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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东方环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9.9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79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该额度

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4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产品名称预期年化收益率期限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4.20%2018年12月12日 至2019年2月13日35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宾馆支行“汇利丰”2018年第579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8%-3.85%2018年12月19日 至2019年3月22日50,000,000.00
合计40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523.1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387.41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64.01万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9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19.25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555.4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822.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822.96万元,理财产品余额40,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实施主体: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2、投资范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

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4、投资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总体上风险可控。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 募集 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现金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东方环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东方环宇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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