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
1.5亿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1.5亿元,其中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管理额度包括截止2019年3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8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2.42元,募集资金总额47,082.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43,172.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6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与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873.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30.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429.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已购买的但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肥新沪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2.1亿元,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目前,公司及合肥新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备注 |
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 二号理财产品 | 8,000 | 2017.07.27 | 2017.10.30 | 3.5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72.87万元 |
光大银行“2017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八十期产品5” | 6,000 | 2017.07.28 | 2017.10.28 | 4.1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62.35万元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 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2,000 | 2017.08.01 | 2017.10.31 | 3.3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16.45万元 |
光大银行“2017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一七期产品4” | 6,000 | 2017.10.30 | 2018.01.30 | 4.3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64.55万元 |
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 二号理财产品 | 8,000 | 2017.10.31 | 2018.01.31 | 3.5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70.57万元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 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2,000 | 2017.11.03 | 2018.02.01 | 3.3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16.45万元 |
光大银行“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十三期产品3” | 6,000 | 2018.01.31 | 2018.04.30 | 4.5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67.60万元 |
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 二号理财产品 | 8,000 | 2018.02.01 | 2018.05.04 | 3.5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72.11万元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2,000 | 2018.02.07 | 2018.05.07 | 3.3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16.45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96期收益凭证 | 2,000 | 2018.04.16 | 2018.09.13 | 4.4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36.16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326期收益凭证 | 2,000 | 2018.04.19 | 2018.10.15 | 4.3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42.67万元 |
光大银行“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四十八期产品3” | 4,000 | 2018.05.02 | 2018.08.02 | 4.4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44.50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338期收益凭证 | 3,000 | 2018.05.10 | 2018.06.11 | 3.6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9.47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212期收益凭证 | 4,000 | 2018.05.09 | 2018.08.07 | 4.3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43.38万元 |
光大银行“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五十一期产品3” | 2,500 | 2018.05.09 | 2018.08.09 | 4.4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27.81万元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2546期 | 2,000 | 2018.06.13 | 2018.09.11 | 4.5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22.44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364期收益凭证 | 1,000 | 2018.06.14 | 2018.07.16 | 4.3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3.77万元 |
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1,000 | 2018.07.20 | 2018.10.22 | 3.5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9.11万元 |
光大银行“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八十四期产品3” | 3,000 | 2018.08.06 | 2018.11.06 | 4.4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33.03万元 |
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4,000 | 2018.08.09 | 2018.11.12 | 3.5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36.82万元 |
光大银行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第八十六期产品3 | 2,500 | 2018.08.10 | 2018.11.10 | 4.3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27.23 |
万元 |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TGG182976 | 4,000 | 2018.09.14 | 2018.12.12 | 4.0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39.01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2,000 | 2018.10.17 | 2019.01.17 | 3.20%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15.96万元 |
中国光大银行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一四期产品4 | 2,500 | 2018.11.07 | 2019.02.07 | 4.0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25.46万元 |
中国光大银行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一六期产品4 | 2,500 | 2018.11.12 | 2019.02.12 | 4.0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25.35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4,000 | 2018.11.14 | 2019.02.13 | 3.3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33.78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4,000 | 2018.12.18 | 2019.03.19 | 3.35% | 本金全部收回,获得收益33.78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2,000 | 2019.01.22 | 2019.04.23 | 3.35% | 未到期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3,000 | 2019.02.15 | 2019.05.20 | 3.35% | 未到期 |
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1,700 | 2019.02.15 | 2019.05.15 | 3.95% | 未到期 |
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2,300 | 2019.02.15 | 2019.05.15 | 3.95% | 未到期 |
中国工商银行“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4,000 | 2019.03.21 | 2019.06.24 | 3.35% | 未到期 |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情况1、管理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2、管理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为不超过1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管理额度包括截止2019年3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管理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及时公告公司购买的具体投资产品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收益、收益分配方式、保本承诺等基本信息,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4、管理方式: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含银行结构性存款),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组织。
5、管理期限: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情况,公司将与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存储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注意到,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中,5笔理财产品将于前次12个月授权期限即2019年03月28日后到期,提请公司确保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期限可有效衔接、覆盖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间,确保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公司未来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关注所购产品期限,确保理财产品到期日不晚于当次授权有限期限。保荐机构亦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