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元再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德正先生在授予日2020年10月28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对杨德正先生1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0年10月28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8.7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暂缓授予杨德正1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