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0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86.50万元(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3,913.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184.58万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815.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7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鹤21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5,869.28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26.6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9,191.71万元,其中账户存储余额3,191.71万元,理财产品投
资余额116,00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鹤21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2,803.3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9,664.97万元,其中账户存储余额 344.97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79,32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鹤21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058.9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7,206.65万元,其中账户存储余额156.65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27,0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6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 1209260629200163849 | 募集资金专户 | 33,938.18 | -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 1209260629200163574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570900626710808 | 募集资金专户 | 140,186.14 | -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 120926062920016345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常山支行 | 1209240029202111135 | 募集资金专户 | 882,410.46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 | 8110801013302304697 | 募集资金专户 | 509,933.86 | - |
合 计 | - | - | 1,566,468.64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鹤21转债)》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未超过1年。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
存在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1。4.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5.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226.73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735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5日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鹤 21 转债”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不超过6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度,公司“鹤21转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 | 理财产品发行机构 | 购买日期 | 产品到期日 | 金额 | 是否已到期 |
上信鑫月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 2022年11月25日 | 2023年3月30日 | 20,000.00 | 是 |
上信鑫月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 2022年12月2日 | 2023年6月29日 | 10,000.00 | 是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2022年2月25日 | 2023年8月17日 | 3,000.00 | 是 |
“红宝石 H-6001”系列投资资金信托基金 W10115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 2023年4月12日 | 2023年8月16日 | 20,000.00 | 是 |
上信鑫月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FL3002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 2023年4月18日 | 2023年8月16日 | 20,000.00 | 是 |
协议存款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 | 可随时支取 | 27,050.00 | 否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该项目建设期48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月。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延长,调整后“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2月,“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已变更为“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月。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金额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4]5602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鉴定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鹤21转债)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0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58.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731.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 否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0,678.25 | 61,777.90 | -58,222.10 | 51.48 | 2025年12月(注2) | -7,176.57 | 否 | 否 | ||
年产3万吨热升华转印原纸、食品包装纸项目 | 否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00 | 157.79 | 12,505.21 | 5.21 | 100.04 | 2021年12月 | 4,668.46 | 是 | 否 | ||
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 | 是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00 | 4,222.87 | 9,448.46 | -3,051.54 | 75.59 | 2022年12月(已变更) | -502.38 | 否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0.00 | 6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05,000.00 | 205,000.00 | 205,000.00 | 15,058.91 | 143,731.57 | -61,268.43 | 70.11 | - | -3,010.4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由于“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2023年,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行业市场景气度偏弱,原材料木浆价格波动带来备货的不确定性,以及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为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和投产后的项目经济效益,经审慎研究,并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2、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年产5万吨纸制 |
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该项目建设期48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市场对于纸吸管在快速消费品中的整体需求有所减少,原计划年生产100亿根纸吸管募投项目的产能投放节奏将大大放缓。经过充分的市场论证后,公司将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将纸吸管投入规模缩小至每年20亿根,并将项目产品类别扩大至离型纸、纸杯/纸碗、纸袋等其他符合快速消费市场发展的纸基类一次性用品,将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已经部分使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建设相应食品级材料生产厂房和购置部分纸吸管生产设备,该厂房仍适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的产能投放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226.73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735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5日全部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不超过6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完成置换的金额9,724.76万元。
注2:由于“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2023年,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行业市场景气度偏弱,原材料木浆价格波动带来备货的不确定性,以及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为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和投产后的项目经济效益,经审慎研究,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鹤21转债)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 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 | 12,500.00 | 12,500.00 | 4,222.870 | 9,448.46 | 75.59 | 2027年1月 | -502.38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12,500.00 | 12,500.00 | 4,222.870 | 9,448.46 | 75.59 | - | -502.38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其中“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的建设期为1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1年12月。在项目具体筹划中,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调整,项目建设期由“1年”调整为“2年”,并于2021年11月15日公告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了披露,“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由于消费市场变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将纸吸管投入规模缩小至每年20亿根,并将项目产品类别扩大至离型纸、纸杯/纸碗、纸袋等其他符合快速消费市场发展的纸基类一次性用品,已经部分使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建设相应食品级材料生产厂房和购置部分纸吸管生产设备,该厂房仍适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的产能投放使用,“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期为48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月。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