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受理的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47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