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不涉及整改落实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