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贾德强、洪晓明、林英庭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