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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根据贵部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的《关于对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394号)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青股份”)2020年年报的审计机构,就贵部在工作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年报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连续四年为负数。2017-2020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亿元、3.69亿元、7.51亿元、9.34亿元。2020年末,公司存货金额3.80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41.79%。报告期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9.22亿元,2017-2019年均为15亿元左右,基本保持稳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整体增幅高于营业成本及存货增长幅度。同时,公司2020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7.15亿元,较2017年末也大幅增长,增长率139.93%。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金额及变化情况,并分析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节影响;(2)结合销售、工程领用情况、存货、应付及预付款项金额变化,具体分析2019年以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分别列示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金额及变化情况,并分析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节影响

1. 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金额及变化情况

(1)2020年,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及其变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节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附表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
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期末)
应收票据14,609.7113,441.771,167.94
应收账款24,232.4640,933.65-16,701.19
预付款项15,552.8216,599.68-1,046.85
其他应收款644.20344.52299.68
其他流动资产9,013.739,668.96-655.22
应收款项融资10,994.226,047.864,946.36
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为增加现金流、“-”为减少现金流)-11,989.28
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期初)
应付票据42,080.0034,966.00-7,114.00
承兑汇票保证金17,735.9412,047.755,688.19
应付账款(货款及劳务款)17,801.0618,789.76988.70
预收款项3,456.88470.59-2,986.29
合同负债-4,891.044,891.04
应付职工薪酬7,466.277,423.59-42.68
应交税费2,424.982,660.42235.43
其他应付款268.93242.47-26.46
其他流动负债-21.0721.07
递延收益12,936.5313,550.99614.46
以收到的票据支付的工程设备款---18,160.99
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为增加现金流、“-”为减少现金流)-15,891.53

③2020年,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用于支付工程设备款等与投资活动相关的支出合计18,160.99万元;

④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与采购原材料相关的应付款项科目余额较2020年初减少6,125.30万元,主要系年末公司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年初减少所致;

⑤2020年末,公司预收账款较2020年初减少2,986.29万元,合同负债较2020年初增加4,891.04万元,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所致,本期因销售规模扩大,与销售有关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合计增加。

2.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变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节影响

综上,2020年,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波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11,989.28万元,公司经营性应负项目余额波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15,891.53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162-163页中披露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存在数据披露错行的情况,从“使用权资产摊销”到“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少以“-”号填列)”数据错误,现已更正重新披露。

(二)结合销售、工程领用情况、存货、应付及预付款项金额变化,具体分析2019年以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采购生产材料等货款。公司自2018年以来新设阜阳常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宏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随州常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基地及生产线投入较大,为缓解资金周转紧缺问题,公司主要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生产用主要材料货款,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公司支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采购款)关系较大 ,具体分析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各项目金额及变化情况

2019年、2020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5,124.31万元和93,380.95万元,勾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方向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营业成本192,241.09151,105.47
2存货增加8,661.133,783.53
3本期进项税额25,449.8922,468.48
4应付账款减少-988.70-6,168.96
5应付票据减少7,114.00-27,680.00
6预付账款的增加1,046.853,303.34
7存货跌价转销1,836.591,738.92
8票据保证金增加-5,688.1912,595.94
9研发领料1,000.39851.98
10小计230,673.05161,998.70
11生产成本-职工薪酬17,462.8416,332.76
12无形资产摊销73.14-
13营业成本-折旧费15,432.5814,103.98
14长期待摊费用2,543.591,451.35
15应收票据背书支付货款86,763.1845,510.78
16应收应付互相抵消结算15,016.779,475.52
17小计137,292.1086,874.39
18合计93,380.9575,124.3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
上期开具的应付票据本期到期敞口款24,346.009,260.006,000.00
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保证金23,167.0027,568.008,960.00
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本期到期敞口款19,165.0015,046.004,480.00
合计66,678.0051,874.0019,44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3,380.9575,124.3136,859.41
占比71.40%69.05%52.74%
应付票据2020年2019年2018年
期初余额42,080.0014,400.009,000.00
本期增加65,656.0066,960.0022,700.00
其中: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保证金23,167.0027,568.008,960.00
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本期到期敞口款19,165.0015,046.004,480.00
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次年到期敞口款23,324.0024,346.009,260.00
本期减少72,770.0039,280.0017,300.00
其中:上期开票本期到期的票据保证金17,734.005,140.003,000.00
上期开具的应付票据本期到期敞口款24,346.009,260.006,000.00
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本期到期款30,690.0024,880.008,300.00
期末余额34,966.0042,080.0014,400.00

使用的现金余额和经营安排情况,充分利用银行多样化授信产品,在资金相对偏紧的时候采用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开具承兑汇票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一方面减少短期贷款,降低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减少现款流出,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相对于贷款或现款方式支付货款能够缓解资金压力,具有合理性。会计师意见:

1.核查过程

(1)获取公司 2020 年度所有银行账户的全年银行对账单并将银行对账单与公司账面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

(2)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经营情况以及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情况和银行贷款到期偿还情况;

(3)获取公司2020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款项形成原因及资金收付情况;

(4) 对变动超过30%的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情况进行核对与对比分析;

(5)将公司年报报告与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进行核对;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变化情况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节影响关系匹配;

(2)公司2019年以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存货增加、预付账款增加以及公司各期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采购款)的金额增加所致;

(3)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存在数据披露错行的情况,更正后与审计报告披露数据一致。

2.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仅为55.81%。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4.83亿元,同比增长 29.67%。报告期,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 4,657.53万元,同比增长1034%,其中有4,286.53万元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有3450万元因出票人未履约转入应收账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应

收账款的形成背景、账龄、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对应客户信用情况变化及逾期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坏账准备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2)未履约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应收对象、逾期情况等,说明对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收现比、前述坏账损失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促进收入实现的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回复:

(一)本期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账龄、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对应客户信用情况变化及逾期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坏账准备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1.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单项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应收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余额计提比例计提年度
1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925.933,873.9398.68%2020年
2汉腾汽车有限公司159.81159.81100.00%2020年
3芜湖市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185.13185.13100.00%2017年
4河南龙鼎铸业股份有限公司15.6615.66100.00%2016年
合计4,286.534,234.5398.7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新楚风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常青股份十堰常森应收款项 余额合计账龄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3,000.00450.003,450.001年以内172.50
应收账款526.8747.10573.971年以内28.70
合计3,526.87497.104,023.97201.20

回金额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 是否存在坏账准备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1)应收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款项

公司于2017年承接了新楚风驾驶室以及车架业务并给予其3个月的信用政策。

2019年下半年开始,新楚风未向公司下达新的订单,已不再向其供货。同时,为了及时收回货款,公司收取了新楚风开具的一年期商业承兑汇票3,450万元 。但考虑到:2020年上半年,公司与新楚风管理层多次商谈沟通了解到,新楚风正在通过增资、银行授信、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多种渠道进行筹资,以保证商业承兑汇票按期兑付、应付账款及时支付。新楚风计划4月份完成增资事宜,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计划推迟至2020年7月份完成增资相关事宜。同时,新楚风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预计有1.2亿元,能够作为偿还欠款的来源。基于多次沟通以及考虑新楚风的股东背景情况,同时基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于2019年末尚未到期,公司于2019年财务报表中,对应收新楚风的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由于新楚风经营状况未能改善,资金周转困难,且资产重组无任何进展,公司多次催收后仅收到17.42万元货款,因此,公司于2020年财务报表中,按照预计无法收回的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汉腾汽车有限公司款项

公司自2018年度12月起与汉腾汽车形成合作关系,2019年度汉腾汽车回款正常,未出现异常情况,因此公司于2019年财务报表中,对应收汉腾汽车的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汉腾汽车经营进入困境阶段,公司应收账款资金结算极为缓慢,公司亦安排专门人员驻点跟踪其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2020年9月,政府部门介入汉腾汽车重组管理,公司应收账款的催收清理工作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鉴于公司对其应收账款的账龄已达到12个月以上且未有较为可行的还款计划,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0年财务报表中,对该笔应收账款予以单项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于2020年单独对新楚风和汉腾汽车计提坏账准备是基于2020

年发生的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不存在坏账准备前期(即2019年)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二)未履约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应收对象、逾期情况等,说明对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020年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为应收新楚风货款形成的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1. 形成背景

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十堰常森与新楚风开始签订销售合同,向其供应汽车零部件,2017年、2018年新楚风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时点正常付款,2019年新楚风经营状况不佳,公司陆续停止供货并催收应收货款。

2019年6月至7月,公司收到新楚风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3,000万元,承兑期为12个月;2019年6月,子公司十堰常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收到新楚风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450万元,承兑期为12个月。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总额共计3,450万元。

2. 逾期情况

2020年7月,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新楚风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公司将其全部转为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履约的应收票据逾期半年,按照应收账款账龄延续计算逾期1年半。

3. 对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与新楚风管理层多次商谈沟通了解到:新楚风正在通过增资、银行授信、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多种渠道进行筹资,以保证商业承兑汇票按期兑付、应付账款及时支付。新楚风计划4月份完成增资事宜,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计划推迟至2020年7月份完成增资相关事宜。同时,新楚风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预计有1.2亿元,能够作为偿还欠款的来源。基于多次沟通以及考虑新楚风的股东背景情况,同时基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于2019年末尚未到期,公司于2019年财务报表中,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7月,应收新楚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收款,由于新楚风经营状况未能改善,资金周转困难,且资产重组无任何进展,公司多次催收后仅收到

17.42万元货款,因此,公司于2020年财务报表中,按照预计无法收回的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新楚风账款余额为3,925.93万元,计提3,873.93万元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结合收现比、前述坏账损失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促进收入实现的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的确认方式分为上线结算和非上线结算两种方式:

上线结算方式下,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上线使用后出具验单,公司在收到客户验单后确认收入;非上线结算方式下,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验收入库后确认收入。

具体确认方法:公司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后,客户进行验收上线使用后开具验单,表明产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公司在收到客户验单后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收现比分析

(1)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29,708.17万元、对应收款246,319.04万元,收款方式包括直接收取货款、承兑汇票结算及应收应付互相抵消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收款方式金额占比
1直接收取货款金额50,483.0520.49%
2收到承兑汇票金额180,819.2273.41%
3应收应付相互抵消金额15,016.776.10%
合计246,319.041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
期初余额25,603.94
本期收到180,819.22
本期减少186,933.53
其中:背书转让支付货款86,763.18
背书转让支付工程设备款18,160.99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
贴现71,936.07
未履约票据转入应收账款3,450.00
到期收款6,623.29
期末余额19,489.63

(4)获取未履约商业承兑汇票明细,检查了票据基本信息情况;

(5)查阅公司应收款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应收款催收相关记录;

(6)查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了收入确认依据。

2.核查意见

(1)我们认为本期对新楚风和汉腾汽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基于2020年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考虑,不存在坏账准备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2)未履约应收票据亦与新楚风相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预计无法收回的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促进收入实现的情形,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年报显示,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1.2亿元、约25%用作承兑汇票保证金质押,53.06万元作为质押借款保证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借款保证金质押的具体模式,包括质权人、质押期限、利率、融资金额及用途等;(2)公司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被限制使用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借款保证金质押的具体模式,包括质权人、质押期限、利率、融资金额及用途等

1.承兑汇票保证金

公司存在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情况,具体模式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向开票银行存放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利率为银行一般活期存款利率。因此货币资金余额中有12,042.00万元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开立信用证而存放在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质权人开票银行保证金余额应付票据余额质押期限用途保证金类型
1合肥常茂银行一570.001,9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2公司银行一852.002,84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3公司银行二840.002,8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4公司银行二840.002,8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5公司银行三1,320.003,3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6公司银行三400.00-12个月支付货款福费廷业务保证金
7公司银行四800.002,0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8公司银行四520.001,3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9公司银行五2,000.005,0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10公司银行六1,320.003,3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11公司银行六1,320.003,3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12公司银行七1,260.004,200.006个月支付货款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
合计12,042.0032,740.00
序号开票银行保证金余额支付对象应付票据余额是否为关联方
1银行一12.00供应商一40.00
2银行一150.00供应商二500.00
3银行一1,260.00供应商三4,200.00
4银行一小计1,422.004,740.00
5银行二120.00供应商四400.00
6银行二30.00供应商五100.00
7银行二150.00供应商六500.00
8银行二990.00供应商二3,300.00
9银行二300.00供应商三1,000.00
10银行二90.00供应商七300.00
11银行二小计1,680.005,600.00
12银行三148.00供应商五370.00
13银行三68.00供应商一170.00
14银行三800.00供应商二2,000.00
15银行三104.00供应商三260.00
16银行三152.00供应商七380.00
17银行三48.00供应商八120.00
18银行三小计1,320.003,300.00
19银行四28.00供应商九70.00
20银行四400.00供应商十1,000.00子公司
21银行四120.00供应商十一300.00
22银行四200.00供应商六500.00
23银行四72.00供应商一180.00
24银行四500.00供应商三1,250.00
25银行四小计1,320.003,300.00
26银行五4.00供应商十二10.00
27银行五20.00供应商十三50.00
28银行五200.00供应商四500.00
29银行五256.00供应商六640.00
30银行五1,080.00供应商二2,700.00
31银行五440.00供应商三1,100.00
32银行五小计2,000.005,000.00
33银行六640.00供应商四1,600.00
34银行六1,320.00供应商十3,300.00子公司
35银行六400.00供应商六1,000.00
36银行六280.00供应商二700.00
37银行六小计2,640.006,600.00
38银行七139.80供应商四466.00
39银行七124.00供应商十四413.34
40银行七750.00供应商二2,500.00
41银行七160.70供应商三535.66
42银行七19.50供应商十五65.00
43银行七66.00供应商十六220.00
44银行七小计1,260.004,200.00
45福费廷保证金400.00-
46合计12,042.0032,740.00

4,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票据池质押,授信期限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为了在授信期限内启用该授信额度,2020年4月合肥常茂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转入兴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100万元作为票据质押,贷款50万元作为经营周转,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4.35%。2020年9月份作为质押的银行承兑到期,2020年10月份提取47万元至正常经营账户,剩余53万元及对应利息作为货币资金质押,至2020年12月31日其质押余额为53.06万元,至2021年4月30日该笔质押贷款已到期偿还。

(二)公司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被限制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存在被限制使用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1.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余额为11,642.00万元,因开立国内信用证存入的保证金余额为400.00万元,保证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余额为5.75万元;

2.子公司合肥常茂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因与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签订票据池质押合同,通过应收票据质押进行借款,票据到期后留存质押的余额为

53.06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1.核查过程

(1)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借款保证金的业务模式;

(2)我们获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检查承兑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条款及质权人、质押期限、利率、融资金额及用途信息;

(3)我们获取与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签订的票据池质押合同,检查了质押借款条款及票据到期时间;

(4)我们获取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福费廷业务合同,检查支付

保证金比例等相关条款;

(5)获取并查阅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抵押合同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借款合同等资料并对受限资产进行函证复核受限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货币资金余额中承兑汇票保证金业务模式为公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向开票行支付一定比例保证金所致,借款保证金业务模式为公司使用应收票据向银行质押办理借款,借款到期后转为保证金所致。

(2)除此之外,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

4.年报显示,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86亿元,公司一年内到期借款金额高于货币资金,约为7.23亿元。2017-2020年,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1.53、1.07、0.85、0.80,逐年下降。请公司补充披露:(1)速动比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偿付短期债务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复:

(一)速动比例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年至2020年,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1.53、1.07、0.85、0.80,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速动资产变动幅度小于流动负债变动幅度,从而导致公司速动比率指标逐年下降,具体如下:

1. 速动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余额波动比例余额波动比例余额波动比例余额
货币资金48,565.1540.94%34,457.71-40.78%58,183.64-8.29%63,445.38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33,500.00100.00%---
应收票据13,441.77-6.89%14,437.2170.12%8,486.69-40.59%14,285.26
应收账款34,848.1352.83%22,802.15-0.19%22,846.234.46%21,870.82
应收款项融资6,047.86-44.99%10,994.22----
预付款项16,599.686.73%15,552.8226.97%12,249.48-20.25%15,358.95
其他应收款240.40-53.63%518.40-2.99%534.3871.31%311.93
其他流动资产8,527.22-5.40%9,013.73-11.65%10,202.6519.36%8,548.00
速动资产合计128,270.22-9.21%141,276.2425.58%112,503.07-9.14%123,820.34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余额波动比例余额波动比例余额波动比例余额
短期借款63,018.96-6.13%67,134.2925.74%53,390.0036.90%39,000.00
应付票据34,966.00-16.91%42,080.00192.22%14,400.0060.00%9,000.00
应付账款36,490.82-8.43%39,852.1761.99%24,601.9618.40%20,777.96
预收账款470.59-86.39%3,456.8899.11%1,736.14-4.10%1,810.30
合同负债4,891.04100.00%-----
应付职工薪酬7,423.59-0.57%7,466.2715.14%6,484.32-8.14%7,059.16
应交税费2,660.429.71%2,424.983.29%2,347.78-17.39%2,842.16
其他应付款242.47-9.84%268.93-30.74%388.30-1.82%395.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278.88155.04%3,638.2491.49%1,900.00--
其他流动负债21.07100.00%-----
流动负债合计159,463.82-4.12%166,321.7758.03%105,248.5030.12%80,885.08

2019年末,流动负债余额较2018年末增长58.03%,主要系短期借款余额增长25.74%,应付票据增长192.22%及应付账款增长61.99%,原因为:①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9,081.26万元;②采购材料支付的货款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增加;③公司新增了短期借款用于经营所需。

综上,2019年速动比率下降20.54%。

(3)2020年年末,速动资产余额较2019年年末下降9.21%,主要系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下降23.36%,货币资金(含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降

28.54%及应收账款余额增长52.83%,原因为:①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②使用票据贴现支付货款及归还贷款增加;③使用现金归还贷款增加。

2020年末,流动负债余额较2019年末下降4.12%,主要系短期借款余额下降6.13%,应付票据下降16.91%,原因为:①采购材料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减少;②当期公司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

综上,2020年,公司流动负债下降幅度小于速动资产下降幅度,导致速动比例较2019年略有下降5.30%。

(二)偿付短期债务的具体措施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86亿元,公司一年内到期借款金额高于货币资金,约为7.23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63,018.9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9,278.88 万元。

公司2021年一至四季度需偿还的债务到期金额分别为11,023.10万元、14,242.72万元、24,839.02万元、22,193.00万元,主要集中于三、四季度,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目前,公司对短期偿债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通过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结余归还短期债务;

2.公司将在偿还到期贷款的同时,对部分贷款进行续贷以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本期已偿还贷款总额1.406亿元,新增融资

1.766亿元。公司尚有已授信未使用额度2.68亿元;

3.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客户信用调查,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对应收账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专项清理;

4.公司将加快现有存货的使用周转速度,减少存货资金占用,加速经营资

金回笼。

公司认为上述措施切实可行,公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会计师意见:

1.核查过程

(1)获取近三年财务报表;

(2)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速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构成的相关明细项目,询问相关指标波动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对速动比率波动情况进行因素分析;

(3)分析速动比率逐年下滑的原因是否与公司经营情况变动保持一致;

(4)获取公司借款合同,检查将于下一年需偿还的金额及到期日;

(5)向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偿还短期债务的具体措施,并分析措施的合理性;

(6)获取公司2021年银行授信明细表及相关资料。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速动比率逐年下滑主要由于公司采用开具应付票据支付货款结算方式增多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增加、新增工程项目投入导致应付账款余额增加、新增短期借款用于经营所需从而导致流动负债增减幅度大于速动资产增减幅度,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

(2)公司已拟定了偿付短期债务的具体措施,若上述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5.年报显示,2020年末,公司对16.94亿元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进行了终止确认。请公司补充披露:(1)已贴现或背书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及业务背景,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2)结合公司持有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追索权安排、出票人类别、信用风险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将相关款项确认为应收票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一)已贴现或背书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及业务背景,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票据类型张数已背书、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金额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情形
已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72,288.23
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45926,754.61
合计29,042.83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693,608,890.22-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693,608,890.22-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90,428,345.0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90,428,345.07-

类票据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应收票据,报表上列式为应收票据,虽然公司持有该类应收票据意图为到期收款,但是在经营需要的情况下仍会进行背书转让或贴现,2019年、2020年应收票据用于背书转让的比例分别为61.68%和56.13%,用于贴现的比例分别为37.61%和38.48%,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占比较高。由于公司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以票据临近到期日为主,贴现的票据收取的剩余合同现金流接近票面金额,出售并不反映业务模式的改变,不影响管理层对票据管理的意图,因此该类票据的分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师意见:

1.核查过程

(1)我们获取了公司票据备查簿,复核了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了解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追索权安排、出票人类别及信用风险;

(2)我们将公司补充披露的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的具体情况及金额与票据备查登记信息、账簿记录进行核对;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我们发现审计报告附注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存在错误,以及审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存在错误,已更正审计报告附注和年度报告,更正前后情况如下:

更正前:

①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更正前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693,608,890.22-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693,608,890.22-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90,428,345.0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90,428,345.07-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892,946,699.7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892,946,699.77-
项 目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15,612,059.8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415,612,059.87-

(此页无正文,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5月24日

附件:公司钢材业务分析公司钢材业务包括钢材加工、钢材委托加工和钢材贸易,具体情况如下:

(1) 钢材业务收入规模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占比2019年占比2018年占比
钢材加工业务31,218.0374.11%17,569.0560.09%15,038.1954.83%
其中:受托加工业务1,543.913.67%217.190.74%11.110.04%
钢材贸易业务10,905.9325.89%11,670.4239.91%12,387.6645.17%
合计42,123.96100.00%29,239.48100.00%27,425.85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18.34%15.94%14.63%
毛利率7.64%8.16%7.66%
供应商名称2020年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一7,458.02
供应商二384.34
供应商三379.31
供应商四377.65
供应商五275.74
合计8,875.07
供应商名称2019年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一9,076.60
供应商六919.22
供应商七408.21
供应商二403.38
供应商三271.59
合计11,079.01
供应商名称2018年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一6,987.97
供应商六2,660.76
供应商七882.51
供应商八331.22
供应商九15.87
合计10,878.34
客户名称2020年占钢材业务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一3,288.977.81%
客户二2,126.735.05%
客户三1,685.644.00%
客户四1,254.482.98%
客户五706.071.68%
合计9,061.8921.51%
客户名称2019年占钢材业务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一3,424.4211.71%
客户二2,472.368.46%
客户三2,095.157.17%
客户四1,273.274.35%
客户六941.203.22%
合计10,206.4034.91%
客户名称2018年占钢材业务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一3,064.6411.17%
客户二2,678.869.76%
客户三1,855.586.76%
客户七1,086.563.96%
客户四786.682.87%
合计9,472.3134.52%

(2)获取公司2018-2020年钢材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表、钢材贸易业务采购供应商前五名及销售客户前五名,核查供应商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分析业务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钢材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一股东控制的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存在贸易业务具有合理性。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均不与上述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及潜在利益安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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