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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方环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0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2,36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3,201.04万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另扣减审计 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 及信息披露费 等发行费用1,330.1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48,00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796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支行728728036018800020767491,589,6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523.1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387.41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64.01万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9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19.25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555.4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822.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822.96万元,理财产品余额4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8年7月4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存款账号存储余额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72872803601880002076730,428,131.10
序号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存款账号存储余额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宾馆支行300509010400067917,801,426.69
合计/38,229,557.79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83.9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64.01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4,547.94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32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4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产品名称预期年化收益率期限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4.20%2018年12月12日 至2019年2月13日35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宾馆支行“汇利丰” 2018年第579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8%-3.85%2018年12月19日 至2019年3月22日50,000,000.00
合计400,0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038号”鉴证报告。东方环宇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方环宇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东方环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523,6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31,550.85
募集资金净额480,099,8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31,550.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423,018,700.00423,018,700.00423,018,700.0045,231,550.8545,231,550.85-377,787,149.1510.69%2019/5/30不适用不适用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57,081,100.0057,081,100.0057,081,100.00---57,081,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80,099,800.00480,099,800.00480,099,800.0045,231,550.8545,231,550.85-434,868,249.159.4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因如下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放缓:一是公司根据昌吉市城市总体规划对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进行了完善,将燃气主干管网设计压力做出优化调整,相应的材料、设备到位进度晚于预期;二是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公司对项目的设备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城市规划的调整,对项目进行了优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昌吉市城镇天然
气改扩建工程”项目延期至2020年5月,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围墙搭建等建设工作。因项目建设地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材区附近,该区域暂时未接入天然气管道,为优先保障该区域用气,公司在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部分土地放置了临时的减压撬与卸气柱以对接CNG槽车运输的天然气,导致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83.9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64.01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4,547.94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32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40,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期,未达到使用状态,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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