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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8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推进,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方案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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