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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海利生物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 上海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的组织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大会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相关事务处理等事宜。

4、本次股东大会设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两名。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截至2021年9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其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悦女士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务事宜。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

故中断股东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席许可后,股东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席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6、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7、股东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表决票在会议签到时,向会务组领取。

8、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9、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

10、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

1、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的9:15-15:00

2、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

董事长张悦女士

五、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宣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总数

(二)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情况

(三)推举两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并宣读议案审议和表决办法

(四)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计票人、监票人计票

3、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董事长宣读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董事、监事签署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董事长宣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原独立董事陈磊先生因连任时间即将满六年及个人原因已经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顾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认可,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已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顾龑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顾龑先生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顾龑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龑: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慧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现任上海瓴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龑先生拥有超过10年的资本市场经验,具备资本市场律师和投行的双重背景,拥有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私募融资等各类项

目经验,精通并购谈判、方案设计、监管审核、尽职调查等各个环节,曾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唯品会、顺丰控股、美华医疗等。

顾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原监事赵有淑女士由于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提名,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季华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季华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现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季华: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在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外国语学校后勤部工作,2009年11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行政主管,现任综合管理部经理。

季华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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