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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的通知,获悉易伟华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7月24日,易伟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300,000股质押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2019年5月22日,易伟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质押给申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系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补充质押完成后该笔质押股份合计1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易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34,251股,通过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3,80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918,058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0%。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易伟华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38.58%,占公司总股本的10.57%。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易伟华先生本次部分股权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易伟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

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后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风险,易伟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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