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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3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删除,余额在“长期应付款”项目列报;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分析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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