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8
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