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保荐机构”)作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常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9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
常青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项目批文 |
1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49,239.48 | 44,919.10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中字[2015]029号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620.96 | 4,620.96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中字[2015]031号 |
3 | 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 | 16,589.33 | 16,589.33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开管秘[2015]37号和开备[2015]5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30,000.00 | 12,002.93 |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831.9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待转出未支付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1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44,919.10 | 5,227.67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620.96 | 899.86 |
3 | 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 | 16,589.33 | 1,284.18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12,002.93 | 12,002.93 |
5 | 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注] | 5,218.35 | |
合计 | 78,132.32 | 24,632.99 |
注:本项目系当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常青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常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常青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常青股份已出文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常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鉴于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军柯 邵荻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