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