年报家数 | 38家 | |
年报收费总额 | 3,445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 | ||
资产均值 | 55亿元 |
注:上年度指2018年度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职业风险基金累积已计提 | — |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8,000万元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由湖北证监局2019年12月12日作出,就中勤万信改制前在审计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事宜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 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兼职情况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 兰滔 | 注册会计师 | 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专业服务。 | 未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是 |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 | 倪俊 | 注册会计师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未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是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李明 | 注册会计师 | 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IPO企业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专业服务。 | 未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至本公告日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自律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19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6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8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预计总体费用与2019年度相当。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一致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