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2年8月12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加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