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婷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议,认为: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